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府今年推出房屋空置税,业主需要在明年2月2日以前进行申报。然而近日温哥华一名女子表示,市府要向她所拥有一块土地收取房屋空置税,令她不解的是,土地上根本没有房屋,又何来空置房屋。
根据规定,如果非自住房屋在一年内被空置超过6个月,就要上缴房屋估值1%的空屋税。
Jane Macdougall在温哥华西区MacdonaldSt. 6161号拥有一块土地,属于克里斯戴尔区(Kerrisdale)。根据卑诗物业估价局的资料,2016年7月1日该物业的估价为392.9万元,较前一年的280.6万元增加超过100万元,但估价全为土地的估价,因为在这片土地上没有房屋。
Macdougall表示, 在上月市府向市内业主发出房屋空置税申报表格及资料时,她才意识到空屋税,按照温哥华市府征收房屋空置税的计算方法,她需要缴付4万至6万元房屋空置税。但是她在申报表上找不到任何一种情况适用于自己,即是土地上没有房屋。
因此Macdougall联系了温市府,但对方告诉她,她须要支付房屋空置税,因为该幅土地可以用来兴建房屋。
Macdougall称,自己并非任由该幅土地空置,过去她曾试图开发该幅土地,然而手续和程序繁复,加上土地上种了不少树,最终不得不放弃。
她也曾在今年较早时候尝试出售该幅土地,但没有买家愿意以估价购入该块土地,她于是放弃。
建筑师及房地产顾问Michael Geller认为,温市府推出房屋空置税的目的,是希望业主把自己空置的房屋和公寓出租,而非迫使业主开发从未发展过的土地,在这情况下,要空地的业主支付房屋空置税是错误的。
Geller说,他曾经和很多温哥华的律师谈过,他们认为“空屋税”的起草方式存在问题,措词不明确。
他补充说,强迫某人建造租房可能是错误的,就好像只因为某人能建造后巷屋所以必须建造。
就Macdougall的情况,温市府称,房屋空置税的一个目的,就是鼓励空地的业主开发自己的物业,而市府也不想见到业主为了要避开房屋空置税,把自己的房屋拆掉。
但是市府并没有解释为何空屋税没有对空置土地的豁免,通常空置土地的发展是一个长时间而复杂的过程。市府正在研究Macdougall的个案,看看是否有其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