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已经成为了覆盖房地产、科技、能源和医疗等多个产业的投资方式。私募基金投资成功促进了全体经济增长,也挽救了许多上市公司通过传统金融体系融资中遇到的困境。一些原本在美国的私募基金为了吸引外国资本已经转移到例如开曼群岛和英属维珍群岛等离岸中心,或建立了平行离岸或从属基金来吸引外国资本。许多外籍投资人通常不喜欢在美国参与直接投资,因为他们在美国的投资所得需要按照联邦个人所得税(并有潜在的美国遗产和赠与税)进行纳税。直接投资(或实质意义上的直接投资)需要遵循美国税法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美国联邦税收的双重收费机制对外籍投资人参与美国经济造成了很大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私募基金经常成立非美国的隔离公司,面向外籍投资人。非美国的隔离公司允许投资人直接投入离岸基金,然后由离岸基金再转投入进美国资产。这个结构的优点是离岸基金可以直接调回资本并投入美国资产,而外籍投资人不用担心联邦税收问题。这个结构也允许外籍投资人避免了一些由于投资所产生的美国联邦纳税义务。任何美国联邦税收或申报义务程度上,非美国的隔离公司、而不是外籍投资人,需要履行交税申报责任。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一般为绿卡持有者)通常偏向于直接投入美国资产或通过财政透明的交易机构进行投资,以确保联邦个人税收水平保持在一级。保证在仅一级是因为该投资人在世界其它地方的收入都要按照联邦所得税规定交税。
最近,中国投资人开始了解通过私募基金形式参与美国投资的优势。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增长,个人财富增加,境外投资开始变得引人注目。近年来,中国开放了自由贸易区,例如在上海,中国公司和个人可以更自由地参与境外投资。但首要的问题是,过去几年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中国政府在国内保存资金储备的情况下,还是否允许增加境外投资。加之中国目前的外汇管制,人民币的贬值,是否可能会令中国政府收紧境外投资。当然,根据相同原理,用人民币换成美元作为对货币贬值的对冲,也使得中国公司和个人增加向境外投资的需求。我们相信,在上海自贸区建立一个私募基金是有可能实现的,建立私募基金后,向自贸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允许向开曼或英属维珍群岛投资,然后将投资转入例如房地产类的在美资产。除非申请中明确指出向美国资产投资,上海自由贸易区委员可能不允许中国投资者集合进行“先募资后发掘项目”的净壳投资方式。
有些在自贸区创立的基金已有相对成功的境外投资批准。随着时间推移,境外投资的趋势也会越来越明显,但由于中国目前对于如何实现经济增长和中产阶级增加,还面临一些挑战。我们相信对于境外投资的开放,将会同时刺激对中国境内投资的增长,也会帮助实现中国最终实现其建立自己GDP和扩展中产阶级财富的目标。这些复杂的模式需要多方专业人才、优秀的律师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共同参与。
移民中介帮助EB-5投资人集合资金可以同时拓展向客户介绍新产品的能力,使中国投资者(在EB-5投资之外)受益。对于移民中介来说,基金的建立是一个非常好的境外投资机会,也应作为一项产品来认真考虑。
作者:Bruce C. Rosetto
原文链接:http://www.eb5insigh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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