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男女平等有着很大进步。大量事实表明女性一直从宪法的《平等权利修订案》中获益,该修订案确保女性享有和男性相当的权利和工作。然而当前,无论是在教育届还是在工会,几乎所有领域的女性收入都比男性低。但是在当时那个以性别歧视为荣的年代,存在一些更离谱的禁忌和法律,和那时相比,现在的情况有点小巫见大巫了。在当时,女性不仅无权投票,还受性别欺压政策的摧残。下面这些事,曾经一度禁止女性做。
1、办理信用卡
劳动力收入不平等问题根深蒂固,曾经银行想支配女性花自己赚的钱。19世纪70年代,单身和离异女性往往需携带一名男性联名申请办理信用卡。考虑到女性的收入(低),银行有时只给她们贷一半金额。参议院在1974年通过了《信贷机会均等法》,禁止放款方对性别及婚姻状况存在歧视。(这只是理论上的,直到2012年,社会依旧无视金融常识,女性信用卡利息偿还率要比男性高一半。)
2、入选评审团
上个世纪初,一名女罪犯的评审团中很少出现女性。1879年,最高法院再次承认早期不成文的法律:评审团有“性别限制”,法院的体系禁止女性参与评审团。到1927年,只有19个州认为这项禁令很荒谬。其他的州对清一色男性评审团席很满意,因为在当时,女性不方便听到血淋淋的犯罪细节。还有一个原因女性面对罪犯很容易泛滥同情心。1957年,议会调整了联邦大陪审团的性别构成。然而直到1975年最高法院做出(改变性别构成的)决议,各个州才允许女性加入评审团。
3、穿实用泳衣
19世纪20年代,在公共沙滩不允许裸露皮肤。许多当地政府下达了女性穿泳装的标准,以防她们露的太多。法律强制派人在沙滩巡逻,并用卷尺规范女性泳衣。那些坚持不穿像麻袋一样到脚踝的泳衣,而穿其他衣服的妇女会被要求换衣,屡劝不换的将被逮捕。直到比基尼成为19世纪50年代的沙滩必需品时,碧姬·芭铎被拍到身着一件性感比基尼,女性才能想露多少就露多少了。(男性也不能完全避开这场“沙滩禁忌”,到1937年他们才可以光着上半身)
4、带“孕”工作
1964年以前,孕妇的离职都是永久性的。一旦怀孕,女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重回原来的工作岗位。40%的公司钻了法律空子从中获利。1978年通过的《怀孕歧视法案》才确保女性在抚养孩子时受到完全保护并从得到好处。
5、避孕
20世纪大多数时候,避孕是禁忌话题。很多州都禁止夫妻采用措施来避免自然规律的发生。1965年,最高法院通过了一项决议,这对已婚妇女是个好消息,但是仍有26个州禁止单身女性服用避孕药。1972年,最高法院最终废除了马萨诸塞州的法律,使单身女性避孕合法化。
6、踢足球
1915年,一战时期,成千上万的男人奔赴战场,女性留在家里除了做专业工作,还参加一些娱乐活动。所以女子足球队迅速崛起并轰动一时,吸引了53000名女性参与其中。然而1921年,足球联盟的管理层采纳了医生半信半疑的意见,认为女性的身体结构不适合足球运动。直到1971年,女性才能在男子队的球场踢球。
7、观看奥林匹克赛事
1896年诞生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使得越来越多的女运动员参与其中。但与古希腊时期情况完全不同:那时社会不仅禁止女性参赛,还禁止已婚妇女现场观赛。如有违者,将被处死。这种对女性观众的厌恶情绪在19世纪30年代又卷土重来。英国军队禁止女性观赛,宣称拳击比赛“是一个没有启迪意义的场景”,连拳击手的妻子都不可观看。
8、公共场所吸烟
对于男人,抽烟是男人味十足而略显忧郁的活动—牛仔们经常干的事儿。而对于女人来说,是很不得体的一件事。至少在当时的纽约是这样的。1908年,妇女禁止在在纽约的公共场所吸烟(像是酒吧、旅馆还有饭店)。之前的一个故事是:一位女性无视法律,公然当着一位法官得面儿,在大街上点火抽烟,并且在新闻上抱怨称男女吸烟的双重标准很荒谬,这之后,该项法律就废除了。 但是根据纽约博物馆的记载,直到1927年才真正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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