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跳楼逃生,借5万还180万!
最近,央视报道了一个可怕的骗局。
前不久,上海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严先生称,自己在家被人绑架了好几天,当天趁扣押自己的人睡觉的机会,从二楼的家中跳下来逃了出来!
这位严先生是将近60岁的老人,而且一人独居,受害人严先生说,这些人是他以前的债主,他们来找我,并且在上面睡觉。但自己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他们用灯照着我,不让我睡觉。
这位60岁老人,究竟是欠下了怎样的债务?以至于甚至要跳楼逃生呢?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
一年前,严先生接到一个推销小额贷款的电话,当时正缺钱的严先生和打电话来的所谓贷款中介开始接触,打算借5万元,却被贷款中介告知,想拿到5万借款,必须签8万元的借款合同。
实际上,严先生签了这样一个虚高的借款合同后,贷款中介和小额贷款公司以中介费手续费、车马费等名义,从5万元中又拿走了7000元,严先生后只拿到4.3万元。
在拿到贷款2个月后,严先生家里突然来了一帮人,威胁他还钱。
严先生拿不出这笔钱后,这帮人又进行了另外一个套路,逼着严先生写了欠条。意思就是说你现在拿不出这笔钱不要紧,你迟早还是要还这笔钱,但欠条你要写给我,我要有一个保障。他们就是以这种形式,来反复叫受害人写欠条。
在催债人不断上门骚扰和威胁的情况下,严先生又签下一份欠款18万元的借款合同。此时,最早接触严先生的贷款中介再一次出现,让严先生用自己唯一的房子来做抵押!
2016年11月,严先生按照对方的办法,将自己一套市场价值约248万元的房产以160万元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
160万元到了严先生的账户后,小额贷款公司的人立即拿走了145万现金。只给严先生留下了15万。
欺负严先生是个老人,又是一人独居,催债人胃口越来越大,企图通过非法拘禁严先生,逼他再签下一份180万元的借款合同!
这个触目惊心的骗局,就叫做套路贷!环环设陷,步步套牢,借钱收取利息只是一个外壳,核心就是骗取你手中最值钱的房产!
二
人死债未清,而这居然合法!
这帮套路贷的骗子,他们的目标无所不包,不仅仅是老人,还有学生、白领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17岁的小杭只想借3000元,却被诱骗借了4万元,还签下16万元借条。几个月后,16万元的借条竟“利滚利”达到90万元,逼得他偷出家中的房产证,将自家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了他人,才算还清了这笔钱。
更可怕的是,人死债未清!
上海某许女士2013年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万,仅半年时间后债务就变成150万。放贷者诉至法院查封了她和父母居住的房产。连遭打击的许女士2016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但高利贷公司至今仍向许的父母催讨剩余借款。
“套路贷”的骗局,实在是令人发指,然而你没想到的是,这样的骗局居然还“合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率高出36%的部分,即可认定为高利贷,并不受法院保护。然而这并不包括本金。
骗子们会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和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诱骗受害人签订“阴阳借条”,阳借条金额远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借此扩大本金数额。
而超出部分会被骗子们以保证金、手续费为由抽走,被害人只拿到实际借款金额如若到期未还再追加借款,如法炮制。几番轮流下来,借款金额已经翻了数倍,但是利息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其次,打款数额一定会与合同上的数字相吻合,以保证银行流水和借贷合同款项的流向一致,但实质上会要求贷款人以其他方式返还部分借款。
这时候,他们往往会让你用现金来还,这样你就无法证明资金真实去向,因此法庭仍然会认定实际借款额为合同上书写的数目,即该合同有效履行。
在这个过程中,骗子们会制造出虚假的银行流水凭证,部分受害人还签订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公证。犯罪团伙借条、转账记录、提款视频、公证材料等证据一应俱全,显示其取得虚高金额债权。
而且他们往往会故意制造违约陷阱,要求受害人短期内快速还款,使受害人难以正常还款从而认定其违约,要求其按照虚高金额还款。
这时候,你想还钱都不行!因为你无力偿还,骗子们就会介绍其他公司“平账”,以相同的手法迫使你借新款还旧账,不断签下更高额的“阴阳借条”以债还债。经过层层转让加码,最终让你债台高筑乃至倾家荡产!
在催讨债务的过程中,骗子们会做两手准备,一方面,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窃听窃照、跟踪尾随等“软暴力”方式催讨债款;另一方面根据掌握的签字借条、转账记录、公证材料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
步步为营下,唯一能让你脱身的,只有交出你手中的房子了!
三
每一滴血都要被榨干!然而这竟然无解?
不怕别人努力,就怕牛逼的人还这么努力合法害人!
印子钱、驴打滚、高利贷,这些字眼都不足以形容这一类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边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另一边是几乎没有还手能力的社会底层。
在“套路贷”里如何哄骗,威逼,驯服人签名是基本功,人比你想象的脆弱,他们为了逃过今天的惩罚和痛苦,情愿用明天无尽的深渊来兑换。
对于骗子来说,只把人暴力隔离在一个封闭区间,基本上后面的事情就好做了。既然你都还不出钱了,那根据规矩总要写个担保吧,租赁合同算担保的一种方式,我们也不会真住进去,就是怕你万一逃了,可以转租你的房子收点租金。然后不要忘记再逼写下收条。
层层加码之下,你就像踏入泥潭,越陷越深、以至无法自拔。
其实,如何驯服一个人并不难,但“套路贷”从小额到最后逼人卖房子,持续周期很长,而在这个漫长的过程,就是要在长期的暴力威胁和骚扰下,慢慢磨损人的反抗意志,最后觉得钱没了不要紧,只要人活着就好。
总之,只要你踏入“套路贷”的大门,把你身份证用残,家里存量资产,未来现金流,老婆父母的财产,每一滴血都要榨干净!
对于骗子来说,活在丛林,弱者是没生存的资格的,当然“套路贷”骗子也会给你留点,父母多少有退休工资,好死不如赖活,保证你最低限度的太平犬生活。
最悲哀的是,“套路贷”的问题,在高利贷罪出台之前,无解。
警方能做的其实是如果暴力讨债了,那在此过程中出现伤害问题才能处理,但对债权债务本身是无法处理的。
法院就事论事,那只要文本操作好即可,但如果有高利贷罪,那问题并不难解决,因为这种犯罪,是产业链的,把所有人一抓,分开询问,总能有所突破。
想靠民事裁判去打击犯罪,真太圣母心了,有了高利贷罪,当然也能钻法律空子,但至少警方对债权债务本身的合规与否就能介入了。
“套路贷”的案子有当事人发现同一个人一年内无数次的对外借款,法院都有记录,这就肯定不是正常的民间借贷,普通人不可能随便借钱给陌生人次数如此众多,但刑事案件可以全局研究但民事不行,只能个案讨论。
而我们能做的,只有从自身做起,防范风险、远离“套路贷”!
1.需要借款时,从银行或其他正规网贷渠道进行;
2.在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时,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
3.发现自己身陷“套路贷”中的民事虚假诉讼后,收集相关证据后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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