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会连夜赶着投票通过了税改,川普又在周六出人意料地签了字让它迅速通过生效,不少加州的居民都在忙着预付地产税,以减少新税法里“地产税州税和本地税抵扣额$10,000元上限”带来的损失。
但是预付地产税,并不适用于所有人。有的财务顾问表示,没有必要加速家庭的现金流出,做决定前做好先咨询财务顾问或者税务部门。如果你选择了预付,也不要采用邮寄的方式,因为税务工作人员不一定能够在1月1日前处理到。
本周三,国税局公布一项通知,用来告知大家在今年预付地产税,是否可以在2017年时抵扣。它表示,如果在2017年收到2018年的评估和支付税款的方式,那么提前预付2018年的税,是可以在2017年报税时抵扣。而何时收到2018年的预估,则是由当地的州来决定的。
国税局给出了两个例子来说明:
例一:
假定A在2017年7月1日评定了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地税,并且在今年7月31日向当地住户发出了评定通知和2个支付期地税账单(第1个支付期在2017年9月30日截止,第2个支付期在2018年1月31日截止)。假设纳税人已经支付完第1期,如果纳税人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第2期,可以将这笔支付用于2017年报税时的逐项抵扣。
例二:
B同样在2017年7月1日评定了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地税。按照计划,B会在2018年7月1日评定了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地税。但因为当地民众想要预付2018至2019年的地税,B更改了电脑系统以提前预收2018年至2019年的地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提前预缴的2018年至2019年的地税将不能被用于2017年的报税抵扣,因为B在2018年7月1日前不会对地税做出评定。
听起来貌似很复杂的样子,不过小编没有这种烦恼,因为没有房呀~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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