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澳洲大使馆网站消息,据统计,澳洲每年报告失踪人员达3.8万人(占全澳人口的1.7‰)。而失联是中国公民在澳十大易发安全事故之一,且有增加趋势。
为此,中国驻澳洲大使馆发布通知如下:
一、澳易发人员失踪
据统计,澳洲每年报告失踪人员达3.8万人(占全澳人口的1.7‰),平均每一刻钟就失踪1人。其中,半数为18岁以下的年轻人(特别是13-17岁者);85%的失踪人员在1周内找到,99.5%的人最终被找到,但失踪超过3个月而仍未被找到者约1,600人,多为成年人。
研究表明,有3类人员容易失踪:年轻人、有精神疾病者、老年人,特别是患老年性痴呆症者。澳人员失踪的原因复杂,最常见的原因有:焦虑、抑郁或其他精神性疾病、与家人等发生冲突、运气不好、无家可归、家庭暴力、罪案受害、滥用毒品或酒精、自然灾害或其他可疑原因。家庭问题或冲突,沟通障碍、青春期或同伴压力等带来的问题、心理问题、虐待或被忽视、抗压能力差、毒品或酒精问题是导致年轻人走失的主要原因。
人员失踪给亲友、本人和社会带来巨大影响。据澳方统计,每起失踪案平均影响多达12人,包括情绪、心理、健康、经济方面的影响。对当事家庭来说,不知道亲人在哪里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失踪也危及当事人自身的安全。寻找失踪人员会消耗大量政府、公共资源。
二、中国公民易发失联
失去联系是中国公民在澳十大易发安全事故之一,且有增加趋势。驻澳使领馆每年接到人员失联报告数十起,以青年人(特别是留学生)、老人和打工度假者为主,主要原因有:前往偏远地区失去通信信号;故意或无意与家人失去联系;心理压力或心理疾病;老年疾病等。绝大多数在澳失联中国公民最终被找到,安全状况良好。
在澳洲,“失踪人员”(Missing Person)系指任何被人向警方报告不知下落,且其安全状况令人担忧者。超过3个月仍未找到的被报失踪人员,通常被认定为长期失踪人员。澳全国失踪人员协调中心(National Missing Persons Coordination Centre-NMPCC)通过其网站、社交媒体、街头招贴等方式发布长期失踪人员信息。
失联并不等于失踪。与家人失去联系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已经失踪,更不当然表示已遇到险情,也可能是当事人所在地区没有通信信号、断电无法联系,或当事人故意不联系,或无意中忘记联系,或迷路走失等。
三、预防失联
(一)在澳中国公民
1、安全首先是您自己的责任,与家人持续保持联系是您应尽的义务。
2、事先与家人约定几种方便的联系方式,并保持至少一种方式畅通。来澳后应尽快把住址、电话等在澳信息,及同学或朋友的联系方式告知家人,以备紧急联系使用。
3、因前往无网络信号的偏远地区等暂时无法联系,或因故需减少联系频率,应事先告知家人或身边的人。长途旅行应携带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的便条。
4、在任何情况下均持续与家人保持联系,注意检查和家人的通讯信息,及时回复问询或关切。在恢复通信信号的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并告知健康、安全状况。
5、如与家人发生分歧或矛盾,沟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切勿意气用事,以失联“惩罚”家人反而会加深误会,让自己孤立无援。
6、注意自身健康并及时就医。遇有心理问题时,可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Lifeline:13 11 14 ,寻求帮助。非紧急情况,就健康求助,可拨打:1800 022 222。
7、失联或失踪不是犯罪。遇警方寻人,应予以配合而无需紧张,他们只是想找到有关人员的行踪并确认安全。如有人寻找您,可就近向警方报告。
8、帮助可能与家人失去联系的人员尽快与亲友取得联系,或及时就近向警方报告,或拨打1800 333 000终止犯罪热线,报告失踪人员情况。
(二)在澳人员家人
1、持续与在澳亲友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行踪和身心健康。
2、如发现在澳亲友需要帮助,应及时提供帮助而不是置之不理。
3、老人外出,应携带写有家庭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的卡片,以备急需。
四、寻找失联人员
(一)绝大多数失联人员最后证明都是安全的,因此如遇在澳亲友失联,请保持冷静,切勿恐慌,可自行尝试多种方式联系:
1、通过电话、短信、电邮等可能的方式联系当事人或同行人员。
2、联系当事人的朋友等,了解他们是否知道其行踪。
3、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寻找可能的信息。
4、联系当事人同行者家属,了解其是否知道行踪。
5、如可能,联系当事人银行(信用卡)开户行,了解其最新消费记录。
6、联系当事人在澳最近的雇主或其他可能人士,了解其行踪。
7、如可能,联系有关旅行社、航空公司,了解其行程安排。
8、如可能,联系当事人手机供应商,了解其最近通话情况。
注意记录以上联系情况,以便提供给他人,寻求帮助。
(二)在澳寻找一般失联人员,可寻求Salvation Army或其他寻人机构的帮助。
(三)如果您已多方设法寻找当事人未果,且的确担心当事人安危时,可考虑选择报警。
1、警方不负责寻找一般失联人员、欠债人。警方将对失踪原因等进行认定,而不会对一般因失联而担心安全的寻人请求展开调查。
2、如有足够理由担心失联人员安全,可尽快(而不需要等待失联24小时)、就近(而无需在当事人所在地)报警。
3、由于无法确认报告人关系和情况真实性,澳警方不接受海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报告人员失踪。中国境内人员寻找在澳亲友,可委托在澳人员协助报警。
4、报警需准备并提供以下信息:当事人全名、别名;出生日期和地点;有助于辨别当事人的描述,如胎记、纹身、伤疤等;清晰的近期彩色照片;最后看到或联系到当事人的时间和地点;衣着描述,包括配饰等;被报告人在澳前往地点清单,如饭店、购物中心等;银行账户或信用卡信息;被报告人拥有或驾驶的车辆信息;当事人健康、医疗信息。
5、警方尊重失踪人员的隐私权。成人如被找到且无安全问题,未经当事人同意,警方不会透露其具体情况。对某些个案,警方可能只会告知当事人被找到且情况良好。
6、警方寻找失踪人员通常不会收费,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滥用警力,则可能被收费。
7、在与失踪人员取得联系后,应及时报告警方。
五、寻求使领馆帮助
在通过以上方式寻人未果,且确实担心当事人安危时,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根据领区划分,联系驻澳使领馆提供必要协助。
(一)外国人管理是各国当局事务。我驻外使领馆不具备走门串户寻人的条件,将根据个案利用现有网站、社交媒体,或通过部分地区华人社团、留学生或机构、当地警方等帮助寻人。
(二)驻澳使领馆原则上只接受当事人为中国国籍,且由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寻人请求。寻找非直系亲属者,请通过被寻找人的直系亲属联系驻澳使领馆。
(三)寻人者需填写《寻人申请表》,提供本人及当事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更有助于寻人),并确保内容真实。
(四)驻澳使领馆如找到当事人,将告知并核实寻人者情况,由其决定是否直接或通过驻澳使领馆联系寻人者。如当事人不同意,驻澳使领馆将向寻人者告知平安,反馈当事人意见。
(五)根据《中澳领事协定》,除非当事人不同意,中国公民在澳被逮捕、监禁、羁押候审或被以其他方式拘留时,澳方有责任通知中国驻澳使领馆。遇此类情况,驻澳使领馆将根据规定提供领事协助,根据其本人意愿,决定并联系其家人。
(六)根据《中澳领事协定》,中国公民在澳死亡时,澳方有责任通知中国驻澳使领馆。遇此类情况,驻澳使领馆将设法联系当事人家人,并提供必要领事协助。
(七)在与失联人员取得联系后,应及时报告有关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