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通訊委員會(FCC)通過廢除網路中立規定,對網路服務供應商、新興網路公司和消費者帶來重大影響,消費者可能是最大輸家。
「洛杉磯時報」報導,2015年民主黨掌控的FCC通過網路中立規定,寬頻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封鎖合法網路內容以及合法網路應用,也不得降速,或是以加速網路服務等手段,額外收取優先服務費用。
根據新規定,可能的贏家和輸家如下:
●贏家:網路服務供應商
網路中立規定支持者的主要憂慮就是「付費優先」,網路服務供應商提供差別化待遇,支付額外費用者傳輸速度更快。
由電信業者組成的「美國寬頻」聯盟(Broadband for America)已在「華盛頓郵報」登刊全版廣告,向消費者暗示將會實施付費優先,並說這麼做可以維護「開放的網路」。
●贏家:大型內容提供商
網路中立規定一旦取消,大型內容提供商網飛(Netflix)、谷歌(Google)可能要付更多費用,才能以同樣速度把內容傳送給消費者。
大型內容提供商必須和網路服務供應商談判,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把內容傳輸給消費者。大型內容提供商擁有資金和大批訂戶做為談判籌碼,有利於爭取到所謂的快速傳輸線,取得競爭上的優勢。
●贏家:連線攸關重大的服務業
仰賴速度提供服務的企業,例如針對重症患者提供偏遠醫療監控的業者,將是網路中立規定取消後的潛在受惠者。
●輸家:新興網路公司
反對廢除網路中立規定的人指出,所謂的付費決定傳輸線,可能扼殺新興網路公司,因為他們沒有錢或是影響力取得更快速的內容傳遞。
●輸家:消費者
自由市場的支持者認為,付費優先的作法,意味在寬頻基礎建設上會有更多投資,使得上網和整體資料傳輸速度大為增加。
但是支持網路中立規定的人指出,消費者如果不想在網路上塞車,可能被迫支付額外的費用。消費者對於網路服務供應商的選擇可能會減少,寬頻使用費可能也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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