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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日发出的“2017年9月1日起将采集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的通知,曾引起广泛讨论。如今,这一严格的规定又要提前11天实施。
也就是2017年8月21日起,发卡行应报送银行卡境外超过1000元的交易信息!
中国人海外消费已成世界现象,而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同时,也成为了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重要方式。
但是,8月21日之后,想要用这个方式进行非法交易就没那么容易了。
根据中国外汇局发布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
2017年8月21日起,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如果在境外消费刷卡超过人民币1000元,发卡行要上报。
这个规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法规,国家开始对银行卡境外交易进行信息采集,以加强银行卡境外交易监测管理,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
关于这个规定的采集范围:
1. 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包括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和。
2. 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消费交易。(境内银行卡关联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在境外交易还不属于信息采集范围。)
3. 本通知所称境内银行卡是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再次强调:此次上报限定的是境内银行卡,是指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不包含境外银行卡和非银支付。而且,支付宝啊、微信钱包啊之类的交易时不用上报的。
近年来境外提现金额较大、乱象较多,有的人通过倒卖银行卡,进行境外取现,构成“蚂蚁搬家”式“转移资产”;有的国外珠宝店、手表店,就允许中国游客用银联卡进行虚假购买……
因此,通过数据采集,将银行卡境外消费、境外取现跟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匹配,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银行卡境外违法违规交易的管理。
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新规不过是把这些记录中需上报的部分采集出来,然后汇总报送,并非对个人信息的额外的过度的采集。
也就是说,1000元也不是限制消费额度,对于老百姓的正常消费其实没有什么影响,该买的还是可以买,也并不是说海淘后会有人找你缴税。
但是,如果个人境外刷卡一旦超过1000元,就会被自动统计,若长期有超过1000元的境外消费,就可能被视为有洗钱嫌疑,到时就会被重点关注。
此次采集主要针对的是洗钱或是其他经济类犯罪等违法行为。正常的消费提现只是要上报,并非是要对你进行调查。
来源:温哥华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