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夫妻通过投资移民获得"有条件绿卡身份",丈夫为主申请人,妻子和孩子为副申请人。如果这对夫妻在获得"有条件绿卡"期间离婚,妻子和孩子还可以申请转为永久绿卡么?
答:可以,如果离婚后丈夫愿意,妻子和孩子仍然可以作为副申请人一同申请I-829 绿卡转正。如果主申请人(丈夫)拒绝,妻子和孩子仍然可以单独递交I-829申请。两年的"有条件绿卡"期间是比较长的一段时间。这期间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状况,包括夫妻离婚,申请人过世,子女超过21岁,子女结婚等等,这几种情况下副申请人都可以继续申请转换为永久绿卡,不论是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还是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