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签证,不需抽签,也无须排队,运用得当,它能为您的跨国商务经营、孩子读书、家人团聚带来巨大便利。这就是:L1签证。
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家发现,在美国开设分公司,除了利于拓展事业,还能让全家拿到美国绿卡。
L1签证的门槛相对较低,申请时间短,可带全家一起快速赴美等诸多优势,广受企业家和投资者的欢迎。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开放的一种工作签证。身为世界金融中心的美国,很多国外的跨国公司都在这里开设了分部,自然有大量的外籍人员因此要前来美国工作,这也是L1签证的设立初衷,为更多的外国公司来美创业提供最大便利。
无论是大公司或小公司,都可通过申请L1签证将员工外派至美国工作。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分为L-1A(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和L-1B(专门技术人员签证)两种。其中,L-1A允许尚未建立美国办公室的跨国公司将高管人员派到美国进行美国公司办公室的筹建。
L-1A签证以其超高的成功率、办理速度快、可携带亲属等优势脱颖而出,成为目前最受国内商业界人士欢迎的移民美国最佳途径。
持L1签证在美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其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随行。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也可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的福利。
➤多:没有名额限制,无需抽签,无配额限制
➤快:申请周期较短,一般2-4个月左右获批
➤好:子女可享受美国免费公立教育,配偶可在当地工作
➤移: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可通过EB-1C拿绿卡
小贴士:L-1A与EB-1C的关系
➤L-1A是一种非移民性质的临时性工作签证,而EB-1C是一种移民签证。
➤如果L-1A签证持有人期间不申请绿卡,通过申请延期的方式,其可以在美国工作长达7年。(虽然是非移民签证,但允许申请人拥有移民倾向。)
➤EB-1C是一个绿卡类别,是专门给跨国公司派往美国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的,获得EB-1C绿卡的受益人高管及亲属可以成为美国永久性居民。
L-1A对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管人员的要求
➤在递交申请的前3年内,必须在美国境外公司工作至少一年
➤在美国境外公司必须担任高级经理或高级管理职位
➤外派到美国境内公司也必须同样担任高级经理或高级管理职位
➤该受益人的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与其职位相符
L-1A对跨国公司的要求
➤合格的公司关系
美国境内的机构与境外的机构之间必须存在母子关系、总分公司关系或关联公司关系
➤正常运营
美国境内外机构正常开展业务或即将开展业务,正常的、有系统的、持续的提供商品或服务
与其他非移民签证相比, L-1签证最大的亮点就是允许受益人拥有“双重倾向”(dual intent)。换句话说,L1签证持有者可以有移民倾向,所以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其L1签证申请。
如果美国分公司正式运营一年以上并有经营效益,L1签证持有者即可通过第一优先职业移民(EB-1C)的方式申请绿卡。
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劳工应聘程序,也不需要像投资移民那样在美国投入百万资金,如果美国分公司成立超过一年以上,并且运营操作正常,L1签证持有者不需等待一年,可以直接递交EB-1C的申请,获得绿卡。
在转绿卡过程中,L1身份不受影响并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境外。
因此,L1签证不仅仅是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管人员来美的捷径,还为取得绿卡移民美国另辟蹊径,你还在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