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報解除!移民局:從未考慮改變H-1B六年後的延期

2018年01月11日 世界午報


對於盛傳川普政府醞釀修法,停止H1B簽證延長居留規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媒體關係負責人(Chief of media reltions)威辛頓(Jonathan Withington)出面澄清,移民局從未考慮過這樣的政策改變,「任何有關移民局因為強大壓力,而被迫改變H-1B延長居留規定的說法,都是完全失實的。」

威辛頓是在8日向首先發佈「川普政府將考慮修法,停止H1B簽證延長居留規定,讓等待綠卡的技術移民自動遣返」報導的麥克拉奇網站(McClatchy DC Bureau ),提出了上述說明。

威辛頓說,移民局是正在考慮執行一些政策和監管的變更,以響應總統「買美國貨,雇美國人」的倡議,其中包括與職業相關的簽證類別,但移民局並沒有考慮迫使H-1B持有人離開美國。

他解釋,根據「21世紀美國競爭法案」(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in the 21st Century Act,簡稱AC-21)的第104(c)規定,H-1B持有者在六年使用期滿後,可提出繼續延期申請。他提到,即使是真的有所改變,也不太可能導致這些H-1B持有人不得不離開美國,因為雇主可以根據AC-21的第106(a)-(b)條,以一年為期的方式,逐年提出延期申請。

麥克拉奇網站於去年年底,首先報導了移民局正研擬相關終止H-1B延期的訊息,消息傳出後,受到移民社區的巨大反彈,一旦「H-1B使用六年後,延期被取消」的話, 多達數十萬中國和印度籍H-1B持有者,都將可能面臨「被自動離境」的恐慌。威辛頓的澄清,總算暫時解除了H-1B持有者的擔憂。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9日也發佈了這項新的澄清訊息,許多協會成員的律師,都接到有關H-1B延期未改變的通知,協會強調,將會繼續密切關注政府對於職業簽證的變化,也會繼續致力在國會努力反對任何更嚴重傷害移民系統的攻擊。

根據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指出,現行法律規定,H-1B六年期滿後要延簽的話,只要持有者已經在H-1B到期前365天,遞交了PERM勞工證申請或者I-140申請,處於勞工證或I-140等待狀態,就可以在六年期限外再申請一年延期,在此情況下延期是沒有上限的,只要移民申請還在處理狀態,就可以一年一年的申請延期。

此外,如果H-1B持有者的I-140已經獲得批准,並且因排期倒退當時沒有移民簽證名額可用,H-1B持有者可以在六年期限外,再申請延期三年。以上兩種情况下的H-1B延期,可以由H-1B持有者的任何一個雇主提出延期申請,並不受限於原始提出移民申請的雇主才能提出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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