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四大银行中的Westpac (西太平洋银行)及姐妹银行St. George (在维省名字是Bank of Melbourne 墨尔本银行)隶属于Westpac集团;因为其宽松的海外收入贷款政策,一直是海外人士尤其是中国人的最爱。
但是从2015年3月21号,该集团对海外收入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这些政策对于那些持有临时签证的人影响尤其巨大,这篇文章只是对调整政策作出简单解释:
澳洲公民、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及海外人士使用海外收入贷款有细微调整,这里不详细解释。
临时签证(签证类别163、188、457等,这部分变化最大,请仔细阅读)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澳洲,使用澳洲收入,持有银行接受的签证类别,贷款Yes,但是要受到FIRB 限制。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澳洲,使用海外收入,贷款No.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澳洲,不论使用海外或澳洲收入,持有银行不接受的签证类别,贷款No.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澳洲,使用海外收入,贷款No.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海外,使用澳洲或海外收入,贷款No.
对于临时签证的贷款政策给出一个例子:如果持有163或188签证,想要使用海外收入购买二手房自住,在新政策下会直接被拒,除非贷款申请人使用澳洲本地收入,或者配偶是澳洲公民。
目前其它接受海外收入的银行还没有对其政策作出调整。Westpac 集团的新贷款政策下还有很多细则,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银行或贷款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