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夫妻为千元地税账单选择离婚

2017年12月28日 卡城之窗





居住在纽省(New Brunswick)的一对深爱对方已婚夫妇,因为客观原因需常年分开居住,现在更因为要应付他们认为不公平的地税账单,正考虑透过法律途径申请分居。 



史蒂文斯(Andrea Stevens)的母亲于今年早些时候去世后,她继承了母亲在圣约翰(Saint John)东侧的物业,但当她接获2017年地税单时,发现比之前一年高出1,634元,之后证实,她本人没有资格获得该省的住宅税收抵免(provincial residential tax credit)。


史蒂文斯住在圣约翰,她的丈夫布莱克摩尔(Lonnie Blackmore)则住在2小时车程以外的莱克维尔角(Lakeville Corner),在纽省现行法规下,法定配偶只有1人可享税收抵免。


即便不居住在一起,但55岁的布莱克摩尔和53岁的史蒂文斯,仍形容他们是一对深爱对方的非常规夫妻。


史蒂文斯说,她会一个周末开车去莱克维尔角探望丈夫,然后布莱克摩尔会在下个周末开车去圣约翰,然后第3周末大家各自休息。


"当我们初次相遇时,她和父母住在一起。2名老人当时均已是痴呆症早期阶段,需要照顾。"布莱克莫尔说。


她的父亲之后先去世,她的母亲的健康恶化,她需要将其送入养老院。


再之后,史蒂文斯继承物业所有权,并继续住在那裡,照料生病的母亲。


他们说,夫妻分居是一种必然的安排,但也适合他们。 "当我们初次见面时,都已习惯了独自生活。


她不需要我熨烫衣服或做饭,反之亦然。"布莱克莫尔说。

 

但考虑到每年增加的1,623元的房産税若迭加,10年后可能达到17,000元,令他们想到要申请合法分居,认为这是应对过于僵硬不公平法例的唯一选择。 


根据纽省政府发言人的说法,一对夫妇可出示婚姻状况宣誓书,在宣誓员见证的情形下签署夫妻分居文件。


他们还必须提供双方居住的地址,同时证明调解不太可能。 


发言人科佛尔(Valerie Kilfoil)在予CBC的一封电子邮件中回应道,这份文件附在第2个物业内,所以在审计的时候,税局有文件可支持该对夫妇(可能还是已婚的)获得多于1个税务抵免。 


虽然布莱克莫尔和史蒂文斯都指不喜欢这种做法,但就不得不去做。


在纽省,业主可籍主要居所来申请地税抵免,该住所必须是业主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地点。 


但史蒂文斯和布莱克莫尔就坚持认爲,他们每个人都拥有各自独立的住所,并承担一切费用,应当获得地税减免。 



"我们结婚了,我们彼此相爱,我们不希望在法律上分居,但看起来纽省的法律,会迫使我们这样做。"布莱克莫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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