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国的空气好?——都是治雾霾、治尾气法律管出来的

2015年12月08日 英国华人资讯


  从19世纪开始,英国便不断通过立法来治理环境问题。2008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将控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写入国内立法的《气候变化法》。应对气候变化而立法,英国都做了什么?

  治雾霾

  出台的法律不止一部

  立法是英国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大气污染的主要措施,其中以国家立法为主。早在186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个《工业发展环境法》,控制制碱工艺所产生的毒气。11年后议会颁布第二个《工业发展环境法》,第一次制定了法定的氯化氢的最高排放量。

  1906年,在以上两个法规的基础上,英国颁布了《制碱法》,制定了会产生并散发有毒气体行业的清单,以控制化学工业制造工艺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

  二十世纪,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尤其是汽车工业的发展,英国大气污染现象加剧,逐渐由局部问题发展成社会公害。

  为此,英国便加强了环境立法。比如1926年,英国颁布了《公共卫生(烟害防治)法》;1930年,制定了 《道路交通法》。

  上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治理煤烟成为伦敦对大气污染的治理重点。英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采取了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英国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主要有两项全国性的法令——“清洁空气法”和“制碱等工业法”。

  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后,著名的“比佛报告”由此产生,推动了 《清洁空气法案》 的出台。4年后,英国政府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案》,该法案是一部控制大气污染的基本法,对煤烟等排放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控制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清洁空气法案》 首先规定设立无烟区,无烟区中只准许使用无烟煤、焦炭、电、煤气、低挥发性锅炉煤、燃料油,禁止使用其他燃料。

  其次,改造无烟区住户炉灶以适应新燃料,并在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同时还对烟尘标准作出定义,规定超过“林格曼二度”的烟尘为黑烟,超过“林格曼四度”的为浓烟。地方管理局在无烟区内管控禁止黑烟排放。因此,有许多烧煤大户发电厂和重工业都迁往了郊区。

  最后,新建工业锅炉在使用时尽量不排放黑烟;地方管理局有权禁止建设烟囱高度不够的建筑。

  1956年,英国政府还制定了《制碱等工厂法》,该法令规定有污染的生产工艺每年规定登记一次;可以登记的条件是,必须采用可有效连续使用的最佳设施,以防止有害气体的排放;某些工艺还需要规定酸性上限浓度;经过登记后的工艺,不得排放黑烟。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到1965年,有毒烟雾终于从伦敦销声匿迹,但是英国并没有因此放松治理的脚步。1967年,英国政府发布有关提高烟囱高度的通告。通告规定,工厂烟囱高度须为建筑物的2.5倍。高烟囱有可能使地面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含量减少。

  1974年,英国政府又颁布实施了《污染防止法》。这个法案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对空气、土地、河流、湖泊、海洋等方面的保护和对噪声的控制条款。

  治尾气

  法里法外多管齐下

  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伦敦的机动车数量猛增。当时监测结果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占大气污染物的比例在持续增加,且成为伦敦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在此情况下,伦敦控制大气污染的治理重点开始转向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对此,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包括推广公共交通、步行、骑自行车等节油和无污染的出行方式;转化交通发展战略,减少对汽车的依赖,有效降低机动车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改变机动车的设计及燃油结构; 设立1000英里长的自行车线路网;加强交通管理等内容。

  1990年,英国颁布《环境保护条例》,并制定了78个行业标准,均是由政府和行业共同商讨制定的,进行成本和污染的平衡,选定最适用的技术在各行业推行。1991年,进行了新标准的修订,修订较严格,并与欧共体标准相一致。

  所有在英国出售的新车自1993年1月起,都必须加装催化器,从而减少氮氧化合物的污染。1995年,英国通过《环境法》,将对地方空气质量的管理纳入法律,且要求制定一个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

  两年后,英国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出台,设立了2005年前实现的污染控制定量目标,要求工业、交管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减少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等常见污染物的排放量。

  进入新世纪后,伦敦大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和氮氧化合物含量仍高于国家空气质量目标限定的最高含量,而这些污染物主要来自交通工具。为此,从2000年起伦敦提高停车费用,市内原油的各大公司、公共场所的免费停车场,一律改为收费停车场。2001年1月30日,伦敦发布了《空气质量战略草案》。此法案将大力扶持公共交通,并定下了到2010年把市中心的交通流量减少10%到15%的目标。伦敦还鼓励居民购买排气量小的汽车,推广高效、清洁的汽车技术和使用天然气、电力等低污染汽车。

  2003年,在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低碳经济”的概念首次在政府文件中被提出。宣布英国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到2050年,要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国家。

  2004年,英国政府出台了《伦敦市空气质量战略》。为了控制污染,英国出台的法令、通告,都对控制伦敦的大气污染和城市环境保护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治碳排放

  把减排目标写进法律

  纵观英国的环境立法历史,依法治理污染是英国政府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

  2008年11月26日,英国正式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成为第一个对碳排放作出法律规定的国家。很多其他国家也宣布要实现类似或更大幅度的减排,但能把减排目标的承诺诉诸法律条文的国家,还真没有几个。

  英国人把 《气候变化法》视为发展“低碳未来”的世纪承诺,意味着到本世纪中期英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必须依法减少80%。

  与此同时,《气候变化法》还规定了一些控制能源的具体措施,例如要求能源企业向使用低碳能源的居民住户、企业单位和商户支付“回购税”。

  之后,英国公布了详细的《英国低碳转型》国家战略方案。该法案规定了“碳排量”和“碳预算”,设立了具体负责研究控制碳排量目标的法定机构——气候变化委员会。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对英国重点领域的减排路线进行了情景分析,为五年的减排计划做预算。如果政府没有完成预算目标,按照该法律,这个独立的委员会虽然无权要求政府做出解释,但是可以向议院报告年度预算完成举行进度。

  2012年8月伦敦举行奥运会。在此之前,以绿色和环保为主体的伦敦也在打着一场针对PM2.5的战争。2012年1月1日起,英国开始运行经过修订、改善和细化的空气质量指数评价体系。其中,最关键的变化是PM2.5等若干评价标准也被纳入其中。

  有意思的是,为了对付这些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伦敦会在交通最繁忙的道路上洒一种胶粘剂,用来吸附这些颗粒物,并将之固定地面,避免再次进入空气循环。尽管此举不是长久之策,但也为长期受污染所困的伦敦解了燃眉之急。

  此外,英国政府颁布的关于控制大气污染的法令还有《公共健康卫生法》《放射性物质法》《汽车使用条例》和《各种能源法》等。这些法案的颁布,对控制伦敦的大气污染和保护城市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环境治理,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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