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洛杉矶圣玛利诺学区近日有一位华裔新移民家长表示,孩子申请入学被拒,这位家长与孩子的身份处于即将拿到绿卡的状态。但校方解释,因其同时持商旅签证,若是非法移民反而可入学。律师认为,校方违反州级和联邦法律,情况严重。
来自中国大陆的华裔胡女士携孩子于今年申请特殊人才绿卡,不久前得到I-140审核通过,随后提交了I-485申请,并收到了移民局寄出的收据,预计9月可收到绿卡。于是胡女士希望在新学期开始前,让孩子入读圣玛利诺高中,便带着孩子以B1/B2商旅签的身份入境,在圣玛利诺市租下房子,给孩子申请入学。
据胡女士表示,校方一开始接受了孩子的入学申请,孩子甚至还参加考试,胡女士也按照学校惯例,给校方捐赠了一些钱。原以为孩子下周就可顺利入学,没想到近日收到学校通知,表示孩子身份是持B1/B2者,按规定不可入学。胡女士和法律顾问多次前往学校解释,自己正在等待绿卡发下来,但校方依旧拒绝,并表示拒绝接受I-485等待期(Pending I-485)的学生,负责招生的老师还表示,每年都有这样的孩子被拒绝。
眼看开学在即,胡女士心急如焚,表示如果实在不能解决,只能暂时先念私立学校。但她表示已为入读圣玛利诺学校而租房、安置,甚至也已捐款,若是换成其他财力较弱的家庭,可能已无法支付私校费用,校方这样的行为对类似家庭可能造成巨大影响。
学区助理总监:无证移民反而不能拒其入学
圣玛利诺学区助理总监Linda de la Torre解释,根据联邦移民局法规8 CFR 214.2(b)(7),持B1/B2商旅签的学生不可入读公立学校。但假如这位学生签证过期成为无证移民滞留在美的话,反而不可拒绝其入学。
她甚至表示,校方依法并未主动索取其移民文件,但家长出示了签证,让校方知道了该学生是B1/B2商旅签,便不能招收了。她表示对这家人同情,确实这样讲起来是规定很“笨”,但必须遵守。
但事实上,联邦法院1982年曾在华盛顿州有判例“Plyler vs。 Doe”,公立学校不得因学生的移民状态而歧视学生,美国司法部和教育部2014年也曾撰写公开信重申该条例。而加州教育法规Education Code 48204.1更是详细列举,校方只可要求家长提供的几项文件,其中包括水电费单、租房合约等,但没有移民身份相关文件,而且该法律规定,学区应该接受这些文件,也不可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其他文件。
胡女士表示,当时自己出示移民文件,也是因为校方索要社安号,她和孩子都没有,才出示文件想向校方解释。
律师黄子虔表示,虽然联邦法律的确规定持B1/B2商旅签的学生不可入读公立学校,但胡女士和孩子目前的身份状态并非B1/B2,而是I-485等待期,这两种状态是决不可兼容的,校方用B1/B2的规定来做依据,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校方表示不招收I-485等待期的学生,这就更加严重了,属于违法行为。黄子虔表示,假如学区真如校方所说,他们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操作的话,便是侵犯了人民权益。
曾陪同胡女士前往学校问询的人士表示,当时去学校交涉时,校方有人员表示,现在特朗普政府严格防范这种持商旅签证上公校,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但他气愤表示,如果要严格执行总统命令,究竟是法律大过总统还是反之?他表示,华裔家长怀抱梦想赴美却遭碰壁,不明白为何法律如此清楚规定了却还是不行。
有不愿具名的小区人士表示,其实圣玛利诺多年来都有类似情况在发生,这些有资格上学而被拒绝的学生家长,为了子女而不愿和学区翻脸,多半是顾虑若挑战学区,怕将来学生更不易入学,或入学后可能会有对学生不利影响,所以都只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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