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导语
“华裔卡”余热未褪,“双重国籍”的提案再次引来海外华人的密切关注。尽管距离正式实现尚为时甚早,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似乎已并不再遥不可及。多家中国主要媒体评论报道称,现在是修改《国籍法》最好的时机。
“双重国籍”,到底离我们还有多远?
日前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侨联副主席李崴在全国两会中提案删除《国籍法》第九条!
李崴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海外华人,也有利于国家发展,凝聚民族向心力。”
(图片来源:观察者网)
根据《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不具有中国国籍!”
李崴提出的《有关中国国籍优先》提案有4个重点:
删除"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相关规定,让海外华人本人、配偶、父母、祖父母曾拥有中国国籍的,均可自动获得中国国籍;除非本人主动放弃,否则中国国籍永远有效。
仍具有中国国籍者,在入境中国时应使用中国护照,中国政府对其国籍的认定以中国国籍为优先,不承认其外国护照的有效性。
中国国籍者即使取得外籍,只要未正式放弃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不得享有外国领事保护。
在这个提案中不涉及公民权的问题,即使是恢复中国国籍,也不具备公民权和其他政治权利。
先给大家浇桶冷水清醒一下!
冷静判断海外华人翘首以待的“双重国籍”是不是真的那么好?!
1. 免去签证麻烦:除了来往中国和澳洲之间可以省掉签证的麻烦之外,因为中国和澳洲(或其他国家)享有免签的国家不同,说走就走的旅行实现起来更容易啦!
2. 双重国籍双重福利:退休福利、育儿福利等等的福利也是double的!而且如果不幸在海外遇到麻烦,国家领事保护也多了一个选择!
1. 双重福利同时也双重责任:在享受双重福利的同时,双重国籍者其实也负担着双倍的责任与义务,例如纳税、投票等。如果是强制兵役的国家,双重国籍者可能还要服兵役,尽国民义务!
2. 双重国籍或沦为违纪违法途径:位重权高的官员利用双重国籍,在海外进行违法贪污行为,双重国籍的特殊身分极有可能成为违纪违法的途径!又或者国际犯罪份子可能利用双重国籍身分,从事窃听等违法犯罪活动!
3. 法律规定不同:若两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完全不同,在离婚或是争夺小孩扶养权上会有更复杂的手续。例如:有些国家男性、父亲一方会自动获得孩子的扶养权。
4. 归属感与忠诚度:当两个国家发生冲突矛盾甚至战争的时候,双重国籍的人无论选择哪一方都会被对方视为叛国。而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担心主要是“身分认同”,当两国处于敌对或未建交状态,双重国籍者的效忠问题难以解决,此外还有国家安全、参政议政、人员管辖权等方面的顾虑。
其实提出“双重国籍”提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最终不了了之!
这一次会不会又只是沦为口号?!再一次让海外华人失望呢?!
早在2003年就有12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关于撤销“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
而2004年,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也曾透漏,中国正在考虑效仿印度,为海外人才实行“双重国籍”的优惠政策。印度给海外原印籍人士发放海外印度公民身份证(OCI卡),持证回印度可终生免签,并基本享受公民待遇。
民建中央在两会上建议:应修改《国籍法》,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同时提出,若立即修改《国籍法》有难度,可效仿港澳地区,弹性处理华人国籍问题,“如借鉴针对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制度,给外籍华人颁发《外籍华人回乡证》,也可参照香港的做法,向加入外国国籍的居民颁发《中国公民(海外)护照》作为返乡‘旅行证件’”。
到了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朱世增建议“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乃是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广大海外华人积极参加我国的经济建设、从法律上保护全世界华人华侨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
2011年3月份,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提出建议,在双重国籍还未出台背景下,为吸引并留住高层次人才,应建立特殊人才护照制度,以人才护照替代大部分国籍政策的职能。
而6月份,央视引述了中国人保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双重国籍”。最现实的做法是进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即中国“绿卡”),为已取得外籍的留学归国人才提供便利。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提出针对“双重国籍”,中国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认真监管,按照《国籍法》严格堵死这种现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叶委员说,他个人觉得双重国籍没什么不好,“或许我还赞成”。
其实在清朝以前中国并不存在国籍的概念,一直到了辛丑条约,中国成立外务部(后改为外交部),才开始有了国籍和护照的概念!
在1950年之前,民国时期中国还是承认双重国籍,连孙中山先生担任中华民国总统的时候还拥有美国籍呢!
不过因为冷战时期,印尼等东南亚国家担心共产党的第五纵队,而中国为了消除他们的疑虑,在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中国和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正式废除双重国籍直到今日。
但是现在各个国家反对“双重国籍”最大的原因就是“身份认同”,主要原因有三点:
1. 两个国家若处于敌对或未建交的状态,双重国籍拥有者“选择效忠于谁”?冷战时期的中国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才对双重国籍采取了不承认。
2. 出于对国家安全问题考虑,限制这一群体参政议政。
3. 如何对这一群体公民进行管理,从法律上讲双重国籍有可能为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或获得从轻处罚提供机会。
其实随著国家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反对双重国籍将会限制人才流通,同时也会限制国家的发展。
根据《华尔街日报》引用美国政府有关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毕业5年以上仍留在美国的“外国”理工科博士生,中国高达92%,占所有外国人当中最多数,而其他国家比例都在30%甚至更低。
因此反对双重国籍并不能阻止人才的流失,相反人才流失的问题会更加严峻!
改革开放后移居海外的华人越来越多,滞留在海外的留学生超过百万,这些留学生具备资金、技术、资源。
如果这些华人失去的中国身份,那么将有可能减少华人的向心力与凝聚力,特别对于这些华人的后代也会失去对祖籍国的认同感!
再者,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是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了!而且多数是发达或是新兴国家,说明了双重国籍是可以对人才流动,经济繁荣带来一定程度化学变化!
(图片来源:腾讯新闻)
目前,中国台湾地区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只是限制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能担任政府公职,公务员一定等级以上的人必须是单一中国籍。
香港地区也采取默认双重国籍的方式,全国人大对此曾有解释:“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证件而享有外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目前,在香港和台湾,实际上是允许双重国籍的,香港居民,不管在海外有任何国籍,都可以申请中国人民共和国香港护照。
“双重国籍”这个海外华人最殷切期盼实现的梦想,虽然看起来路还很远,但似乎已不再遥不可及,画面开始逐渐清晰。 正如众多中国媒体之前所报道,“双重国籍”或许正是大势所趋。如何在规避“双重国籍”可能带来的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海外华人对祖籍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大外籍华人在华居留和工作的便捷度,这应该是大家所喜闻乐见和心向往之的吧。 期待中国早日实现“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