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来美国投资,移民,留学,商务活动和旅游等等,拿各种移民和非移民签证五花八门。但如果他们在美国获得收入,无论何种签证都必须报税。在美中国人,由于美国的税法居民和移民法居民不尽相同,在报税时是用居民还是非居民身份报税比较混乱。拿了绿卡的中国人在移民法是永久居民的外国人(Resident Alien),其他拿非移民签证的中国人是非居民的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但在税法上,只要满足一定条件,非居民的外国人也可作为税法居民,即与美国人享有同等待遇。非居民用1040NR表报税,居民用1040表报税。非居民或居民身份报税各有利弊,但居民税务优惠较多,符合条件的在美中国人如能用居民报税比较有利。
非移民签证主要包括:B-商务旅游,F-国际学生,J-交换学者,H-临时工作,L-跨国高管,M-短期学生,O-科学艺术,Q-文化交流等。移民签证就是拿到绿卡。国税局有两个标准决定他们是否按居民报税:一是“绿卡测试”(Green Card Test)。拿到绿卡,哪怕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当年全年都要按居民报税。二是“实际居留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即当年居留超过31天并且用不同比例计算三年居住超过183天,或者在当年居住超过183天。非移民签证的中国人,除F和J签证外,满足第二个标准,按居民报税。F和J签证的学生居美五年后按居民报税,J签证的教授学者居美两年后按居民报税。
一般而言,来美中国人不能自己选择是否按居民或非居民报税。满足上述标准,必须用居民身份报税,否则用非居民报税。F或J签证如在年转机换身份,按双重身份(Dual Status)报税,即当年报1040NR和1040两份税表。但在某种情况下,也可选全年按居民报一份税。J,H,L签证一般有社安号(SSN)报税,但不少其他人没有社安号,要在报税同时申请个人税号(ITIN)。申请个人税号要与报税同时进行,并提供中国护照原件给国税局核实。例如,对持B签证入境,在美投资房产收取房租以非居民报税,要拿护照原件到国税局当地办事处或将护照原件寄给国税局申请税号部门批准。
中国人非居民报税只报美国来源的收入。根据美中税务协定(Treaty),在美国的收入有免税额。例如F和J签证的学生有五千美元的免税额。但只有受限制的分项抵扣,没有居民个人6,300元的标准抵扣。分项抵扣通常比标准抵扣低。而且,非居民不能报配偶和赡养者,少了免税额扣除收入。因此不如居民报税有利。
然而非居民报税的一个好处是不用缴15.3%的社安税(FICA),但要事先用8233表向国税局申请豁免。F和J签证如雇主预扣了社安税,可在报税时用843表和8316表申请退回本人的预扣税。同时,即使不常来美,但在美国有房产投资,持有B等签证的中国人,申请个人税号用作非居民报税有好处。因为国税局规定,外国人在美收入,房地产管理公司或仲介,要预扣30%的的租金收入或10%的房地产出售价格收入并上缴国税局。但租金收入或房产出售的资本利得税,扣除有关费用后往往比预扣税少很多。申请个人税号报税后,多缴的预扣税就能返还。
另一方面,满足国税局上述标准的中国人,特别是拿绿卡和H,L签证者,按居民报税。按居民报税,就是与美国人一样报税,即不仅报美国的收入,还要报中国的收入和资产,缴社安税和所得税,但中国缴的所得税可以扣美国税。同时,也可享受美国人的税务优惠,如家庭$12,600的标准抵扣,加上每个配偶和赡养者$4,000的免税额,最高大学学费$2,500退税,最高儿童日托$1,200退税,房贷和地税抵扣等等。有符合条件者,甚至不仅不缴税,反而得到不小的低收入退税(EIC)。如夫妇一方符合居民身份,另一方是非居民身份,可以用居民身份夫妻合报。所以,相对而言,来美国的中国人,居民报税比非居民报税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