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一华人在收到可能会被取消加拿大国籍之后,只因中国国籍难申请,加国政府放弃了取消此人国籍的决定。
一名姓Xiao的加拿大华人今年2月收到联邦政府通知,说可能要取消其加拿大公民身份。7月份又收到政府通知,说之前发出的通知无效。
这名当事华人2017年2月14日收到的通知说,其加拿大国籍可能会被撤销,理由是其申请入籍时有虚假陈述、造假或故意隐瞒材料行为。2017年7月26日收到得通知是:之前给你发的通知无效,已经被取消。即,你目前不再涉及撤销公民身份的问题。
不主动制造无国籍人士 加拿大国会在2014年通过的一项立法规定,政府取消一个人的公民身份后,当事人不能上诉,只可以申请司法复核,但司法复核申请获批的机会很低。
代理当事人个案的移民顾问说,2月份收到政府通知后,他开始帮客户获取中国国籍。他所采用的策略,是基于加拿大政府并无取消该当事人国籍的迫切性,因为这不属于损害国家利益或公众安全范畴;同时,加拿大政府有不主动制造无国籍人士的原则。
得益于5月份法官裁决 2014年的那项立法实施后,已经有业界专业人士提出异议。有宪法律师提出,虽说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复核,但这种申请通常只有10%的案件会获允许。按原来的法律,从移民成为公民的人如果因造假被取消公民资格,需要上法庭的话,不需要先获得允许,“因为这是宪法给予的权利”。
2017年5月10日,联邦法官Jocelyne Gagné就针对该法律的案件作出裁决,称该法律违反了《加拿大权利法案》(Canadian Bill of Rights)。理由是任何法律都不应剥夺某人获得公平聆讯的权利。法官判因此已被撤销加拿大国籍或收到要撤销国籍通知的8名申请人,必须获得在独立决策者面前做口头聆讯的机会。
该裁定在60天内生效,政府如果要上诉的话,需要在30天提出。
暂时的胜利 联邦政府给Xiao的信,引用了上面的法官裁决,并称之前写的要撤销国籍的信,在2017年7月10日(刚好是裁决后60天)失效。
“是否等于将来没事?这封信没说。”移民顾问说,“对这类有这种情况,但已获得国籍的人来说,会是暂时性的好消息。”
事实上,加拿大国会对《公民法》的修改法案(C-6)已于今年6月通过,需要参加语言能力和公民考试的申请人年龄修改已经生效,入籍的居住时间要求估计在今年秋季实施,关于取消国籍的上诉权利修改,会在明年生效。
移民顾问说,就算修改了法律,政府还是可以取消某人的国籍户收到的那封信原因,可能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拿大又不能主动制造无国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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