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9月1日起超1000元银行卡境外消费提现交易信息需上报

2017年07月28日 海外房产


每日更新,让你了解国外房产新鲜资讯 💨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来源:WEMONEY

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作者直接在公众号留言,以便我们及时更正,多谢!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处,望谅解。



更多文章

看了国外的“租购同权”,才知道身在国内的你想多了

别被《我的前半生》骗了!婚姻与房产的关系没那么简单!

2017最新版!65个国家(地区)对中国施行免签、落地签!


详询热线:400-638-1168  

邦拓国际,用心服务海外房产投资17年!

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