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是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简称,其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围内美国富人的偷逃税行为,因而被戏称为“反肥猫法案”。FATCA的到来,将倒逼中国金融和税收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并对反腐与反恐行动发挥积极作用。
2014年6月26日,中国与美国草签FATCA政府间协议,这意味着中国金融机构虽将免于被扣缴30%的惩罚性预提税,但也与税务机关一同被绑在了FATCA的战车上,必须按照FATCA的要求提供特定美国账户持有人的金融账户信息。FATCA的到来,引起坊间热议:海外逃税的时代真的要终结了吗?
本人在此就四个常见的对美国税收的误解进行纠正与说明。
误解之一:一旦获得美国绿卡,美国将对获得绿卡的人的全球资产(包括中国)进行征税。这个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大家要明白资产和收入的区别。资产是您从过去一直到现在已经获得的财富,收入是您当年的投资收益或者工资,奖金和提成所得。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不是个人资产。举例来说,假定您在国内有人民币2000万元的房地产出租,每年获得租金人民币200万元。一旦您获得美国绿卡,美国税务局并不会要求您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房地产资产价值交税,而只会对您的每年人民币200万元的租金收入征税。
当然拿到绿卡之后,美国是有一个资产利得税的概念,但是这个资产利得税只是在您出售资产时才需要申报。为了准备资产利得税的申报,客户可以在拿到绿卡前先将资产转给父母或者做一些交易,将购买资产的价格拉高,这样将来要么由父母将资产卖掉再赠送回来,或者出售资产的价格不高于购买时的价格,就不需要交资产利得税了。
另外“肥猫”协议涉及的仅仅是银行账户内资金的信息通报,而不涉及各种企业股权,房地产,股票等资产信息的通报。美国税务局在掌握了绿卡持有人和美国公民海外账户资金情况后,可能会根据账户的资金变化要求纳税人做出解释。如果账户资金变化仅仅是因为资产出售所收到的资金,那么如果不需要交资产利得税,也是不会有什么税务负担的,就是多填一个申报表一样,并不需要交什么税。
误解之二:一旦获得美国绿卡,所有的国内收入都要交美国税。美国对从海外获得收入的人每年有将近9万美元的免税额。举例来说,如果夫妇两个人都拿绿卡,每人每年从中国获得10万美元的收入,那么如果他们分别报税的话,扣除9万美元的免税额,每人每年只需要就1万美元的收入报税。而这一万美元,如果在中国已经交了税费,或者如果在美国有什么生意费用支出,还是可以享受抵扣,这样经过费用抵扣之后,估计每人每年只需要交1000-2000美元的税就够了。
误解之三:一旦获得美国绿卡,绿卡持有人的中国公司也需要交美国税。这个又是完全错误的理解。美国的全球征税是针对绿卡持有人个人的。如果绿卡持有人拥有中国公司的股份,中国公司产生的利润没有通过分红的形式分配给绿卡持有人,那么绿卡持有人并不需要为其所拥有的中国公司的利润交美国的税。举例来说,如果绿卡持有人拥有的中国公司每年获利人民币1000万元,但是绿卡持有人作为股东并没有将公司利润以分红的形式转让个人账户,那么并不需要为这1000万人民币的中国公司利润交美国的税。这一条同样适用于在有“肥猫”协议之后,只要绿卡或者美国公民将资产放在合法注册成立的中国公司账户下,就只需要按照中国税法纳税,而无需像美国税务当局申报。除此之外,还可以将家庭资产转入其他没有绿卡或者公民身份的家庭成员名下,就可以不用向美国税务部门申报账户金额了。
误解之四:美国税务局查税很严,一旦被查到,就有牢狱之灾。这个又是误解。美国税务局有一个查税成本的问题,一般每年抽查的数量只有总报税量的1%。据有关资料透露,美国税务局查税的重点是高收入人群,即报税收入在每年50-100万美元以上的人群。因为美国税务局查一次税,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估计就有10万美元之多,而且一旦查出少交了税,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要求纳税人补交所漏算的税加上适当的利息(一般是10%的利息),如果没有把握从查税中查出10万以上的漏税,那真的是得不偿失。只有高收入人群才可能一次漏掉10万美元的税,才值得美国税务局查。
综合以上,考虑到高收入人群一般都有国内的公司可以留存生意利润,另外每年夫妻一起有18万美元的免税额,另外再加上国内的税费和一些美国的生意支出可以抵扣收入,所以如果每年国内总收入在30万美元以内的,基本上交不了多少美国的税,估计每年实际上也就是交1万-2万美元的税费,只占收入的5%。另外每年总收入在50万美元以内的被查税的可能性不大。对于超过50万美元的,即使查到交税不足,只要补交了税款和利息也就完事了。真正要成为美国税务局的重点目标,估计每年总收入要在100万美元以上。建议此类人群如果要移民美国,最好找一个精通美国税务的会计师提前设计一个合法避税的方案,尽量减少美国的税务负担,此类咨询费用一般在每年几千到几万美元就够了。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有220万中国出生者居住在美国,其中拥有美国籍的有40余万人,获得美国绿卡的有160余万人。居住在美国的中国人中,不乏把中国境内资产转移到美国者。本人认为,中美签“肥猫”协议是一回事,如何落实规定是另外一回事,即使美国国税局在北京设置了办公室,能否在中国境内真正对持有绿卡的中国人开展调查也大有疑问,充其量也只能靠所谓的线人提供线索,然后调查。所以,一般的绿卡持有人不必太过惊慌。如果有大批财产,则应与精通美国税务的会计师商谈。
纽约Jensen律师楼成立于1996年, 专精美国(技术,杰出人才和投资)移民。
欢迎关注公众号:jensen-law-firm。
联系方式:189 6494 4259郑女士。
www.jensenlaw.com(有任何问题请查阅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