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Ron Klasko给当选总统特朗普的公开信
尊敬的特朗普先生:
我充分了解您的议事日程上有着数不清的重要事项需要处理,但我仍希望能和您讨论一个联邦移民项目。我这么做有两个原因。首先,这个项目在2017年4月28日即将到期,且在到期前很有可能会面临立法上的重大变化。其次,我认为这一移民项目有利于更好的实现您“重振美国”的计划。
这个项目就是EB-5投资人就业创造计划。正如您可能从您自身和您女婿的经验中了解到,EB-5是全美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使用的资金结构中的重要一环。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您可能比以往历届总统,甚至是任何一位国会成员,都知晓EB-5资金在促成许多房地产项目顺利竣工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如果没有EB-5资金,这些项目可能会因为资金短缺而停滞甚至终止。而即使对于那些就算没有EB-5资金依然能够继续的项目,EB-5依然极大的降低了资金成本,从而让开放商能够以更大利润或者更大规模的方式推进项目的进程。
您曾多次对就业机会和资金从美国流失表达严重关切。而没有任何其他政府项目能更好的达成您的目标。EB-5项目在过去的10年里为美国带来了150亿美元的投资,占境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2%。同时,EB-5项目在本质上是一个创造就业的项目。这一项目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在美国创造就业机会,而不鼓励将就业机会迁出美国。据估计,EB-5项目在过去几年创造了几十万个就业机会。
您“重振美国”计划也包含重新修建美国的基础设施。那么,是否可以为外国人投资美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刺激措施?现在EB-5计划中超过80%的投资人是中国公民,而他们的等待期很可能超过6年。那么,刺激基建投资的最好方法就是促使国会创立一个不受签证名额限制的国家利益投资人种类。即使不通过国会,您也可以命令美国移民局将投资我国基础设施的投资人认定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
而说到签证名额,给投资美国和创造美国就业机会的投资人设立一个冗长的等待期(7年或以上)是否合理?许多投资人正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而选择了投资其他国家,尽管他们第一意向是在美国投资。如果您认为这一情况不符合美国的最佳利益,您的政府可以督促国会解决这一问题。
而另一个您能够更直接进行管辖的问题则是移民局处理投资人申请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所需要的审查时间。没有人比您更了解,房地产开发商无法花18个月或者24个月的时间等待政府机关的行动。而这恰恰是移民局审查房地产项目和投资人申请所需要的时间。后者更是十分关键,因为很多情况下在投资人申请获批前投资款并不会流入项目中。
最后,您是减少政府对商业干预的坚定支持者。国会即将为EB-5起草新法,此法案将有50页对EB-5公司和机构赞助方以及EB-5项目开发商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又会带来几百页新的法规。请不要误解,许多建议对于保护投资人和消除欺诈十分必要。但是,如果您阅读草案的一些条款,您可能同意某些条款已经超越了有益的保护目的,而进入了政府事无巨细微观管理商业运作的领域。
作为移民律师,我承认我对您一些内阁提名人选所表达的反移民倾向深表忧虑。尽管这些担忧没有减少,我希望您房地产开发的背景和“重振美国”的计划能够让我们在EB-5就业创造项目上找到共同点。
此致
H. Ronald Klasko
翻译:F. Oliver Yang
文章来源:美国Klasko移民律所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