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前,FIRB申请不需要收费;2015年12月1日起:在澳洲购买100万澳元以下房产的海外投资者,须缴纳5,000澳元的申请费;购买价值在100万-200万澳元房产的海外投资者,须缴纳1万澳元的申请费;购买200万澳元以上房产的海外投资者,房价每提高100万澳元须再额外增加1万澳元的申请费。
在新政实施前是先购买后申请FIRB;
在新政实施后是先申请FIRB,批准后再购买。
海外人士需在网上申请,并在申请时需确保提供正确和必需的信息。在申请批准后,如果需要修改详细信息,如姓名或住宅地址等,FIRB可能要求外籍人士重新支付申请费进行申请或者进行更改申请。
12月1日以后,FIRB不再单独管理,将联合澳洲税务局(ATO)一起对住宅类物业进行管理。ATO将建立新的系统,整理比较购房者在全澳的购房记录、纳税记录、签证状况,更容易发现违规购房情况。
在新政实施前购买,没有不同于本地常驻居民的额外税费;在2015年7月1日起,在澳洲购买房产的海外投资者,需额外缴纳3%的印花税;在2016年1月1日起,在澳洲购买房产的海外投资者,每年需额外缴纳0.5%的地税。
A. 对违规者的个人最高罚款加重到$127500澳元或三年监禁;
B. 纯海外人士:罚款$2040 + 补交FIRB申请费。
澳洲签证持有者:罚款$10,200 + 补交申请费。
除此以外,以上两者也都还将面临最高为房价10%的民事处罚。
C. 购买澳洲二手不动产而违反FIRB规定的海外人士将面临更高的民事处罚,被处罚的金额将占其购买物业总价的25%,与此同时,还将被要求出售此物业。
根据法案规定,国库部长有30至90天的时间考虑申请并作出决定。对于普通民用住宅房地产的购买申请,通常在递交申请30天内会得到批准答复,即从申请递交并且支付申请费后的30天内,审批人员会完成审批。另还有10天时间可以将决定通知申请人。这样算来,整体审批周期就长达40天之久,此外特殊情况下或者申请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审批周期还可能延长。
新政策下,原有的豁免申请条件依然存在,并且持有澳洲永居签证的配偶作为共同共有人购买房屋现在也可以免于申请:
1) 澳大利亚公民在购买住宅房地产不需要审批,无论他们是否居住在澳大利亚;
2) 新西兰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的持有人也免除审批要求;
3) 澳大利亚公民,新西兰公民,澳大利亚永久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在作为共同共有人(joint tenants)购买住宅房地产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审批。
持有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购买一套自住二手房,但要在签证到期离境前3个月,必须出售该二手房。
未持有任何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签证的外籍人士(包括拥有短期签证的境外人士,例如:旅游签证等)。
在这里很多客户会有疑问,如果FIRB申请批准周期有40天,那么理论上一旦无法在拍卖前获得该房产的FIRB批文,则买家就会丧失参加拍卖的资格,这样无疑大大增加了海外人士参加拍卖的难度。
这里,新政策给予了这类客户申请二手房拍卖豁免许可(Established Dwell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的解决方案。这一许可可以给予有资格购买二手房的海外人士6个月的时间,购买一套在申请房价范围内的不特定房产。这一豁免许可可以理解为海外人士参加二手房拍卖的入场券,一旦获得,就可以在半年的有效期内无限制地参加房产拍卖,直至购得房产为止。
但是二手房拍卖豁免许可只能用作拍卖购房,即如果购买者购买的是非公开拍卖房屋(private sale),即使有了这张许可,他还是需要单独再申请FIRB审批。
也只能允许购买者购买一套不特定房产。
该许可只能用于申请时指定的州或者领地,即如果购买者在申请维省的许可后想去参加新州的拍卖,则他必须再申请新州的购房许可。
并且,购买者在拍卖中的中标价不得高于申请许可的房价限额。
需要,如果项目本身不带FIRB, 那么购买楼花同样也需要缴纳FIRB申请费用。
流程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