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加州政府签署通过了不少奇葩提案,有些甚至称得上变态;大家都知道去年的47号法案,偷900美金以下不算偷,结果导致了加州犯罪指数直线上升,华人社区也深受受害,2018年1月1日,这些法规将要正式实施了,有的直接影响到你的生活。
加州新法规(SB 239 法案):HIV病毒携带者
变态指数5星:艾滋病人可献血,故意传播艾滋病成轻罪,一不小心小心在加州变成了艾滋病人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本条法案于2017年9月在加州正式立法,法案规定明知自身携带HIV病毒的情况下,意图向伴侣传播HIV病毒的行为将变为轻罪(misdemeanor),监禁的时间也将降低至6个月以下。并且明知自身为HIV病毒携带者的情况下进行献血的行为,也将由重罪变为轻罪。
原法规:艾滋病人群在知情的情况下去献血或进行性行为,会被判重罪(felony);故意传染他人艾滋病毒将监禁8年。
加州新法规(SB 94/AB 64):大麻合法化
对21岁,家家户户,可以种大麻,限6株,加州离犯罪的日子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从元旦开始,加州娱乐性大麻将全面合法化。不仅可以合法吸食,还可以合法销售。
原规定:在加州销售大麻是重罪。去年,加州公投通过的这项64号法案,将允许21岁以上的加州居民合法持有、种植和销售大麻。
很多华人跃跃欲试,筹集资金准备抢占大麻市场,趁着市场刚放开,大捞一笔!加州东部的一些荒地,一夜涨价数倍,更有华人从外州赶到加州,也为了发一笔大麻财!虽然加州法案通过了,但是从联邦层面来看,一直还是重罪。绿卡身份者和无证移民最好不要碰,在美国挣钱的路子很多,以免惹出是非,遣返回国。
加州新法案(AB 785,Disarm Hate Act):10年内禁止持枪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在加州最新的法规“Disarm Hate Act,解除武装法案”通过后,将限制因为仇恨而犯罪的人拥有枪械的权利,10年内将不得持枪,什么是仇恨犯罪?凡是危害他人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性取向等等,都属于仇恨犯罪的范围中。
加州新法案:与枪械弹药有关的法案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所有弹药的购买都直接从目录上下订单,宅配到家,但必须由有执照的经销商经手。
所有被分类为“攻击性武器”(assault weapons)的枪械必须在7月1日前在州内进行登记。
公开携带武器:在所有郡长官发布射击禁令的地方公开持有未装弹的来福枪和猎枪行为都属于违法。
高容量弹匣禁令:从2017年7月1日之后,居民不能拥有可以装填10圈以上弹匣的武器都属于违法。但法官目前已经对此条法令发布了禁令,具体的听证程序将于2018年早些时间进行。
对购买枪械弹药居民的背景调查尚未开始,此条法令最早从2019年7月开始实施。
加州新法案(AB 450号法案):抓捕非法移民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除非有法院的直接逮捕令,否则在工作场所将不能进行任何移民相关的执法行动,换句话说,除非法院正式宣布要抓你,不然不能在你工作的时候直接逮捕你,非法黑户可以稍微安心的工作,而不用担心被突袭检查了。
另外为了保障无证照工人们的子女,新法案规定公立学校记录学生的移民身份并且允许他们继续就读加州的学校,即便他们的父母因为非法拘留而被驱逐出境。也可以让他们免于被同学霸凌与歧视的风险,另外尽管父母被抓也不会自己在加州的就学状况。
原法规: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突击搜查工作场所时可以直接逮捕无证劳工,就算当时没有搜查令或是任何证据,只要觉得可疑,随时都能突击检查任何工作单位,一抓到非法工作者,将能立刻进行逮捕。
加州新法案(SB54号法案):非法移民庇护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除非民众犯了法,否则将不能在联邦政府的控制下,拘留任何人,也不能要求查验对方的移民身份。
原法规: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随时随地都有权利查验你的移民身份,不管你当时有没有犯法,执法人员都有权利调查你,如果你当下拒绝会被因为拒绝调查而被逮捕。同时这项突袭检查般的权利,也是川普大力度驱赶非法移民的主要手段之一。
加州新法案(SB 3号法案):最低工资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超过26人以上的公司企业,将需要多支付每小时50分钱的工资,也就是将最低工资提高到每小时11美元。员工少于26人的小型企业则被要求把每小时最低工资调整到10.50美元。最新法案只是增加了一小部分的最低工资而已,预计最终工资提升会涨到2022年的每小时15美元。
原法规:先前的最低工资分为:26人以上企业1小时是10.50美元,26以下小型公司企业则是10美元。
加州新法规(AB 168号法案):历史薪资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禁止雇主询问求职者的工资历史信息,并要求雇主向求职者提供一个他所申请的职位的工资范围。
禁止雇主参考求职者以往的工资记录,作为是否提供求职者工作机会和决定求职者工资的依据。这意味着,如果在18年在加州任何一家公司面试,被问及:“你上一份工作的薪资是多少?”、“你可以接受的薪资范围?”,都将是不合法的!
但如果求职者自愿披露工资历史信息,雇主将不被禁止在决定工资时参考由求职者提供的工资讯息。
加州新法规(AB 218号法案):犯罪记录
正式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
具体内容:如果在求职时,被问过去犯罪记录,可控诉违法!
从18年开始,加州求职申请,将不再有一个表示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复选框。在招聘过程中,轻罪等较轻罪的申请人不会受到不公正的歧视。当然,雇主仍然可以在提供就业机会之后进行例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如果这个职位依法需要进行犯罪背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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