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最近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抵达美国的新移民约有120万名,其中来自中国的新移民达14.7万名,中国成为美国最大移民来源国。当然,美国也有不少来自中国的非法移民。据路透社9月11日报道,近3.9万中国公民因违反美国移民法而等待被驱逐出境,这3.9万等待被驱逐出境的人中,有些已经被命令离境超过10年了,而且人数还在继续增加。
近年来,也总有人向笔者咨询移民美国的情况。我告诉他们,移民美国在你享受美国各种优越利益的时候,你同时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你首先要考虑到美国以后的税负会有多重,因为移民美国的大多是富人,美国富人的税负很重。
根据美国移民法,新移民在获得美国移民局移民批准后的180天内入境报到,从入境之日起就要按照美国税法履行纳税义务,从此,任何收入和资产以及在这之前境外资产的增加值都要向美国报税。
美国的税制是以直接税为主体,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所得税,州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税。联邦政府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率为10%-39.6%,有的州也征个人所得税。美国的州、县、市镇和学区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税,如果你在美国有一套市值100万美元的房子,你要为这套房子向几级政府缴税。如果你住在新泽西州,该州房地产税税率为3.758%,你一年就要向州政府缴37580美元的房地产税。美国一些州空置住房的房地产税税率更高。
按照美国税法,持绿卡(永久居留证)的人也是美国的纳税义务人,即使你持有绿卡尚未获得美国国籍,你也必须向美国各级政府缴税。你可能考虑移民美国后仍留在中国工作,即便如此你也必须向美国纳税。美国要求在境外工作的美国人及其配偶(不管配偶是不是美国人),如果银行账户的余额总额超过10万美元就要向美国报税。
有移民美国后的华人感到税负太重,有的又放弃了美国国籍,曾主演电影《少林寺》的李连杰就是如此,他放弃美国国籍加入了新加坡国籍。当然,也有不少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移民外国。根据《华尔街日报》2015年5月7日的报道,2013年有2999人放弃了美国国籍或绿卡,2014年这一数字增加到3415人,在2015年第一季度这一数字就达到了2015人。美国肯特大学近期的一次民调显示,31%的受访者考虑过弃籍,3%的受访者正在办理弃籍手续。
加入美国籍难,放弃美国国籍也不容易。要想放弃美国籍,首先要向美国国务院提出申请,并填写“8854表”向国税局报税。根据《移民和国籍法案》,境外的美国人想放弃美国国籍首先要到美国驻外使领馆当着外交官的面正式宣布弃籍。任何美国公民如果宣誓为外国政府工作则自动放弃美国国籍,如果没有宣誓而为外国政府工作,但拥有该国国籍也自动放弃美国国籍。不管以何种形式放弃美国国籍,只有美国国务院颁发“弃籍证明”后弃籍方可生效,只要你没有获得“弃籍证明”,那你就一直是美国的纳税义务人,美国政府就要对你的全球资产征税。
真的放弃美国国籍,你必须首先缴2350美元的弃籍费,然后要缴弃籍税。弃籍税就是你放弃美国国籍的前一天在世界各地拥有的资产按当地市价计算资产总值,剔除必要的成本后按一次性收入征税。征收弃籍税的目的就是防止通过弃籍逃税。如果你放弃美国国籍后仍在美国工作和生活,你要继续向美国报税,因为非美国人在美国的收入每年仍要用“1040NR表”报税。
美国不少税务律师不建议为避税放弃美国国籍,因为美国的税法相当严密,早就堵住了弃籍逃税的漏洞,不会让弃籍者占多少便宜。总之,想移民美国的人一定要考虑到移民美国后的税负,美国的税收监管异常严厉,如果发现你逃税,不但会被罚得倾家荡产,还有可能招来牢狱之灾。
一个人只要不违法是不怕警察的。但在报税上,有人会存侥幸心理,为少纳税,少报收入和财产。一个人只要少报了收入和财产,他就要时刻担心遭到税务官的查处。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美国国税局可以方便地利用银行网络系统对纳税人的各种收入和支付信息进行稽核、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有瞒报和欺诈行为的人会给予非常严厉的惩罚,甚至投入监狱。
除了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和短期出境者外,任何人离开美国都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境完税证明,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查证明不欠税后方可离境,这就堵塞了贪官外逃和其他逃税行为的路子。
针对有些美国人不把钱存入银行而是隐藏在家中以逃避税务部门的监控,国税局配备有嗅钞票的“税犬”,可搜查出隐藏的钞票。税务官甚至在被怀疑对象附近租房住下来,日夜监控被怀疑对象的消费情况,看其消费是否超出了其申报的收入。所以说,在美国逃税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美国法律规定,政府官员都定期公示自己的财产,要把全家的收入、房产等资产、纳税证明向社会公布,接受民众的监督,当公众发现公务员的收入、财产和纳税与其消费不相符时即可举报。
美国早在1971年就出台了对美国人全球资产征税的法案,要求所有美国人(不管居住在美国还是境外)在境外拥有的资产总额超过5万美元,或储蓄总额超过1万美元,都要向美国政府报税,但这个法案由于缺乏配套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美国参议院2010年3月17日的报告,美国人在境外银行开设账户、隐匿资产,由此造成的税收损失每年至少是1000亿美元。为此,美国下决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美国人必须报告自己的境外资产,并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报告美国人的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纳税人号码、地址和大额转账信息等。《外国银行账户依法纳税法案》便应运而生,2010年3月18日奥巴马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从2014年7月1日起,对拒不合作的外国金融机构将课以汇入款额30%的惩罚税。
美国税法定义的“美国人”包括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永久居留证的人(绿卡持有者)。“金融机构”包括普通银行、金融资产托管机构、投资实体、特定保险公司、符合特定条件的控股公司或财务中心等。
美国人在海外拥有银行账户或其他资产,如果总额超过5万美元必须用“8938表”报税,如果隐瞒信息或少报资产,处以隐瞒和少报部分40%的罚款,如果隐瞒和少报部分超过总资产的25%,诉讼时效延长至6年。美国税法尤其强调,报告的海外资产不限于银行账户,也包括礼品、债券、股票、房产等。
为打击逃税行为,美国国税局每年都要抽查一定比例的报税表,对逃税者除了重罚外,如涉税金额大还要提起刑事诉讼判决入狱。国税局有3000多名税务稽查官,2010年抽查了1735083份报税表,占报税表总数的0.9%,全年稽查出的涉税额为448亿美元。
为鼓励全世界的人向美国国税局举报美国人的逃税行为,美国国会通过法律授权国税局奖励举报人,奖金数额是涉税金额(包括补交税款、罚款和利息)的15%-30%。国税局举报处接受来自全世界的举报信。举报信要求统一用“211表”填写,该表可以到美国国税局官方网站下载。
2011年,国税局举报处收到7471起举报,涉税金额48047500美元,奖励举报人8008430美元,奖金占涉税金额的17%;2012年,国税局举报处收到8634起举报,涉税金额592798294美元,奖励举报人125355799美元,奖金占涉税金额的21%。
2014年5月19日,路透社报道称,瑞士信贷银行向美国法院认罪,承认隐匿美国人账户信息,并接受26亿美元的罚款。如果此案是有人举报,举报人将获得数亿美元的奖金,突破2007年瑞士联合银行雇员布莱德雷·博肯菲尔德因举报美国公民账户信息获得的1.04亿美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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