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房屋居住状态申报流程,2018年2月2日前必须交回,否则征收空屋税

2018年01月13日 加国地产微资讯


  重要截止日期:您必须在2018年2月2日之前提交您的房屋居住状态申报单。

  如果您未能在2018年2月2日之前提交房屋居住状态申报单,则您的房屋将被视为空置并产生金额为房屋2017年评估应税价值1%的空置税。

  请确保您在您申报单上提供的信息是准确的、正确的,因为除了缴纳税金之外,虚假申报还将导致违规行为存续期间每天高达10,000元的罚款。

  您可允许他人替您提交您的申报单。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vancouver.ca/eht或致电3-1-1。

 

可能需要额外信息以提交您的申报单

  请查看下表并确保您具有申报房屋居住状态时需要的所有信息。仅处于如下房屋居住状态的房屋的业主须在申报时提供额外信息:

提交您的申报单后可能需要额外信息

  房屋居住状态申报将经历审计流程。 如果您的房屋被选中接受审计,则将要求您提供佐证您申报的证据。 如果您未能提供此等证据,则可能视为您的房屋空置且您应缴纳房屋空置税。 需要的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卑诗省保险公司(ICBC)车辆保险和登记

•• 政府签发的个人证件,包括驾照、卑诗省(BCID)身份证、卑诗省服务卡

•• 医疗服务计划发票

•• 所得税申报表和估价通知,包括租金证明

•• 劳动合同、工作单或聘用记录

•• 物业保险

•• 租赁协议

•• 银行账单

来源:加国地产资讯、温哥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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