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其中一间最大的税务律师行就温哥华的房屋空置税(Empty Homes Tax,俗称空屋税)表达关注,指在某些情况可能使新业主在不知情下负上缴交该税的责任,其中建议解决方法可在成交中加入条款要卖方做妥申报。
律师行Thorsteinssons LLP于博客中提及该议题,又列出数种情况下,物业买家在不知情下或后来才知道自己要负上缴交该税项的责任。
文章解释原因为,空屋税是所谓“跟物业”而非跟业主。
律师行认为,若果在成交前,卖方没有填写空置税表格(Empty Homes Tax declaration)申报物业属有人居住,或者在成交后遭到温市府挑战其居住状态,缴空屋税的责任便有可能落在新业主上。
温市府就房屋空置税印有中文册子,称上述表格为”房屋居住状态申报表”。
上述律师行给买家提供保护自己的建议,可在成交中加入条款要求卖方给市府呈交申报表,不过,要注意的是这方法在某些情况下仍未能保障新业主,例如市府在成交后才审核申报和提出挑战。在空屋税的条例下,市府有两年时间去审核申报。
报道又引述地产顾问Michael Geller称,现时有不少进行地产交易的律师都对上述问题表示关注。他又指,任何准买家都应该透过律师去尝试减低风险,他称他现在也会多留意,买家客人的律师有否要求卖方申报。
温市府已在秋季起陆续向约18万名业主寄出申报表;业主须在明年2月2日前填写及交回。
来源: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