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房屋保险分成被分为三类:屋主保险、住户保险和地震保险。
屋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只对屋主日常居住的房屋给予屋主保险,也就是说,一个人只可以买一个屋主保险,拥有几栋房屋的屋主,对住所以外的房屋不能买屋主保险。屋主保险又可分为4种:基本保险、综合保险、特别保险、全面保险,等级依次变高。四类保险费用差价不大。
住户保险:包括基本的住户保险、全面住户保险、特别保险、租户保险、综合保险、共有公寓住户保险、老旧房屋保险等,种类繁多。住户保险的范围包括除水灾、地震、战争、核能意外等自然灾害外的意外损失。
地震保险:包括地震、战争、核能意外、洪水灾害等,通常排除在大多数的保险条款之外。主要是在美国地震多发的西海岸如加州需要额外购买次险。
屋主在房屋损失发生之后的60天内一定要申报,并填写“损失证明”交保险公司。
所有财产损失都要折价(购买重置成本保险的除外)。
如保险公司经营作风恶劣,不按法规及合约规定理赔,投保人应将整个事件的缘由记下来,保存好与保险公司沟通的信件副本,以便找律师控告保险公司。
在事件发生60天之内向保险公司送交“损失证明表”;
在保险公司发出估价通知之后20天之内选好估价员;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必须在损失发生之后的12个月内提出诉讼;
空置的建筑物在损失发生时投保时间未满60天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