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 | 《温暖宜夏》14 – 大结局:最后那颗夕阳,美得像一个遗憾

2017年01月15日 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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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连载  |《温暖宜夏》

   作者  |  莞莞如烟


第三十九章  冰山一角

 

牵你的手,

人群里慢慢走,我们手中藏有全宇宙。

闭上眼看,

最后那颗夕阳,美得像一个遗憾。

辉煌哀伤,

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地离散。

明明爱啊,

却不懂怎么办,让爱强韧不折断。

为何生命,

不准等人成长,就可以修正过往。

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心酸》

 

沈初夏和温暖带着Shine去医院接沈容回家,沈容为了见外孙,特意染了头发,换了笔挺的中山装,当年那个风流不可一世的J市第一公子哥仿佛又回来了。沈初夏不觉称赞他还是那么精神,就连Shine都夸外公只比他爸爸差了一点。

 

沈容的身体还是不好,打起精神来陪精力充沛的小外孙玩了一个上午,吃过午饭后神情就开始有些倦态,沈初夏看着他吃了药倚靠在沙发上明明困的不行却还是舍不得闭眼,宠爱地看着Shine,心里一阵酸楚。她走过去拉他的手,沈容拍拍她手背说放心,我没事。

 

“爸爸,你去休息吧,我们带着Shine回去,改天再过来。”沈初夏搀着他起来往卧室走,温暖和Shine一起在门厅穿鞋换衣服,父子俩长得一模一样,连动作都差不多,沈初夏不觉露出幸福的表情来。

 

“戒指很漂亮,钻石也够大,你戴着真好看。”沈容早就看见女儿手上的结婚戒指,这会儿忍不住调侃起来。

 

沈初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沈容捏了捏她的脸,“爸爸,我下午去看看妈妈。”沈容点点头说代他向玉珠问好,他改日再去陪她说话。

 

温暖开车送沈初夏到墓园门口,沈初夏坚持要自己上山不让他送。温暖下午还有一个重要的会要开,他回公司前还得先把Shine送回他父母那儿去,所以也就没再坚持。

 

玉珠的墓地在山顶上,山虽然不高,可沈初夏平时缺乏锻炼,这一路爬上去也是气喘吁吁。今天天气很冷又正好是阴天,山顶水汽更重,下了薄薄的一层冰霜,沈初夏怕自己滑倒,低着头小心地走。

 

温仲山已经在玉珠墓前待了一个时辰,旁边的高助理担心地看着他,老先生年事已高,又长久地站在这伤怀之地,看得他心里都酸。温仲山终于对着墓碑说,你休息吧,我走了。高助理上来扶他,他却摆摆手,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穿着乳白色羊绒大衣的年轻姑娘抱着花走过来,他一时失神,竟脱口而出,“玉珠?”

 

沈初夏听见陌生又苍老的声音叫着她妈妈的名字,顿时吓了一跳,抬头一看,一眼就认出来站在老人旁边的高助理,她心下立刻就明白了过来,想必这就是温家的老爷子了。刚才是他叫的那一声“玉珠”么?可他语气透出的不可思议和暗暗狂喜让她费解,更不明白他为什么出现在她妈妈的墓地。

 

温仲山那颗苍老的心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狂跳不止过了,看见沈初夏那一刻,他真的以为是玉珠从那边的世界回来了,她可真像玉珠,不论是眉眼还是身段都像,像的他心里都疼了起来。

 

高助理朝她客气地点了点头说,沈小姐好久不见。沈初夏见温仲山低着头从自己身边走过,完全没有互相打招呼的意思,本想骄傲地也不去理他,可一念及自己马上就要成为温暖的妻子,而他毕竟是温暖的祖父,还是放下了自尊心,恭敬地叫了声,“爷爷。”

 

温仲山顿了顿脚步,生硬地说,“哦,你好。”高助理惊讶地看着老爷子,然后立刻恢复了那张扑克脸,跟在他身后出了墓园。

 

沈初夏放下花,从包里拿出手帕来擦了擦墓碑上玉珠的照片,开心地和她说起话来,“妈妈,我要结婚了,你看我的结婚戒指漂不漂亮。”温仲山还没走远,隐约听见了年轻女孩子娇娇柔柔的声音叫着妈妈,他心里一阵苦楚,站在原地迈不开步子。高助理担心地问他,先生您没事吧?温仲山摇摇头,然后继续下山去了。

 

照片上玉珠始终微笑,看着自己的女儿,沈初夏和她聊了聊自己的宝贝儿子,说他现在还太小,不能上山来看她,以后等他长大些她就带他来看外婆,她叽里呱啦地讲个没完,等到下山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温家老宅,温海域正在书房陪Shine学习毛笔字,图兰朵和老阿姨在厨房里准备着晚饭,沈初夏进门换了鞋,就到厨房帮忙打下手。图兰朵怕她这一天下来累着了,推着她出去休息。

 

“图姨别推了呀,我就帮您摘摘菜,再说我一点儿也不累!”图兰朵听见沈初夏这么说,倒是不推她了,转手去拧她的耳朵。

 

“你们俩礼拜一就领了证,当我不知道么?你还叫我图姨?!”沈初夏这样称呼了图兰朵二十年,一时改不过来,她淘气地吐了吐舌头,搂着她的腰,甜甜地叫了声妈妈。

 

厨房里的老阿姨在温家生活了将近三十年,也算是看着沈初夏长大的,眼前的这一老一小天生就有缘分,耽搁了这么多年,总算是做成了母女,她看着真开心,脸上堆着笑。

 

“太太您别拦着,初夏这丫头从小跟个假小子似的,如今好不容易想当一回贤妻良母,咱们擎等着看她装的像不像?”沈初夏接过她递来的围裙,图兰朵帮她系上,忍不住直叹气。

 

“唉…一看你这些年就没少吃苦,那会儿我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现在看你瘦的腰细成这样。”沈初夏在腰上抓了一把,娇呼自己就是骨架子小,肉还是一把一把的。老阿姨说现在的小姑娘都愿意减肥,骨瘦如柴的有什么好看,也就是没赶上自然灾害的时候,那会子饿的吃不上,想胖都胖不了。沈初夏想起自己今早才上过秤,比在悉尼的时候胖了三四斤,到底是人逢喜事,回国以后胃口特别好。

 

“别弄好多菜,你爸爸晚上约了朋友出去吃,暖暖公司里有事回不来,够咱们几个人吃就行了。”沈初夏回来之前,图兰朵已经炖了排骨,砂锅里还煲着松茸菌汤。

 

沈初夏听她这么说只摘了三样菜,然后拿到水槽里洗净,可却不由得叹了口气。图兰朵看她那样子就了然于怀,走过来揽着她问,“暖暖最近是不是特别忙?我听Shine跟我抱怨说早上没睁眼他爸爸就走了,晚上他都睡着了,温暖还不回来。”

 

沈初夏点点头,声音里满是不舍,“是特别忙,有时候应酬喝多了,被司机架上来,眼睛都是红的,吐完了倒头就睡,可是天还没亮,就又出门了。”图兰朵看她心不在焉的,索性把菜接了过来,沈初夏伸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妈妈,我真没用,什么都帮不了他,好心疼。”

 

老阿姨说剩下的她来弄,让母女俩去屋里说话。图兰朵搂着沈初夏,见她眼睛里都起了水汽,心里也不好受起来,可又怕再惹她难过,只好安慰她,“他这么年轻,哪有这么娇气。他爸爸年轻的时候比他辛苦多了,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沈初夏点点头,“妈妈,爷爷不喜欢我不要紧,可暖暖从小是跟着他长大的,他何必这么为难自己的孙子呢。”

 

图兰朵无奈地摇摇头,她自己的公公她最了解,过了这么多年,不要说让他喜欢这个孙媳妇,恐怕对她这个当儿媳妇的都还是不满意。“唉,想想就头疼。要只是老的那个脾气不好也容易调和些,可暖暖那脾气没人比你更清楚了,恐怕比他爷爷还要加个更字,两个倔头打起架来,十匹大马都拉不开。”图兰朵也不明白,以前爷孙俩好的比父子俩还亲,虽说五年前闹了个大矛盾,可现在温暖儿子也生了,媳妇也娶了,老爷子也没有再从中作梗,爷孙俩冰释前嫌不就得了。

 

“那会儿暖暖爸爸在南方训练新兵,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小桶杏仁豆腐,说是当地最地道的馆子做的。温暖从小就不爱吃甜食,可杏仁多少有点苦味,他喜欢吃的不得了,我说我也尝尝,他居然不舍得,非要留给他爷爷。”结果爷孙俩现在闹成这副你死我活的样子,谁也不肯让一步,让人看了真心酸。

 

温暖夜里两点才到家,洗了个澡驱除身上难闻的烟酒气,他轻手轻脚地去Shine的卧室看儿子。北方的冬天室内供暖足,他们的新家装修的极好,地暖铺的均匀,墙壁的保温层也厚,小家伙大概是热了,露着白胖胖的小肚子骑着被子睡的正香,温暖把他的睡衣拽好,亲了亲他露在外面的小胖手。

 

主卧室里洁白的大床上,他新婚的小妻子已经睡着了,大概是一直想等他回来再睡,所以拿着平板电脑看综艺,可困极了不知不觉地就着了,温暖把她手里的平板电脑放到床头柜上。沈初夏咕哝了一声,睁开眼,看见他回来了想要起身,温暖躺在她身边,搂着她说别起来,陪我睡一会儿。沈初夏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已经快要三点了。温暖搂着她,呼吸声渐渐绵长,那双神采飞扬的眼睛底下,竟然都有了淡淡的黑眼圈。

 

 

第四十章  以柔克刚

 

犹记得那年,

在一个雨天,

那七岁的我躲在屋檐,却一直想去荡秋千。

爷爷抽着烟,

说唐朝陆羽写茶经三卷流传了千年。

爷爷泡的茶,

有一种味道叫做家。

没法挑剔它,口感味觉还不差。

他满头白发,喝茶时不准说话。


——《爷爷泡的茶》

 

第二天一早,沈初夏睁开眼,温暖已经出门了。她明明设好了七点半的闹铃,想着起来给他做早餐,估计是他先起床然后把闹铃给关了,她一阵心疼又懊恼自己竟然睡得这么死。Shine今天要出门去温暖给他找的学校和校领导还有班主任提前见个面,沈初夏看时间还早,想让他再睡一会儿就起身先去厨房做早饭。

 

沈初夏煎着荷包蛋,看着白白嫩嫩的蛋清突然想起昨天图兰朵说温暖喜欢吃杏仁豆腐的事来。厨房里刚好有钟点工前两天买的新鲜杏仁,捏了一个杏仁放到嘴里,清新的坚果香味泛着淡淡的苦涩,她想了想然后关上火,去平板电脑里查杏仁豆腐的做法。

 

新鲜的杏仁泡过水很轻松地就能去掉外皮,家里的豆浆机正好派上用场,不一会儿就打出一小碗奶白色的杏仁汁。熬化煮开的琼脂加了冰糖,再把杏仁汁倒进去,杏仁豆腐的原液就做成了。沈初夏找了一个四方形的深盘子,用来装还没凝固的杏仁豆腐,颠出气泡然后放进冰箱里。熬了两小碗兑了少许蜂蜜的甜水,又用小火把十来个去了皮的杏仁烘焙得金黄香脆,沈初夏洗了手上楼去叫Shine。

 

好不容易把赖床的臭小孩叫起来,趁他去洗漱的空档,沈初夏便随手盘了个头发。及腰的青丝编成蓬松的五股马尾,打了圈用黑色的发卡固定在脑后,再用指尖轻轻拉扯几下,那发髻就像是含苞待放的花一样好看。只见镜中之人额头光洁饱满,明目红唇,由于挽起的头发,更显得纤颈如玉。

 

Shine穿的很正式,有模有样的小正装,还赖着妈妈给她吹了个帅帅的发型。沈初夏用勺子把鸡蛋切成小块拌进香喷喷的酱油炒饭里,小王子想着就要见到学校的新朋友了,心情好吃嘛嘛香,这会儿心满意足的围着餐巾在餐桌上大刀阔斧地吃着早饭。

 

沈初夏从冰箱里把已经凝固成形的杏仁豆腐取出来,切成方方正正的菱形块儿放进事先调好的糖水里,点了些糖桂花来调味,最后在上面撒了几粒杏仁脆。她把两小碗精致的甜点装进了便携式保温箱,一转头Shine正仰着吃得鼓鼓的脸颊看着自己。

 

她忍俊不禁,蹲下来和小可爱说话,“Shine,你爸爸最近好辛苦哦。”Shine有些失落地点头承认,沈初夏擦了擦他的小嘴儿,“一会儿我们去学校办完事,到爸爸的公司去看他好不好?”Shine高兴坏了,一蹦三尺高,就连出门前沈初夏非要给他穿他讨厌的笨重羽绒服外套,他都没有抵抗。

 

温暖正低头审阅着不久前打回到市场营销部门让他们重新起草的企划案,部门经理战战兢兢地立在一边,只见boss看到最后几页的时候微微皱了下眉头,他心想坏了,这下免不了又是一顿雷霆大怒。新上任的总裁助理还算得力,又很有眼力见儿,刚听前台说总裁夫人带着小少爷从专用直梯上楼来了,便赶紧出门去迎。

 

沈初夏外面穿着白色的长款羊绒大衣,里面上身是一件藏青色的小圆领羊绒衫,搭配了高腰的千鸟格毛呢长裙,脚上是双稍微带了点跟儿的中高筒黑色皮靴。挽起的头发随性自然,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温柔典雅又不失干练大方。Shine跟在沈初夏身后,竟然也是一身卡其色英伦格子的小正装,助理抱着Shine的红色羽绒服跟在后面,母子俩简直像是英国皇室的贵族后裔。

 

温暖忍不住吹了个口哨,仰头笑起来。随手把企划案交给站在一旁的部门经理,那人不可思议地看着boss明晃晃的笑脸,听见他竟和蔼可亲地说,“还可以,除了风险评估那部分考虑的欠缺,改一下直接拿去给盛总吧。”部门经理连忙点头,晕晕乎乎地退出门去。

 

Shine跑过去坐在温暖腿上,拿着他放在桌子上的钢笔玩。沈初夏走过来,从保温箱里端出来杏仁豆腐放在他面前,“你早上出门怎么不叫我,还把闹钟关了,吃饭了吗?”

 

温暖笑了笑,说早上没什么胃口。他低头看见水灵白嫩的杏仁豆腐,却也忍不住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吃。Shine眼巴巴地看着,温暖喂了他一口,沈初夏瞪了一眼不解风情的儿子,真碍事!

 

Shine察觉到妈妈不善的白眼,悻悻地从温暖的腿上跳下来,正好徐敏特意过来看沈初夏和Shine,小王子向来长情,对着徐敏一通嘘寒问暖,最后还跟着去了她的办公室。温暖拉着沈初夏的手放在自己肩上,沈初夏立刻自发地帮他揉着肩颈处有些僵硬的肌肉。

 

“老婆对不起,”肩膀上她的手在温柔地安抚着他的疲倦,温暖叹息了一声,“最近事情多得都忽略了你们,等忙过这阵子,带你们出去好好散散心。”沈初夏轻柔地摸了摸他英俊的眉眼,心疼的说不出话来。温暖拉下她的手坐起来,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长方形的黑色绒盒,里面是一条珍珠项链,他拿出来亲手给她戴在颈间。

 

沈初夏看那珍珠的成色和大小,连连吸气,生怕自己走在街上被小偷盯上了眼。温暖笑话她没出息,“昨天拍卖会上我凑热闹买的,听说这珠子不仅防小偷还防色狼,谁要是对你不怀好意,光看这珠子就知道是自讨没趣。”沈初夏最喜欢他此境此景中的霸道语气。忍不住调侃说,我手上带着你的求婚戒指,谁还会惦记我这个有夫之妇。

 

徐敏送沈初夏和Shine到“七月”一层的大厅,沈初夏无意中问起“七月”名字的由来,徐敏笑着解释,“你自己的生日恐怕有人比你记得清楚,而且七月不是春末也不是秋初,正是什么?”沈初夏生在七月上旬,恰逢初夏时节,所以才叫沈初夏,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公司才叫七月。


其实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曾经竟愚钝地以为此生可以将你遗忘。如今我才终于明白,失去你的我,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沈初夏带着Shine在“七月”附近的百货公司里逛了一圈,买了很多新学期要用的课外辅导书和文具,小家伙左手拿着轻松熊的笔袋右手拿着哆啦A梦图案的文具盒,正艰难地做着抉择。沈初夏看他实在是痛苦,最后无奈只好两个都买回去,安慰他说留着一个下个学期用。Shine恍然大悟地对妈妈说,“那你保温箱里还有一碗杏仁豆腐,是留着下回再来给爸爸送对吗?可是,它不会坏么?”

 

小孩子总是纯真又天马行空,沈初夏忍俊不禁,“当然不是啦,这是妈妈的糖衣炮弹,专门用来对付固执又坏脾气的大人。”Shine听不懂,沈初夏特别耐心地解释给他听,“爸爸和你太爷爷几年前闹矛盾了,可是他们两个人脾气都不好,彼此都不肯互相原谅。妈妈不忍心看你爸爸这么辛苦,打算亲自上阵去找你太爷爷讲和。可是妈妈一个人好像有点害怕,所以需要Shine的大力支持!”

 

Shine在其五年的童年岁月中,最喜欢的事情莫过于这种类似国家机密一样的任务,当下就干劲十足,“我知道啦!我就是传说中的熊心豹子胆!”他最近和爷爷学了好多谚语和成语,现在已经能灵活应用了。

 

沈初夏不明白,问他为什么是熊心豹子胆,Shine觉得妈妈没有文化,特别可怜,“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就不害怕了,所以我当然就是熊心豹子胆啊!”沈初夏被雷的吐血,可更雷的还在后面,Shine摇了摇头,遗憾地说,“妈妈,中文博大精深,你要加强学习,才能像我一样满腹牢骚。”沈初夏忍了好久,最后还是笑瘫在车座上,一蹶不振。

 

高助理听前台的秘书说有一个小朋友要见老板,起初以为是哪个客户的小孩儿玩疯了在捣乱,可那秘书支支吾吾地说隐约看见这小朋友是坐着温家老宅的车来的,让他务必亲自下来看看。

 

血缘这种东西真的很奇妙,几乎是第一眼高助理就认定,这个孩子肯定就是那个温家的小少爷。小孩子很可爱,见到他走过来以为他就是温仲山,震惊地说,太爷爷怎么比爷爷长得还年轻啊?高助理这下更肯定了他的身份,赶紧带他去了温仲山的办公室。

 

老爷子刚开完一个复杂的会议,这会儿正闭目养着神,高助理轻手轻脚地进来有些犹豫地说先生有人找,他一睁眼,竟看见近在眼前的一张稚气的小脸。那孩子特别眼熟,而且一点儿都不认生,见他睁开眼竟噗嗤一声笑了,“哇!白胡子老爷爷!”

 

温仲山本来还在生气开会时候的事情,听见如此清脆悦耳的童声,不觉就放开了紧皱的眉头,“你就是Shine吧?这是什么?”这孩子提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保温箱,高助理听先生这么问,赶紧过来从孩子手里接过箱子,替他打开。

 

Shine笑眯眯地看着他说:“是杏仁豆腐!”温仲山有些不明所以,Shine接着说,“我妈妈让我和你说这是我爸爸让我带过来给太爷爷的,”说着他苦恼地挠了挠脑袋,“可是她说谎,分明是她一大早起来特意做了两份,爸爸那份吃的干干净净,一点儿都没剩。”

 

温仲山愣了愣,伸手摸了摸他柔软的小头发,语气柔和地问他,“你自己来的?你妈妈呢?”Shine告诉他沈初夏在车里等自己,没有上来。温仲山笑了笑,抬头对高助理说,“你去请她上来。”

 

沈初夏有些忐忑,自从上次在玉珠的墓前与温仲山有过一面之缘至今也已经有一个月了,而这次自己竟然主动找上门来,此时此刻还坐在他办公室的沙发里,简直不可思议。

 

温仲山让高助理给她倒了茶,他笑着说:“谢谢你的杏仁豆腐,味道很好。”沈初夏说我也是刚学会做,您喜欢就好。老爷子指着她面前的茶,“作为回礼,请你喝一杯清茶,这茶叶是难得的南国小叶种,季节更替的时候才发芽。”沈初夏不疑有他,端着杯子喝了一大口。

老爷子这时候看见她手上的婚戒,和蔼地问她,“定日子了么?什么时候办事?”沈初夏吓了一跳,赶紧说还没定日子,温仲山给她递了纸巾,接着说,“我听Shine说今天去学校不太顺利,怎么回事?”

 

其实原因很简单,学校注册登记要写中文名字,可温家晚辈的名字向来都是最年长的长辈给取,温仲山和温暖正僵持着,自然就没人给Shine取名字。温仲山听了以后,起身回到办公桌前,拿起钢笔在纸上写了两个字,然后拿给沈初夏。

 

温予,这名字可真好,予取自无私给予,谐音四声同玉,搭配上他的姓氏,则有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之意。沈初夏把正在墙边祸害巴西木的Shine叫过来,告诉他这名字的含义。

 

Shine甜甜地说谢谢太爷爷,温仲山笑着说不客气,“温暖的太爷爷当初给他取这个名字,我还笑他矫情。如今轮到我给自己的重孙子起名字,才终于理解了老人的良苦用心。”孩子的名字都寄存着长辈对他美好的祝福和愿望,以及怕自己不能永远陪伴他的小小遗憾。

 

沈初夏怕耽误老爷子的正事,招呼着Shine准备带他告辞,温仲山送这母子俩到门口,Shine回头说太爷爷再见,沈初夏揉了揉他的脑袋,对温仲山说,“爷爷,温暖不懂事,请您多谅解!如今他自己也当了爸爸,就像您说的,一定也能了解长辈的良苦用心。”

 

温仲山想了一千种她今日来劝和可能会用到的说辞,却没想到竟然是这两句平淡却情真意切的话语。他稍微愣了愣,随后点点头,让秘书送她们下去。直到沈初夏带着孩子上了电梯,高助理站在他身后,听见先生说,“真像。”

 

高助理点点头,“小少爷和少爷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温仲山却笑着摇摇头,若有所思地说,“这丫头和玉珠年轻的时候可真像。”

 

当年玉珠的父母牺牲在残酷的战争年代,温仲山收养了战友年仅一岁的遗孀,取名玉珠。他本来想促成玉珠和自己小儿子的婚事,无奈他的掌上明珠竟然爱上了J市满身花边新闻的花花公子,他一气之下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可那男人终究还是辜负了她,玉珠又在一场意外中离开了人世。温仲山痛失爱女,悲伤欲绝。

 

玉珠,你看爸爸竟然这样糊涂,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而且还逼得你的女儿也流落他乡。如今我深深地感到悔恨,如果当初不是我非要和你决裂,你过的不如意,还有家可回,也许也就不会发生意外。

 

不过,玉珠你嫁错了人,却生养了一个好女儿。她不似你那般刚烈,也不像我这样凉薄,她比你我都懂事。

 

接下来的一个月内,“领域”集团终止了之前一切股份的收购,所有已购入股份均以实时市场价格清算并抛出。这场惊动了整个J市的家族内战终于平息了下来,从此再不见硝烟。

 

 

第四十一章  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Some day, when I'm awfully low. 

When the world is cold. 

I will feel a glow, just thinking of you. 

And the way you look tonight. 

Yes, you're lovely, 

with your smile so warm 

and your cheeks so soft. 

There is nothing for me but to love you. 

And the way you look tonight. 


——《My best friend’s wedding》

 

沈初夏坐在婚纱店的试衣间里,愤恨地整理着头上繁复的白纱。交友不慎什么的,真的要身处其中才知滋味。大洋彼岸归来的怪力女声称自己不远万里,上天入地,为了参加她最好姐妹的婚礼才荣归故里。结果拐走了那个原本兢兢业业操持着婚礼事宜的女博士。虽然她俩平时经常互赞朋友圈,可这还是头一次见面,不料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于是便相约而去。

 

温暖原本也才试过婚礼要穿的西服,这会儿却看见自己美艳不可方物的新娘正残暴不堪地凌虐着头顶戴着的白纱。旁边候着的造型师头一次遇到心情如此不好的新娘子,正怯怯地犹豫不前。温暖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先出去,自己走到沈初夏身后帮她整理。

 

“我早就和你说过,芮小初那种少根筋的不捣乱就算好的了,根本帮不上忙。你自己偏要她提前一周回来陪你,这下倒好,连那个能帮上忙的都给拐跑了。”温暖想起某怪力女刚才伸手管他要信用卡时候的表情,后背上直哆嗦。沈初夏虽然也烦那个不靠谱的闺蜜,但其实主要还是懊恼她自己。回国以来这半年长了十斤肉,原本穿着还稍微嫌宽的礼服,现在都严丝合缝的,她想想就气馁。

 

温暖笑她无病呻吟,说婚纱本来就是要贴身才好看,没见过哪个新娘子的礼服穿在身上是咣当咣当的。

 

沈初夏站起来照镜子,这婚纱是一字抹胸的款式,两边的袖口正好到腕骨处,上面是手工绣成的精美镂空蕾丝,搭配一双同样花纹的手套,显得她手臂更加纤长。上半身收腰贴身的设计正好突出了花团锦簇的人鱼裙下摆,踩上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沈初夏当真比童话故事书里的人鱼公主还要惊艳绝伦。

 

值得一提的是这件婚纱背后大胆的设计,透明的薄纱连成一个大大的V字一直延伸到腰下,堪堪将前面的布料笼在新娘身上,沈初夏的整片美背和柔软的腰肢纤毫必露,V字透明薄纱的边缘绣着渐变的蕾丝花朵,更加让人浮想联翩。温暖皱眉,婚纱明明是纯洁的象征,干嘛偏要包含如此邪恶的设计。

 

沈初夏白了他一眼,明明是你自己心生邪念,跟人家设计师有什么关系。温暖笑着不说话,在心里合计着怎么才能在一个星期内把她再养胖个十斤,最好胖到连这件婚纱穿都穿不上。

 

他手上的热气透过本来就薄如蝉翼的布料熨烫在她皮肤上,沈初夏红了脸,跟着化妆师跑去了里间试妆做发型,温暖站在原地微笑着看她落荒而逃,指尖仿佛还残留着她皮肤的滑腻触感。

 

当年两人还在S市小公寓住着的时候,沈初夏总是赖床到最后一刻才起,慌慌张张地换好衣服,抓上一片吐司,装上一小瓶酸奶就往门口跑。双肩小背包的带子总会压住她的长发,她背对着温暖站在门口,抬手把被压住的头发撩起来,发梢的末尾在空中划成一道柔美的弧线。直到多年以后温暖还总记起那个瞬间,觉得那真是这世间最性感动人的画面。如今,画面中的女孩子已经是他孩子的母亲,并且在几天后即将成为他的妻子。

 

芮小初拉着梁缘逃出了沈初夏的魔掌,两人拿着温暖给的钻石金卡在J市最豪华的商圈里通快地购物厮杀,梁缘心怀愧疚兴趣缺缺,芮小初却丝毫不以为然。一通下来,大包小包的买了好多东西,芮小初终于觉得累了,一屁股坐在甜品店里,点了一大桌子的糖水和点心。

 

梁缘给沈初夏打电话,问她那边怎么样了,沈初夏咬牙切齿地说不劳您费心!梁缘叹了口气,说自己这个伴娘太不称职了。

 

芮小初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都像你这个样子,恐怕旧社会的地主现在还骑在我们头上呢!凭什么任她差遣啊!她自己的男人钱多的一大把,造型师、化妆师、设计师的请了一大堆,要我们做什么?不过就是端茶倒水听她秀秀恩爱罢了。”芮小初刚刚结束了痛苦无果的单恋,这会儿正在满满一桌的甜品面前,流着口水舔着伤口。

 

梁缘喜欢极了芮小初的个性,她身上有着自己永远都欠缺的那股子果敢和坚决,“我真的不明白,你这样的性格,长得漂亮,身材又瘦又高,怎么会有男人不喜欢?”她真想看看那个芮小初追了四年都无动于衷的男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芮小初仰头干掉一杯西米露,拿着面前的提拉米苏刚咬了一口,听见梁缘如此直白地戳她痛楚,差点没噎死。是啊,那么多人都说她哪哪都好,可那个人却只嫌她烦。“唉…罢了!别提这些陈年旧事,我回国都快半年了,我妈也给我找了对象,没准年底你就要喝我的喜酒了。”

 

梁缘低头吃着自己的杨枝甘露,和芮小初打听起她现在的交往对象,芮小初脸上笑着,可眼睛里的笑意却一点一点地暗下去。“就很普通啊,政府机关里的高干子弟,从小到大一路保送上的清华,人品正直,长相端正。”芮小初渐渐说不下去了,她其实也记不大清楚,只知道家里的太后娘娘着急把这个二十八岁的女儿在步入三十大关之前嫁出去,家里还有个刚上学不久的小弟弟要妈妈费心,她自己除了顺从还能说些什么。

 

芮小初问梁缘怎么也没有如意郎君,梁缘笑了笑,“我和你不一样,这些年被自己身边姐妹的爱恨情仇吓坏了,连一场真正的爱情都不敢尝试。不过我和你一样的是,也在每个月都例行相亲,而且也记不住相亲对象的个人情况。”上一次张阿姨介绍给她的那个银行经理也不了了之了,这次又换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的儿子。

 

“你也不用害怕啊,你看初夏现在还不是幸福的要死,降服了那么骄傲霸道的绝世美男,那男人还爱她爱的毁天灭地,啧啧,真让人羡慕。”芮小初每次想起自己的好闺蜜,都觉得上天是真的不公平。

 

“可是将心比心的说,如果当年是我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儿,又怀着孩子,肯定不会像初夏那样坚定地把孩子生下来,故事结局也就不一样了。她是真的勇敢,为了爱情什么都能豁出去。”梁缘不觉得上天不公平,人不能总看着那些得到幸福的人表面光鲜,却不去想他们背后一路坚持下来的不容易。沈初夏是典型的苦尽甘来,绝对算不上是天生好命那一型的。

 

芮小初也同意她的说法,那天沈初夏给她打电话说,你快滚回来参加老娘的世纪豪华婚礼!挂了电话的她,为好友高兴到哭了好长时间。沈初夏在国外最艰难的时候,有一天下了夜课回家,后面有两个明显刚吸过大麻的人远远地跟着,她一路小跑回到了住的地方,害怕至极,只能给芮小初打电话。电话里她哭的泣不成声,说她想温暖想得心里好疼,疼的快死了,怎么办才好。终于她熬到了破镜重圆的这一天,芮小初嘴上调侃她,可心里却替她高兴到不行。

 

可是等真到了婚礼的当天,沈初夏那个怂包蛋在更衣室里哭起来没完,化妆师手忙脚乱地给她补妆,说美女我求求你别哭了,我们老板说要是得罪了你家先生,我们都得丢了饭碗。芮小初和梁缘也换好了伴娘的礼服,无语地看着她。最后还是她家男人有办法,走进来拉起新娘当着众人猛亲一顿,亲的那个哭包晕晕乎乎的,一直到走完红毯,礼仪全部进行完毕,都没缓过劲儿来。

 

这场豪华到令人发指的婚礼,放着现成的红毯不用,偏偏空运了那么多的红玫瑰,残忍地撕成一瓣瓣,生生地铺成了那么长一条的红地毯。会场上更是各路神仙云集,J市凡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聚齐了,其间和温暖称兄道弟的那几个,个个都是英俊不凡的衣冠禽兽,晃的芮小初这个单身了将近三十年的老处女晕头转向的。

 

好歹婚礼总算是平平稳稳地顺利完成了,结果那个笑容像妖孽一般的英俊新郎官,站在话筒前的深情致辞,又引发了一场混乱。

 

“年幼无知的时候我总觉得婚礼这种兴师动众的形式主义特别无聊。直到今天轮到我自己结婚才明白,不管多别致豪华的婚礼,都配不上我心爱的姑娘。她善良地收留我孤独的灵魂,并甘愿用一生一世来陪伴。我的爱并不完美,爱人的方式又太过独裁,但是不管这样的爱她想不想要,我也只能全部都给她。”温暖专注地看进她的眼睛里,“七年前你说你是我的,从今天起,我是你的。沈初夏,我爱你。”

 

现场的单身女人都狠狠地羡慕嫉妒恨了一把,而那些平时和温暖相熟的男人们却都是一阵恶寒。芮小初在她最好朋友的婚礼上,看着泪流满面的沈初夏,不觉微笑低语:亲爱的,恭喜你得偿所愿,祝你幸福。


——(正文完,下期刊发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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