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国军认为:《美国宪法》赋予国会对情报机构的监督权。然而,九一一事件以来,美国国会很大程度上从情报机构的“监管者”变为“授权者”和“辩护者”。美国国会情报监督体制总体呈现“失灵”状态。美国国会情报监督“失灵”的深层原因在于情报监督体制趋于“碎片化”、情报活动的特殊性导致美国国会对于情报的高度依赖,以及国会情报委员“情报复合体”的强大利益关切等。尽管在国内外舆论的压力下,美国国会做出了推进新一轮情报监督体制改革的姿态,然而由于国会内部缺乏改革共识,国内民意分裂,以及国会在情报监督上的实用主义考虑,国会加强情报监督的前景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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