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女子Vanessa Falvo被判向政府偿还首次置业补贴,原因是在男友家住太多。2009年,Vanessa Falvo从欠她父母债务的一家公司购得位于Collaroy的1套3居室,耗资60万澳元。她还向政府申请获得1.4万澳元首次置业补贴。2014年,新州税务局发现该房产竟然有2个租户,缴纳了房租押金,因此决定收回置业补贴,同时还向Falvo处以罚款。Falvo对此表示抗议。Falvo说她其实与其中一名租房合租,因为她是正常白天上班,而她的室友Josephine Kruse是晚上上班,所以并不经常见面。Falvo表示她晚上经常待在男友家或者去健身,购物,和朋友及家人见面。
根据Falvo的证词,她每天会在晚上8点至10点半左右到她男友家,凌晨12点至3点离开,然后回到位于考拉洛尔的家中,直到早晨7点至7点半出门健身再上班。Falvo的母亲说考拉洛尔的房子是根据“意大利传统”送给她女儿的礼物。但是Falvo却称她必须和Kruse合租以偿还向父母的借款。Kruse的证词与Falvo所说相反,她表示从1998年至2013年,15年来她一直住在在这所房子里,但只见过Falvo来这里2次。
因此,估计Falvo在2009年购买此套住宅后获得不少资金。根据CoreLogic数据,过去1年里,悉尼北岸考拉洛尔的房价在130万至200万澳元左右。经过判决,新州民事和行政法庭表示支持新州税务局的决定,将收回向Falvo提供的首次置业补贴。
判决书称,根据首次置业补贴要求,Falvo在购买该住宅后,必须把它当做“主要居住场所”6个月时间。只是在一个地方睡觉不能称之为主要居住场所。
此外,Falvo男友父亲的证词说每天早上3点离开去工作时,都能在客厅见到Falvo,却没有提到Falvo离开。此外,Falvo男友父亲的其他证词还可证明男友的住宅才是Falvo的主要居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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