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渥太华精神健康中心(The Royal Ottawa Mental Health Centre)的一名华人女护士范纯(Chun Fan,译音)声称,她在工作过程中,遭到一名男病人拳打脚踢至昏迷,可是院方由于她是少数族裔,没有给予公平的待遇。范纯遂向安省人权法庭(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提出控诉,但是遭到驳回。
据安省人权法庭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这起案件发生于2012年7月5日晚,一名男性病人忽然发狂,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范纯躲闪不及倒在地上,随后被他拳打脚踢。当该病人被控制住时,范纯已经失去意识。
院方其后被控违反《安省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ntario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 ,包括未为员工提供训练,保障他们的安全等,而头部受伤的范氏则最终离职。
在2013年,范纯向安省人权法庭提出诉讼,声称她在受伤后没有得到院方的公平对待,而其原因是“她是中国人”。
范纯说,她在被病人殴打之后,院方未派人接触她,提供必要的援助服务,又忽视她身心受创。她也没有机会向院方提自己对职业安全的忧虑,原因是“母语不是英语”。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起袭击案中,另一名女护士也遭到殴打,伤情也很重。范纯听说,事后该女护士获得了院方提出的和解方案,包括转到另一个岗位。此外,其他涉及案件的员工都获得了嘉奖信。
可院方似乎“区别对待”范纯,非但没有给予上述待遇,而且还在她同职业健康热线谈话时派人监听。一位同事对范纯透露,管理层已经放出话来,要求其他员工“不要同她说话”。
范纯在法庭上以普通话通过翻译作证,一度情绪激动,有时需要法官反复询问才能得出清晰的答案。法官相信,范纯真心觉得自己被院方忽视了,从未被当作受害人对待。
然而,范纯的证供前后不一致,这让她很快在法庭中陷入不利的境地。例如,院方给出的记录显示,事发后一名高管曾致电范纯,询问其情况。范纯承认了记录的真实性,但是表示该高管只是例行公事,并不是真的关怀,只想快点结束谈话好挂电话。
再例如,院方表示曾在2012年9月安排同范纯的会面,调查她的情况。范纯也承认了有这回事,只是觉得院方在敷衍,在案发后两个月才安排会面,是“歧视她是中国人,英语不是其母语”。
范纯后来又承认,院方曾给予过她嘉奖信,但是她拒收,而至于“院方监听电话”,也是她允许的。
人权法官基于证词,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范纯所遇到的“不公待遇”是因种族歧视引起,所以驳回了她的呈请。她应该去找安省职业、安全及保险局(Workplace Safety and Insurance Board),而不是人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