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0万美金到目标就业区,创造10个就业职位,这是EB-5投资移民政策简短说法。如今的局势是EB-5名额供不应求,而排期却遥遥无期。除了EB-5之外,还有“高管派遣”的L1A,通过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级别EB-1C申请永久绿卡。
那么这两者有什么主要区别呢?
如果在国内有自己的公司,或在某企业担任高管,可以依托国内公司,通过投资或收购在美国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申请L1-A工作签证前往美国,当子公司或分公司良好运营一年以上,L1-A签证就能申请转为EB-1C,从而获得永久绿卡移民美国。子女同时享受美国高品质公立教育,配偶也合法在美国工作。
EB-5无需公司证明,以个人名义即可移民。投资50万,无需个人亲自经营管理,只要满足雇佣人数就可获取绿卡。而美国对L1-A签证没有年度配额限制,没有最低投资额限制,没有公司规模限制等等种种局限。让我们来对比一下EB-1C和EB-5这两个项目。
金额要求
EB-5其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用以增加美国工人(即美国公民,永久合法居民和庇护者)的就业机会,所以对资金的要求更为严格。申请的投资金额至少为50万美元。在EB-5申请中,要申述合法资金来源,任何通过非法手段比如犯罪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的资产不能被用作EB-5的投资。在实际操作中,移民局会非常严格的审查投资者的资金来源。
在EB-1C申请的审理中,美国移民局通常只关注海外公司和美国境内公司之间最初的投资和资金流动。但是,移民局并未对这个投资的数额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EB-1C对于投资资金来源没有合法性的要求。
永久绿卡与临时绿卡
EB-5申请中必须经历一个临时绿卡的阶段。一旦EB-5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可申请身份调整,与EB-1C不同的是,申请人获得的为期为2年的临时绿卡。为了去除两年限制的条件,申请人和他的直接亲属需要在临时绿卡过期前的90天内提交除去条件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符合EB-5投资移民关于成立企业和雇佣美国工人的全部要求。
L-1A来美任职,可在一年后申请EB-1C移民,直接拿没有条件限制的永久绿卡。L-1A批准后全家即可登陆美国享受绿卡待遇,周期仅为4-6个月。一旦EB-1C获得批准,受益人与其直接亲属将得到没有条件限制的永久绿卡。
雇佣人数
美国EB-5没有学历要求,只要能够证明至少雇佣10名全职的美国员工即可。移民局对于EB-1C没有雇佣人数的明确要求,但一般建议最少雇佣3个美国当地学士学位以上的人,最好是有3层的管理机构。
营运风险
对于EB-5,移民局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有风险”AT RISK”,目前区域中心项目数量众多,鱼龙混杂,项目丑闻频出。EB-5申请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一般没有管理权,如果一旦区域中心未能按照商业计划运行,申请人没有办法干涉,通常区域中心投资都是以有限合伙的方式呈现,每个EB-5投资人的投资仅仅占很小的比例,因此投资人对企业没有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创建者通常可能又是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者,创建者可能实际投资很少但却占有很大的股份,具有资金被转移风险。
EB-1C没有“AT RISK”的规定。申请人自己负责美国企业的营业与管理,企业建立、运营、资金安全由申请人自己掌握。
办理速度
EB-5需要排期,而EB-1C没有排期, EB-5是先拿临时绿卡(通过I-526之后),经历两年临时绿卡后,然后通过再次审查(I-829解除条件)才能拿到永久绿卡。因此,EB-5投资移民可能会相对历时更久而且有更多不确定因素,通常从开始申请到最终成功拿到永久绿卡,顺利的话需要4年半到5年的时间。
EB-1C由于没有临时绿卡阶段,是一步到位的无条件绿卡,没有那么多麻烦事,一般2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退出机制
EB-5需要清算以及取回投资的资本。EB-1C不用和其它投资人互相影响,退出简单,拿到绿卡后可以立马辞职。生活工作、资金随意支配。
L-1A EB-1C (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 EB-5(投资移民绿卡) | |||||||||||||
简介 | “跨国公司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EB1-C移民和L-1A签证要求母公司与在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该类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EB1-C申请前,美国企业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如未满一年,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先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 (EB-5)第五类优先移民 | ||||||||||||
投资主体 | 母公司的公司行为,与个人无关 | 个人投资方式 | ||||||||||||
对申请人的要求 | 跨公司内转移: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的前3年中至少拥有1年在母公司工作的经历,并且拥有经营管能力,一般申请人最好在30岁以上 | 年满18岁,拥有足够资产并有意移民美国的外国公民,无需学历,语言,管理经验,技能等要求。 | ||||||||||||
投资金额要求 | 无硬性要求,取决于被购买公司资产状况(以我们的经验建议一般美国公司营业额在50万美元左右,雇员在8-10人以上成功的机会比较大)。尽管法规看似简单和直接,但是对新公司、小公司,L-1A签证的申请还是非常困难得到批准。 | 投资50万美金到TEA地区,或投资100万美金到任意地区 | ||||||||||||
就业岗位创造 | 无明确要求,建议雇佣人数在8-10人以上 | 10个 | ||||||||||||
家庭成员 | 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会获得L-2非独立签证。 | 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都可和主申请人获得同样的居住权。 | ||||||||||||
商业计划 |
| 尽管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商业计划书必须清楚的呈现在美国发展业务的理由。还要证明美国的实体公司和海外公司的关系、受益人的经管职位角色、并列明就业创造细节,包括清晰的架构信息和组织结构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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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的审核标准 |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就算雇佣10名左右的员工也不一定能获得批准。总结下来,办理EB-1C很多时候是由移民官来决定是否满足高管要求。 | 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只要可以满足移民法的就业机会的创造就可以获得永久绿卡。 | ||||||||||||
拿绿卡步骤和时间 | 一般是先申请L1A再申请EB-1C绿卡。EB-1C申请成功后会获得永久绿卡(美国新公司首次申请L1A签证可获得1年有效期,每次续签可申请2年或3年的签证,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 | 第一步:申请临时绿卡,现在来看估计要2年才能拿到 |
总的来说,由于EB-1C政策及标准相对模糊,对于急于走捷径拿绿卡的国人而言,更容易被误导,若要选择走此路,还请小心谨慎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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