一名多伦多的华人母亲,为了报复孩子父亲,居然把女子送回中国近6年,目前音讯全无。
据一份今年7月份的法庭文件显示,名字缩写为C.M.L. (Lin),,因违反监护令而被绑架自己的女儿被陪审团定罪,被法官判处7年刑期,扣除已服刑期,还要再监禁4年7个月。
这名被判刑的母亲为了报复孩子父亲,2010年把女子带回中国,然后2011年1月6日独自返回加拿大,目前女儿音讯全无,生死不知,如果仍在世的话,今年已经13岁了。
孩子母亲姓林(Lin,音译),2001年登陆移民加拿大,当时34岁。来到加拿大几个月内,在一个聚会中认识一名比她大8岁的孩子父亲,法庭文件叫S.R.的约瑟夫(Yousef)。约瑟夫来自伊朗,以难民身份移民加拿大,并且已经归化入籍,做出租车司机兼快递司机。
之后,林与约瑟夫同居,2003年4月,林女士与约瑟夫生下一个女儿,法庭文件称做M。
生下女儿M后,林与约瑟夫双方分手,男方此后参与照顾女儿。
(图片源自网络)2010年12月,林女士带着当时7岁的女儿回中国,2011年1月6日她自行返回加拿大,女儿则没有回来。
孩子父亲得知此事立即报警,林女士也报警指控约瑟夫袭击她,威胁杀死她和女儿,约瑟夫因此被捕,随后获准保释。
孩子父亲获准保释后即开始法律程序要求获得女儿抚养权。法官2011年判决女方必须将女儿于2011年4月30日带回安省。
但林女士在法庭限期前没有按规定将女儿带回安省,林女士因违反法庭命令,于2011年6月被捕,监禁60天。
但林女士一直没有将女儿带回来,法官遂下令女孩父亲获得女儿的唯一抚养权。林女士此后与2013年再次因藐视法庭被捕,执行60日刑期。2014年1月30日法官第三次裁定林女士藐视法庭,监禁45天。
林女士2011年在法庭上指女儿在中国月祖父母和叔叔同住,但后来证实是谎言。加拿大警方以及加拿大驻华大使馆都曾经找过,但均没有任何音讯。
林女士后来在庭上又称,自2011年2月起她就再无跟女儿联络过。
最后,陪审团在2016年1月裁定林女士拐带女儿、违反抚养令、剥夺女孩父亲的权利罪成,最后被法官判处7年刑期,扣除已服刑期,还要监禁4年7个月。
法官斥责林女士有预谋地带走女儿,固执地忽视所有请求,蓄意违反法庭命令,对孩子父亲来说,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残酷罪行。尽管法官接纳林女士可能有人格障碍问题,但这并不能减轻她的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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