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中国立法通过了金融信息的全球交换方案,并决定于2018年9月正式交换信息。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体系。简单来说,就是参与此项目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税务居民资料。而加入CRS体系的,还有瑞典,意大利,阿根廷,葡萄牙,英国等50多个国家。
先来看看2017年9月第一批做出交换的国家
巴西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总收入,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470亿美元。
法国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达到5万人,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320亿欧元。
印度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达到6.5万人,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60亿美元。
澳大利亚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3.26亿欧元。
可以说,金融信息的交换令整个国家的税收系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但这些华人应该做好心理准备。
1、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2、第二种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即其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
根据中国政府对CRS的承诺,中国将于2018年9月开始交换信息,这意味着中国税务居民在海外的所有金融账户资产信息将被自动报送中国税务部门。到时,金融账户如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及债权权益等信息将被披露,财富“裸奔”彻底形成。而离这一切动作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解一下:CRS启动,全球新“避税天堂”花落哪家?)
其实,细心的人会发现,中国政府在正式交换信息之前已经做了准备工作。
1、 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2、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3、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根据税务总局的解读文件,有关后续信息报送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将会同金融主管部门另行制定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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