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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zhouchong2017
今天是“江歌案”庭审的第6天。离一审宣判已经越来越近,但是陈世峰的死刑可能性也越来越远。
/// 检方请求判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今天的庭审中,最大的信息点在于检方求刑20年。对此有专业人士表示,这个检方刑求已经是加重了,同类案件中一般只会判十一到十八年。那么检方的量刑加重的依据是什么呢?以下内容来自澎湃新闻。
检方请求判处陈世峰杀人罪与恐吓罪并罚20年,七大依据公开;
行凶过程残忍:刀刺脖子造成江歌致命伤 伤口6.5-8cm 12处伤口;
杀机非常强烈;
杀人动机非常自私:陈世峰两三个月之间跟踪刘鑫 对刘鑫尾随恐吓 而江歌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保护刘鑫而已;
杀人结果非常严重 江歌前途无量 并造成江歌母亲巨大的痛苦;
杀人的计划性 杀人有周密的准备:买地铁单程票 带换的衣服 戴口罩 没有戴眼镜等;
被告陈世锋不仅杀害江歌 本来准备去杀刘鑫 如果刀刃没有断 或 刘鑫开门 还会杀刘鑫;
陈世锋完全没有反省 庭上提出不合理的主张 态度使得江歌母亲备受伤害 道歉很表面。
此外有专业人士表示,根据法官和陪审员会在检察官求刑的基础上打折惯例,陈最后的判决结果不会超过20年。
陈世峰
/// 陈世峰做最后自白道歉,江歌妈妈称不接受
图片来源于澎湃新闻
陈世峰今日做了最后的自白,他非常平静。他表示希望社会、公众、媒体,不要仅仅对事件感兴趣,而是要让惨剧永远不再发生,从自己身上吸取教训。陈世峰说:
刘鑫,对不起。江歌,你在天之灵,对不起。(双手合十)江歌妈妈,我知道,已经完全超出了对不起的概念,知道您的伤心这辈子无法愈合,也不是我一句对不起就能愈合。我会尽我全部的个人力量,包括我个人的全部财产去赔偿。我会寻求全力支持,忏悔,我会持续赔偿,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
说完这些话后,陈世峰当庭向江母下跪,磕头认罪。但是江歌的妈妈大声喊:“我不接受。”
陈的律师在最后称述中表示,陈行凶未造成江歌死亡。应该说是偶然的,是杀人未遂,应分类为偶然激情杀人。江歌妈妈听到此非常不满,对法官表示:“法官先生,我请求让陈世峰无罪释放!”
死者江歌
无论20号的一审宣判结果如何,相信谎言终有被揭穿的一天。在等待宣判来临前,不妨让发现君带你回顾一下过去五天的庭审中,究竟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信息。
第一天
陈世峰一方称,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刘鑫递刀后,把江歌往外推,并锁上了门的防盗锁链条。江歌多次按门铃,无人理会。江歌和陈世峰发生争执,开始和她夺刀,夺刀过程中,误伤到了她的脖子。后来怕医药费负担不起,就补刀杀了她。
陈方结论:
承认恐吓罪,但不承认故意杀人罪,自称只是杀人未遂。
不得不承认,陈世峰律师非常高明。
他的辩护角度令人意想不到。
我们之前都想过,陈世峰有可能免于死刑,是因为日本刑法的缘故。
但从没想过,他会以第一刀杀人意识的区别,将故意杀人变成杀人未遂——
第一刀是过失杀人,不适用于日本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义,而是适用于日本刑法第203条,即杀人未遂罪。
但是,日本检方不是吃素的。
他们以铁一样的证据,驳斥了陈世峰的部分谎言。
检方称:你杀人动机强烈。因为你嫌江歌阻碍了你和刘鑫复合,于是报复性杀人。
陈世峰一方称:我只是去找江歌咨询,撮合我和刘鑫复合,并不想杀人。
检方称:你一切都是有备而来。乘车时,有意掩盖行踪。步行两站乘地铁,且使用不记名单行票。
陈世峰一方称:走两站路是为了寻找洗衣房。
检方称:你随身携带衣物,是为了作案后换衣服逃走,明显是在有意识地销毁犯罪证据。
陈世峰一方称:没找到洗衣房,才带着衣服去找江歌。
检方称:你不仅准备了衣服、单行票,还随身携带了凶器。在你的研究室里,发现了和凶器一致的包装盒。
最大的争议来了。
陈世峰一方称:刀是刘鑫给江歌的。当时,陈世峰还被江歌用刀划伤了脸部。
检方直接否认:不认可这个说法。
法医出场。
法医沉着冷静地,对陈世峰辩护律师提出的观点予以驳斥。
法医:同样不认可这个说法。陈脸上的伤是抓伤。
陈世峰一方继续说:江歌手上的伤,是夺刀时不小心自己伤划的。
法医:不存在这种可能。手上的伤,是躲闪攻击时造成。
照片显示,江歌的左手小指、手背、右手中指和无名指都有伤口。严重的地方,肉都翻开了,皮肤也脱落了。
这些伤口被法医形容为“防御伤”,是在受到伤害时抵抗产生的伤口。
法医称,被杀前,江歌至少躲闪了5次。
陈世峰一方:二人争夺刀具时,陈世峰误伤江歌。第一刀是致命伤。
法医:不认可。尸检证明,江歌颈部共有11-12处伤。其中5-6次刺入后,才是伤及颈动脉的致命伤。这一刀会致对方血流如瀑,瞬间失去意识。并且,陈在这一位置刺了2刀。
也就是说,法医从尸检结果出发,驳斥了陈世峰的误伤说,以及第一刀致命说。
江歌受伤示意图。图/澎湃新闻
对犯罪嫌疑人定刑,往往从这几方面入手:
杀人的手法是否恶劣;是否有强烈杀人意愿;是否有计划性;事件造成的结果(包括被害者家属的感情情绪、案件的社会影响);杀人动机以及事件经过……
因此,这几天的庭审,都会通过多方证据,还原事实,继而进行定罪。
这个案子注定是一场罗生门。
陈世峰为保命,刘鑫为脱责,江歌一方为求陈世峰死刑,都会千方百计地找对方破绽,同时抛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
尤其是陈世峰,为了不被判死刑,他很可能会说谎。
那么,事实到底如何?陈世峰到底有没有故意杀人?刘鑫到底有没有锁门?刀到底是不是刘鑫所递?还有什么不明的真相?
一切都有待接下来的庭审结果。
第二天
江歌母亲作证,陈世峰所在的高桥研究室的教授及同学作证,警方证据出示。
这一天,江歌母亲说,江歌从来不会用刀子防身,也没在她的寓所见过这款刀。
在江歌的物品清单里,同样未发现此款刀具。
陈世峰的教授与同学作证。
高桥教授:我在百元店买过一把这样的刀子,但没拆封,就放在研究室里。后来不见了。
陈世峰同学:陈世峰曾经问我回家时间。我当时很奇怪。现在想想,他大概是想趁我回家去拿研究室架子上的刀。
警方出示在研究室茶具架上发现的刀具包装盒。但里面的刀子不见了。
同时警方证实,陈世峰当天上午,借过该研究室的钥匙。
另外,警方还出具案发时两份刘鑫的报警记录。
报警录音中,明显能听见外面的惨叫声。
刘鑫则在录音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警方问:“你锁门了吗?”
刘鑫答:“はい(是的)。”
局面的视频中,刘鑫反复称,门没有反锁
在另一份报警录音中,刘鑫称:请叫救护车来。
这与她之前接受采访时,声称对门外所发生的一切全然不知情相悖。
当天,接近20份证据出示。有人证,也有物证。
隔壁邻居供述:
当天晚上,他们听到外面有两个人的脚步声,像在快速奔跑,然后就听到恐怖的叫喊声。
打开门,看到一个女人倒在地上,一个男人蹲在旁边,两手捂住女人的脖子。
但该邻居是外国人,看了三秒钟之后,觉得一直盯着不太好,就关门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听见一个人跑步离开的声音。
又打开门,发现女人依然躺在地上,并且有血迹,觉得情况并不简单,于是返回房间,想报警。但担心自己语言不通,就通过阳台敲隔壁日本人的窗户,希望隔壁日本人能够报警。但日本人拒绝了。让他们自己报警。
这时,邻居他听到有声音说,你们快来,姐姐不行了(这句话还需要在等确认,疑似刘鑫的声音)。猜测有人报了警,于是没有再报。
在日本媒体随后对附近邻居的采访里,
该名中年女子声称在案发当天,
看到过一名陌生男子在附近出没
目击者称:
倒在地上的江歌身边站着一位可疑的男子
另外,根据监控与目击证人的证词,案发当晚,陈世峰在到达江歌家的公寓后,在三楼埋伏了一段时间。(江歌住二楼)
此时,江歌和刘鑫还在路上,没有回家。
总之,我们有理由怀疑:
陈世峰当日取研究室钥匙,是为了拿走刀子;
陈世峰当天特地穿了红色鞋子,而非以往的白色鞋子,是怕沾上血迹太明显;
陈世峰当天没有戴眼镜,是为了隐匿行踪。
携带衣服,是为了杀人后换掉血衣逃跑;
携带威士忌并饮酒,目的是为了杀人壮胆;
出发前搜索干洗店,是为了作案后对抗谋杀指控;
深夜在江歌家三楼蹲守,绝非要求复合那么简单。
当然,以上只是猜测,具体如何,还是看接下来的庭审结果。
第三天
第三天,陈世峰证人未出庭。上午休庭。
下午刘鑫作证,她也未到场,采用视频的方式作证。
刘鑫的证词,与陈世峰全然不同。
她的证词里,一直在说,我没递刀,我没锁门,我没听见声音,我也没看见任何人。
因为刘鑫是关键证人,她的证词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陈世峰罪行的认定。
因此,陈世峰律师在当天庭审上,一直采用连环发问的方式,试图让刘鑫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以造成证人作伪、证词不被采纳的结果。
第一场中,刘鑫称:
听到叫声后去开门。
门只打开了很短的距离,就被推了回来。
之后又推了一次,没有推开。
期间一直在问:“三叔,你怎么了?”不清楚发生了什么,通过猫眼只能看到走廊上的光。
这套证词,与之前她在局面中接受采访的言论一样。
陈世峰律师质疑:只听到尖叫,看不到外面情形,就叫救护车。证词可信度低。
刘鑫称:叫救护车是为了以防万一。
检方问:门是锁着的吗?
刘鑫称:门没锁,是自动关上的。我没说过锁门。我以为是外面锁的。
检方出示报警录音。
报警录音中,刘鑫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刘鑫否认:我当时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报警录音中,刘鑫说:拜托了,我的姐姐很危险。
刘鑫说:这不是说明我知道了情况,我当时很慌乱,这只是猜测,把事情说大一点,警方会来得快一些。我没听到惨叫,也没听到门铃。
但报警录音中就能听见惨叫声。
刘鑫在录音中,有一句话,声音出乎寻常的高,也出乎寻常的慌乱。但刘鑫表示,这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而是因为担心。
陈世峰律师辩驳:说没听到门铃不可信。
因为,警方报警录音里,有一个问答是这样的。
警方问:“按门铃的是男还是女?”
刘鑫答:“可能是男的。”
也就是说,她听到了门铃。
而案发当天的警方笔录上,刘鑫也说:门铃刚开始有响。后来没有了。
但现在,她在庭审时,全面推翻:没听见,太混乱,不记得,我很慌乱,没注意,想不起来了……
仿佛报警时与做笔录时,是另一个人。
她的证词与陈世峰太多出入。
到底谁是真,谁是假,我们只有期待日本检方通过种种证据、和双方辩驳,来还原真相。
对了,当天庭审上,有三个细节要提一提:
一是陈世峰父母一直未露面,但写了一封道歉信。
律师在法庭上朗读了道歉信的部分概要,信中称陈世峰平时是非常认真的孩子,认真学习、生活态度良好。
二是刘鑫说:江歌打工的地方是酒吧,不是普通居酒屋。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篡改事实。
因为,江歌打工的地方确实是居酒屋,而非酒吧。
酒吧是女人陪男人玩乐的、带有性交易色彩的场所。
居酒屋则是普通餐厅。
枉顾事实,诋毁江歌,这种方式再度令江歌妈妈泪流满面。
三是,检方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被告人陈世峰说平成28年10月份你怀孕了,是真的么?
刘鑫迅速的回答:他骗人!
检方:就算你没怀孕,你有没有跟别人讲过你怀孕了?
刘鑫:没有。
怀孕到底怎么回事?
我猜测存在两种可能。
1,刘鑫想让陈世峰死心,谎称打工店的林先生是自己男朋友,并且已经怀孕。也许正是这一举动,导致陈世峰因嫉妒而疯狂,引发杀人动机。
2,刘鑫声称怀了陈世峰的孩子,想让陈世峰有内疚感。
具体怎么回事,继续看第四天的庭审。
第四天
第四天,也就是今天,庭审是陈世峰专场。
他将接受控辩双方的盘问。
上午的两个阶段、下午的第一阶段庭审,是陈世峰律师问话;
下午的第二、三阶段是检方询问。
陈世峰依然坚持:自己当天是去求复合,刀是刘鑫递的,同时,是江歌先杀人。
说江歌先刺了他,眼睛和下巴,他只是在自保,并一直在用双手夺刀。
陈世峰陈述如下:
江歌突然从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过来。我用左手去挡她的刀。
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
换手后,立刻就刺了过来……我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她手掰开。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我以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
准备将她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我想夺下来,一瞬间,她也许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力气没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咙。
江歌妈妈当场怒斥:撒谎!
江歌倒下之后,刀还插在脖子上。
他拔出刀,血沫喷涌。他曾用袖子按住伤口,试图止血,但1-2秒之后决定继续捅刀。捅的时候,江歌没有发出声音。
刺了几下,刀刃断了。
刀刃都杀断了,可以想见江歌的惨状,以及陈世峰的凶残。
在今天的专场上,陈世峰表现极其诡异。
早上冷静无比,下午痛哭流涕。
他在庭上忏悔。
“江歌一定不想死,一定还想见妈妈,一定希望有人救她。而江妈养育了江歌24年,肯定恨死我了……”
说这些话时,陈世峰和他的律师同时落泪。
江歌妈妈闭上眼睛,摇头!
对他所谓的道歉,根本无法接受。
检方发问陈世峰:你把白天的白鞋换成红鞋,是预先知道会沾血是吗?
陈世峰:不是。
检方:其实你见江歌前喝酒是想壮胆是吗?
陈世峰:我当天深夜出门是为洗衣服,当天降温了,我穿的很单薄,喝酒是为暖身。
而在怀孕一事上,今天牵扯出了另一真相。
陈世峰说,江歌10月14日左右去学校找他,告诉他刘鑫怀孕了。
他回家取了10万日元,给江歌作刘鑫的堕胎费。
检方问:是否和刘鑫确认?
陈世峰称:江歌说刘鑫在家一直哭,不想见你。他觉得如果江歌撒谎,刘鑫会站在江歌一边,把钱分了。所以没当面和刘鑫确认,想另找方法确认。
这一陈述,成功将江歌拉下水。
现在,陈世峰和刘鑫之间,出现了太多的不同:
1,刀。
陈世峰坚持刀是刘鑫递的,刘鑫坚持从未递刀,家里也没有这样的刀子。
2,锁门。
陈世峰坚持刘鑫把江歌推出门,递了刀之后,关门并锁门。刘鑫坚持没锁门。
3,怀孕。
陈世峰称,江歌曾对他说刘鑫怀孕,他给了江歌10万日元现金。(注意,他说的是现金,而非转账,这是非常有效的规避查证的方式)
刘鑫坚持自己没怀孕,也没对任何人说过怀孕。
到底谁是谁非,现在无法判断。
还有2天,结果才会出来。
今天结束庭审后,许多人都在说,陈世峰和他的律师都太狠了。
在过去三天里,陈世峰冷静得像一条蛇,陈世峰律师则精准得像一只豹。
看庭审记录,你会发现,陈方每一个发问,都落在点上;每一个有利于他们的点,都在利用和强化。
不得不说,想要攻破他们的证词,不是一件易事。
一年多时间过去,陈世峰早已不是一个法盲,更不是一个少不经事的学生。
他为了活命,变得又清晰,又油滑,又冷静,又阴狠,又歹毒。
只要能脱罪,他会不惜一切代价,任何谎都能撒,任何事都敢做。
只是现在,他和刘鑫二人,一个疯狂脱罪,一个拼命说谎。苦了江歌,和江歌妈妈。
今天庭审公开江歌的伤口图片。
每放一个,每陈述一个伤口的情况,江歌妈妈就痛哭一次。
一个孤母,幼年丧父,中年离婚,和女儿相依为命,不曾想,白发人送黑发人,还以这种惨烈的方式离开,其悲苦可想而知。
徐静波曾说:
江歌妈妈到日本的第二天,拿了一包东西来我办公室,她跟我说,这是日本警方给她的有关江歌被害的照片,她没有勇气看,但是又很想知道女儿最后是怎样死的。
我按住她的手,对她说:“一辈子都不要打开,你只要记住女儿的美丽就行。”
她哭了。
其实,我已经在检察院提供的案卷中都看了,十几刀,很惨很惨!为了不让江歌妈妈看到,我把那一部分案卷预先抽走了。看了之后,连我杀陈世峰的念头都有!
而江歌妈妈会疯的!
可是,一年后的今天,江歌妈妈还是看到了,她会经受怎样的痛苦,我们无法感同身受。
第五天
1. 陈世峰因要和另一女性同居而急于找江歌。并否认江歌阻碍他与刘鑫复合;他认为和江歌的关系改善有助于与刘鑫复合。
2. 凶器仍未找到,尽管陈世峰称把刀埋在案发现场50米范围的一处施工现场。
3. 案发当日陈世峰没有戴眼镜,警方在其住所发现可疑的隐形眼镜,陈世峰称非其所有,且很久之前就把隐形眼镜扔掉,当天也没有戴有框眼镜。刘鑫却称见过陈世峰戴过一次隐形眼镜。
4. 陈世峰质疑检方没有注意刘鑫证词漏洞,并指出事发过程中,门是开着的,刘鑫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又称刘鑫报警催化了他杀死江歌的行为。
5. 陈世峰称江歌倒地后,自己吓得尿裤子。
6. 受害者代理律师念江母呈情信,一度哽咽。信中说陈世峰把江歌杀了就等于把连江母在内的三代人都杀了。江母认为陈世峰毫无悔意,陈世峰痛哭。
7.陈世峰说:愿意尽力赔偿,并下跪。江母不接受经济赔偿,并回:还我女儿,拿你的命来赔。随后晕倒现场。
图片来源于澎湃新闻
我们绝望的是,陈世峰死刑,几乎是不可能了。
刘鑫的证词,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水分。
大家还在这种罗生门中撞来撞去,不知真相在何方。
正义会来吗?
善良会得到应有的报答吗?
江歌妈妈的苦楚,会被告慰吗?
我不知道。
只有等待。等待20号的宣判。等待恶被惩罚、阴谋被揭穿、谎言被戳破的那一天。
本文内容来源于:周冲的影像声色、澎湃新闻、凤凰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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