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中国和印度最高等技术人员提供的签证,即将在九年来首次额满,促使国务院11日宣布它即将停止受理中国和印度人申请EB-1签证。这种改变可能使一些高等技术移民失去他们现在美国的工作许可。
Quartz经济新闻网站说,EB-1签证是提供给拥有特殊能力的移民、杰出教授或研究员,以及跨国公司的某些高级主管。
事实上,这是专门为全世界「最聪明优秀」而又想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或公民的外国人设立的,多年来被视为获准在美国永久居留和工作的最快速可靠途径。
国务院的初步统计显示,2015年有1万2253名印度人,以及6239名中国人获得EB-1签证。
到本月间,EB-1签证审核程序的「优先日期」仍处于「当前」状态(current),也就是所有申请桉件都立刻处理。但是,到8月中国和印度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将退回2010年1月1日。这表示申请人必须在2010年1月1日之前递件,才能在今年获得考虑。
这种排期倒退是一种行政措施,以在签证名额不敷所需时使申请作业维持秩序以便管理。自1991年以来,印度人申请EB-1的优先日期已三次倒退,对中国人更已倒退六次。
专家说,签证额满对企业影响不大,因为申请EB-1签证的人大多已使用其他较短期的许可在美国工作。不过,持用时间有限又不能延长的签证在美国工作,并正等待EB-1签证核准的人,可能因原有签证期满被迫离开美国。
幸而对那些现有签证仍有时效的中国和印度人员,EB-1新年度在10月1日就展开,届时2017年度名额即可使用,优先日期也可能回到「当前」。
EB1简介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政府“招才纳贤”,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根据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的定义,“杰出人才”申请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 (参见美国移民法203(b)(1)(A))
“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EB-1(a)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诺,申请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移民。当然,美国雇主也可以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 (参见美国移民法203(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或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 (参见美国移民法203(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或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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