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超市,错综复杂的过道,琳琅满目的商品,这都给小偷提供了良好的作案环境。
多伦多唐人街的金牛城超市(Lucky Moose Food Mart)则把这些超市窃贼的照片全都贴在了一面“耻辱墙”上以警示众人,这引得了顾客们的广泛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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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墙”立在超市的入口,上面贴有十几张窃贼的图片,有些是从监控录像中的截图,有的则是窃贼的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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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墙”不合法
超市公布窃贼的照片的行为确实有些唐突,对此,多伦多警方指出,超市的行为是违法的。
也有人表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错误的指控。而若是被错误指控,除了能去警方处填一份报告,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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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金牛城超市的负责人陈旺David Chen拒绝发表评论,但允许了相关媒体进入超市并对顾客进行采访。
著名“金牛城法案”
说到陈旺,当年的“陈旺案”在加拿大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早在2009年5月23日,一名非裔男子在金牛城超市偷走价值60加元的盆栽后逃逸,一个多小时后他又若无其事地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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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旺及两名员工将其制服,并用绳捆绑扣留在汽车里。而警方却以绑架、非法禁锢等罪名将陈旺等人逮捕,并予以刑事指控。
经过一年多的诉讼,陈旺获得了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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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后,加拿大国会三读通过《公民拘捕及自卫法例》,修正了有百年历史的加拿大刑法第494条。6月28日,加拿大总督签署批准了《金牛城法案》,即C-26法案。
根据此法案,在发现窃贼犯案,或是案发後一段合理时间内,当暂时无法获得警察帮助时,可以行使逮捕权或采取「合理行动」,以保卫自身的财产的安全。但关于“合理”的定义,需要由法官来裁定。
而之前,刑法规定受害人只能在见到小偷正在偷窃时,才可自行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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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超市又把窃贼的照片公之于众,一方面是被曝光人的隐私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为逛超市大家的安全着想,各位怎么看?
本文转载自:加拿大约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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