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失踪40多天了,尽管涉嫌绑架章莹颖的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已经被逮捕并起诉,但是章莹颖仍是下落不明。
当地时间7月20日下午3点,该案进入正式审理阶段,嫌犯克里斯滕森出庭受审。
当地时间2点30分左右,Chritstensen乘警车出现在法庭外
“嫌犯首次开口:正服用抗抑郁药”
不同于前两次聆讯时的全程沉默,此次庭审,嫌犯克里斯滕森终于开口,进行了4分15秒的陈述!
可惜,关于莹颖的下落,他仍然只字不提……
当法官问他是否在被关押期间服用过任何药物,克里斯滕森表示正在服用氯硝安定(Klonopin),“用来治疗我的抑郁症(as an anti-depressant)” 。
嫌犯的这句话,不禁让人心头一紧!在美国历史上,的确有人用重度抑郁症为由,来进行无罪辩护。
不过,进入本次庭审现场的美国律师协会会员、联邦法院注册出庭律师刘龙珠分析:“服用抗抑郁药物在美国非常普遍,如果嫌犯有精神疾病,他必须要证明在作案的时候(精神病)正在发作,根据他目前的状态,肯定不能判定他有精神疾病并因此影响判决。”
“不认罪!案子要持续一年或更久”
嫌犯当庭表示不认罪,等待陪审团的审判。其辩护律师Anthony Bruno在庭审结束后对记者表示,克里斯滕森在下一次的庭审中仍然会选择无罪辩护。
克里斯滕森下一次预审听证将会在8月28日下午2点45分举行,而最后的审判日期已经定于9月12日。
香槟市副市长Tom Bruno与两个儿子Anthony Bruno、Evan Bruno,共同担任嫌犯的辩护律师
嫌犯辩护律师布鲁诺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此案较为复杂,“我个人认为,可能会持续一年或更久以上,才会终有结果。”
“莹颖案为何定罪“谋杀”这么难?”
从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被逮捕后,此案在调查以及公诉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受到国内民众广泛关注:
第一,为何在联邦调查局公布当局认定章莹颖已经遇害之后,公诉人并未因谋杀罪,而是以绑架罪指控嫌疑人?
第二, 为何嫌犯律师目前采取无罪辩护策略?
第三,假如章莹颖确实遇害而又无法找到遗体,是否公诉人无法按照谋杀罪起诉嫌疑人?
嫌疑人克里斯滕森
在任何体制下,司法体系都是在效率和公正之间寻得微妙平衡。如果在舆情激愤中速速定罪结案,从客观上讲会增大误判错判的比例,不能给受害者及其家属真正的正义。在国际范围,疑罪从无被越来越多国家奉为标准。我国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也将疑罪从无纳入了《刑事诉讼法》中,作为办案的重要原则标准。
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疑罪从无的要求更是加大了公诉方的举证压力。 美国的刑法和刑事程序法对起诉依据、起诉程序、举证标准以及证据链不受干扰破坏,都有着高标准要求。
换言之,如果公诉人无法证明构成犯罪的每一个因素都成立,或者辩方律师通过质疑公诉人证据、证人来证明对“嫌犯是否有罪”存在合理的疑问, 那陪审团便无法作出嫌犯有罪的判定。
由于此案仍在调查之中,公诉人对嫌犯提起绑架的指控相当程度上是受到了现有证据的限制。一旦公诉人在证据不完整的情况下提起谋杀罪控诉,那么嫌疑犯律师很有可能会攻击公诉人证据不全,存在嫌犯无罪的合理疑问。
比如,赫赫有名的辛普森杀妻案,1994年,上世纪70年代美国最优秀的美式足球运动员之一辛普森被指控杀害他的前妻及其好友,轰动了全世界。
公诉人摆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辛普森杀妻,而辩方律师团,通过质疑方调查时对证物采集,保管处理不当,证据链不够完备而成功说服陪审团认定对辛普森无罪存在合理的疑问。
案件中有一个小细节,即犯罪现场发现的嫌犯戴过的手套,由辛普森当着陪审团的面,试图戴上却怎么也不成功。这一幕已经成为了刑事案件辩护中教科书式的经典案例。
经历了长达两年的公开审讯,因为证据上的漏洞,辛普森在此案中被陪审团宣判无罪。他的无罪释放直到今日也存在着巨大的争议。
不过,逃过了牢狱之灾的辛普森却在2007年9月,因持枪威胁两名体育纪念品商人,索取自称被他们“窃取”的签名纪念品而被捕,被控告12项重罪,包括预谋犯罪、绑架、谋杀、袭项、和使用致命武器等,最终获刑33年,9年内不得保释。很多人都认为,如此罕见的重判存在着“杀妻案”带来的影响。
巧合的是,就在莹颖案正式庭审这一天,“世纪审判”主角辛普森也获得假释批准,最早将于10月出狱!
因为美国的司法程序,莹颖案目前定罪“谋杀”并不乐观。在无受害人遗体的情况下,公诉人成功举证并判定嫌犯有罪的案例存在,但凤毛麟角。在过去十年中,为人所知的无受害人遗体而定罪的谋杀案不过二十几起,其中不少案例是因为嫌犯承认杀人而定罪的。
美国司法的程序也考验着所有关心章莹颖的人的耐心。
章莹颖的父亲、姑姑等家人和男朋友也出席了当天的庭审。他们对嫌犯拒不认罪感到震惊,并表示难以理解美国的司法程序。
莹颖家人对媒体称,他们没有找到莹颖是坚决不会回去的。
希望这一次,我们能等来一个公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