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肉马肉骆驼肉 或可成为南澳桌上餐

2016年12月28日 澳洲全视角



南澳卫生厅公布食品管理法规修订提案,野味定义扩大,今后南澳居民或可食用猎来负鼠驴肉马肉。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道,南澳现行食品管理法规野味定义仅限于羊、兔、袋鼠、 沙袋鼠及鸟类,狩猎食用条件为相关动物非家养或非处于孕期。南澳卫生厅食品管理法规修订提案建议将水牛、骆驼、鹿、驴、马、猪和负鼠加入野味定义,与澳洲联邦及新西兰食品标准最新更新一致。


阿德莱德野味专家加纳(Richard Gunner)表示,总的来说提案有些益处,但他想象不到负鼠驴肉马肉会有市场,骆驼肉或许会受欢迎。


此外,南澳卫生厅公布食品管理法规修订提案还对食品安全违规最高罚款做出调整,小规模经营场所违规最高罚款从85.50澳元上升至118澳元,大型规模经营场所违规最高罚款从214澳元上升至294澳元。


南澳卫生厅欢迎民众做出食品管理法规修订提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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