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产税终于摁下启动键:屌丝集体高潮,土豪表示.....

2017年12月26日 加拿大移民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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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报》第七版(理论版)刊发了财政部部长肖捷的一篇文章,题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本来就是例行公事的报告,可是却因为其中的一小段话,朋友圈都炸了锅。


就是下面这一段:


“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以及这句“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按照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于是大家根据上下文得出结论:2020年就要开征房地产税了!


然后就是讨论房价会不会因此暴跌,手里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因此抛售,到2020年买房能不能捡到大便宜。


总之,炸锅了。


其实这几年,房产税几乎是每年必炒的话题之一,这次因为肖部长的这篇文章,舆论自然再度沸腾了。


过去两年多,部分城市房价高涨、投资投机需求旺盛, 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方针之下,被很多人视为房价“大杀器”的房产税,一有风吹草动,就获媒体追捧,把吃瓜群众唬得一愣一愣的,没房的人热情期待,多房户则提心吊胆、心烦意乱。


不过其实大家并不用过分担心,这篇文章并非是专门针对房产税的。这篇标题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文章,其实仅一段话90个字与房地产税有关。


而且按照现在的说法,至少可以预见3年内,房产税不会全面落地,更不会对买房形成直接影响。此前已经试点房产税的上海和重庆,其对房价、居民购房意愿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不过在《人民日报》撰文,自然有一定的信号意义。


从此次财政部长的文章可以看出,当前对于房地产税的开征应该说思路更加清晰,很多实质性问题也得到了明确,尤其是对于房屋如何征收等问题都开始有了正面的答复,也标志着房地产税的改革正在加快。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来势汹汹的房地产税到底会对大家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傻傻分不清楚


这两个词虽然只差了一个字,但是差别还是挺大的。



房地产税



我们可以看作是关于房地产取得-流转-保有三个环节的税总和,各国对房地产税的征收一般都是在这三个环节:


其中取得环节包括房地产用地取得、房地产开发等;

流转主要指房地产转让、赠与、继承等;

保有指持续地持有房地产的产权。


三环节税赋均衡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在不同的国家、地区其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物业税” 、“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 



房产税


狭义的房产税是“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上述3个环节里的“保有”,是对个人住房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每年按财产评估值的一定比率征收税款,是国际上常用的地方政府收入来源。


前者范围很广,具体的税种很多;后者就是大家最关心的——自己手里的房要不要交税,要交多少税。



从字面上看,肖部长所说的“房地产税”更加侧重的是针对房子保有环节所征收的税种,就是向手里有房的人征收。


如果开征的话,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都要交,按照“评估值”征收,同时“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减少建设、交易环节的税,增加持有房子的税。也就是降低“取得、流转”的税,增加“保有”的税。


这对手里有多套房子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但具体影响,还是要等到征税方案出台和通过时才能知道。


比如“评估值”如何确定?税率多少?唯一自住房要不要征收?是人均超过多少平米才征收,还是一视同仁?不同省市的税率是否相同?


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种税应该是在中央统一安排下,地方有更多自主权的税种,很难做到全国一模一样。


因为北京一套房的价钱和黑龙江鸡西市的肯定不一样,北京一般家庭人均30平米可能就不错了,可一些三四线城市可能手里有3、4套房。


所以,在官方没有更多消息的情况下,大家猜也是瞎猜。



房产税的前世今生


中国有没有房产税?有,1951年的时候,内政部下达了一个实行房产税的命令,这个命令到1986年又重新做了一次修改,就是现在执行的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根据暂行条例,是对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而不是说中国没有房产税,只是对住宅部分,不用收。


因为从1951年起,对非住宅部分的房产税做了四次剥离。


第一次剥离大概是1954-1956年期间,有了工商税,这个之前是没有工商税的,工商税是从房地产税中剥离出来的一种税;


第二个剥离是教育附加和城市维护事业税,也是从原有的房地产税中剥离出来的;


第三个是我们后来增加的土地使用税以及耕地占用费,这两项也是。


换句话说,要想实行房产税,最少应该把从过去房地产税中剥离出来的 4-5种税先取消,为什么物业费不叫房地产税,就是想回避过去从房地产税中剥离出来的好几个税种。


所以严格来说,房产税也不算是什么新政策、新税种了。



官方思路解读


其一,“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


这就意味着,立法通过,并不代表立即全国实施,此税属于地方税种,而且全国各地楼市、房价差异大,需要因地制宜,授权地方政府,估计不同地区之间,税率税基都会存在明显差异,实施时点也有先后之别。


其二,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这里的“评估值”,是相对于成交价而言的。


按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这里的原值是指当初买房价格。


2011年上海与重庆针对个人住房的房产税试点,也是按购房成交价征税的。


而发达国家,征住房持有税,多是按评估值的,这是一种更合理的做法,因为房屋价值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的,比如10年前买的房子成交价为200万,当前已升值为600万了,那么应按600万的估值来收今年或明年的持有税。


按评估值收税,比按交易价,管理成本与技术要求更高。但就当前来看,我国一二线城市和部分三线城市,已经具备了技术能力,只需要补足人力即可。


其三,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当前的房地产税立法,总体看应是新税种,但也涉及旧税种,也即上文提及的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


如果说2020年须完成所有旧条例升级为法律,则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就须升级,而升级成什么?恐怕正是当前立法中的房地产税吧。


另外,当前经营性房产持有环节的税种,除了房产税,还有1988年国务院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估计这两个旧税种、旧条例,将会被整合进新立法的房地产税中。


如此分析,思路也就清晰了:房地产税立法,是个新事物,但又不是一个全新的东西;如果赶在2020年之前将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升级为法律,则房地产税立法就可能在2020年完成!


值得关注的是,在《人民日报》刊发肖捷文章之后,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又发表了文章《房地产税要来了?按评估值征收可行吗?》。


文章提出税收法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意思是以后新开征的税种,要先立法再开征;二是已经开征的这些“老税种”,要抓紧立法。


房地产税是新税种,它要开征的话,就不能走“行政条例批准”的老路,必须要完成立法后再开征,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也不只是指房地产税立法。


这篇分析文章够麻辣,把很多群众都麻晕了:人民日报先是刊发了肖捷文章,说要征房地产税,然后又发了一篇文章,分析房地产税立法节奏不受约束,不知猴年马月会完成,着实有点玩味。



房地产税能降房价吗?


相信大家关心房产税,也不是想看看国家收了多少税,而是想知道,房产税能不能降房价。


房地产持有税,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非常关心,而且常常在房价大涨时出现相关新闻。


一方面让没房的老百姓心生希望,另一方面成为看空楼市的学者专家们的“看空利器”。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学者专家有种种理由(比如中国住宅非私产,已付过土地出让金了)反对征房产税。


一次又一次,反复上演,成为中国房地产史上的现象级事件。


房产税总体上利空多套房的投资投机需求,而对基本住房(比如首套)没什么影响。


将来我国房产税的税基和税率,将总体小于发达国家。国外经验表明,在征税之后,对楼市的影响会渐趋淡化。欧美、中国香港即如此,不必担心房价因此而大跌。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也说,那么多有房产税的国家,没有一个经济体或者国家是因为征了房产税房价就能够抑制住。


胡祖六和哈继铭这两个曾在国际组织工作的专家的研究结果也表明:没有一个国家或者经济体是靠房产税能够把住房价格抑制住的。


上海、重庆都收了房产税,上海房价上涨,重庆房价上涨,也没有比别的地方涨的就小了。中国的经验和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房产税没有抑制房价的功能,不能期望房产税在这方面发挥多大作用。



几位大佬都说不能降房价,但也有人不完全同意,比如: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就认为:“增收房产税会对多套住房持有行为进行干预,能够有效地引导购房预期,能够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征税背后,势必会对各类需求进行管制,这样部分热点城市热点项目的炒作现象会减少,相应地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减少。”



不过房价到底会不会降这个问题也是老生常谈了,中国人爱房子是爱得深沉,基本每轮政策出台了,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房价。



中国跟发达国家有一个区别,发达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地方政府的收入是比较均等化的,因此这些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相对是比较好的。


所以你看像美国、欧洲的城市可以用星罗棋布来形容,特别大的公司比如可口可乐在一个镇上,大众汽车公司也是大公司在朗堡,一个镇上。


它为什么不到首都去?为什么不到一个大城市?因为它的公共服务水平是比较均等的。


但是在中国,不同层级的政府的财政资源差别特别大。越上层的政府,它的财政资源越雄厚,因此它能够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而基层的政府,小的城市甚至是县城、镇没有那么多公共财政资源,它不能提供那么好的公共服务。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人们的收入会不断提高,收入提高以后,就一定会去追求更好的公共服务。


比如山西小煤矿的煤矿主,挖煤赚了钱他在北京买房子,为什么呢?老人看病,在北京条件好;小孩念书,在北京条件好;一些文化、公共服务,还是北京条件好。


所以从基层向上层政府范围流动的这个趋势,在我们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没有重大改进之前,基本是不会改变的。


因此,北京也好、上海也好,也包括一些二线城市,无论出不出台房产税,房价都很难会降。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房产税是跑不掉了,你想去的地方房价也未见得会降,大家伙还是撸起袖子好好赚钱吧!


来源:功夫财经、文/杨红旭,大猫财经,海外眼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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