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在美国买房很难,那买不起房,租房难不难?租个别墅得花多少钱?再找个房客分摊房费可以吗?找房客,怎么“委婉”地只要白人和华人?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教授林广在《东方早报》撰文介绍自己在纽约的租房经历,以餮读者。以下为文章原文。
我在纽约当二房东
纽约租房难!这并不奇怪,纽约是世界顶级的金融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每年慕名前来考察、学习和参观的人多达5,000万。大量流动的人口加大了纽约住房需求。另外,纽约房屋每年要交2%至3%地产税、公寓管理费和水电气等费用较高,而租房费较低,这使80%以上的纽约人宁愿租房。因此,纽约房屋租赁市场一直十分火爆。
尽管如此,纽约房屋租赁市场却非常规范:通过中介租房,租房者要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房东不能随便毁约或赶走房客,即使房客失业,无力交付房租,也不能赶走房客;房东不能随意增加房租,每年升幅不能超过平均工资的增加幅度;租房者要提供护照、学校证明、银行存款清单、报税记录等材料,否则房东会要求房客预付半年到一年的房租。房东与房客之间矛盾如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上法庭打官司,由法官来判决。
华人在美国买房难上加难
纽约的五个区里,曼哈顿岛房租最贵,皇后区、布鲁克林区等地较为便宜。基于此,我委托在新泽西州工作的朋友帮忙,在曼哈顿以外的地区租房:要求社区安全、到纽约大学交通方便。朋友非常热心,从“到纽约大学交通方便”的思路出发,在租房网站上筛选了几百条租房广告,最后选定布朗克斯区东194街的“别墅一楼,三室一厅一卫,距地铁6号线仅5分钟步行路程,月租 1,250美元”。因为地铁6号线的阿斯特-库柏学院站离纽约大学只有5分钟,所以朋友给房东打电话确认房源以及房租是否包括水、电、气等费用事宜,在得到肯定回答之后,立即代我们签下了租房合同。
眼见住别墅这一多年的梦想,就要成为现实,即使是临时性的,我心里也充满着期盼。2006月8月15日,我们一家三口如期抵达纽约,住进事先租好的房子。这是一套别墅住宅,地面二层,地下一层。他们家住二楼,我家租住在一楼,三口人住了两间,还空着一个房间,另有楼梯通往地下室。
我们全家很满意,住别墅就是不一样的感觉!可是到了第二天,这种感觉就消失了。我到纽约大学去办理报到手续,从我家到地铁6号佩蓝湾公园站(Pelham Bay Park),从6号线阿斯特-库柏学院站下车到纽约大学,都是步行差不多5分钟。这两个“5分钟”确实和租房广告上描述的非常吻合。殊不知,从上车到下车期间要停靠34个地铁站,一个单程要花一个半小时,来回就得3个小时。天啦,我们上了虚假广告的当吗?难道纽约也有“大忽悠”?我这么细心的人怎么就让人给忽悠了呢?我心里甭提多难受,鼻子几乎都气歪了。但是,租房合同已经签了,而且是朋友帮忙签下的房子,如果退房,我们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要考虑退房后能否马上租到房子,如果不能及时租到房子,那么我们岂不是要睡到大街上?考虑再三,我还是决定住下。
房东是一位来自中国广东的移民,上个世纪80年代来美国攻读医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就在曼哈顿一家医院从事研究工作,小有成就,但他苦于“工作无论如何出色也只能晋升到单位中层”的残酷现实,所以干脆取出多年的积蓄,抢在2002年美国房地产价开始飚升前购置了四套别墅和一套公寓房,从而拓展了第二职业:房屋中介兼房屋维修工。他把房子分成若干个单元出租,周末就忙于收房租、做广告以及修理房子、修理草坪等活计。
东194街离海边不远。周末,我们就到佩蓝湾公园进行亲子活动,在海边捡贝壳、捉蛏子,好不惬意!这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我那颗因租房失误造成的愤懑之心逐渐恢复了平静。可是,好景不长,麻烦事又来了。约莫有一个月以后的一天,房东来收水、电、气等费用。我们感到很诧异,朋友告诉我们说房租包括水、电、气费用,但是房东否认。他一本正经地说,“纽约的房租可以包水、电、气和暖等费用,也有不包的,但这些都要写在租房合同里。你拿出合同看看有没有?”我们真是有口难辩,也不好意思去找朋友来对质了,这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没处说”。250美元权当交学费吧!
不知是房东良心使然,还是心里内疚,收了水电气费几天后,他建议我们把空余房子租出去,挣点补贴。这确实是一个好主意!但他有一个要求:房子最好租给白人或华人,并讲述他以前曾因出租房子遭到白人邻居臭鸡蛋袭击家门的经历。“这不是种族歧视吗?这怎么行呢?”我不免在心里嘀咕,自从1863年1月1 日林肯总统颁布废除黑人奴隶制的法令以后,美国就反对种族歧视。房东看出我有点迷惑不解的样子,便波澜不惊地告诉我,美国公开是不承认种族歧视的,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种族歧视。他说出租房广告中不能有种族歧视的信息,但是实际操作中可以“委婉”处理。我哪里知道如何才能“委婉”呢?万一没“委婉”戴了“种族主义者”的帽子回国,那该怎么做人啊?我们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房东不愧是位行家里手,当天晚上就在网上发布了租房信息,月租金380美元。
我们很幸运!一位名叫凯瑟琳的白人老太太第二天就找上门来,说在我们家附近当保姆,为了工作方便要租房子。我们心里犹如一块石头落了地,这既符合房东的要求,也免除了我们的忧虑。凯瑟琳说她是短租,按月交费,月底结清,不必签订租房合同。我就这样在纽约当上了二房东!在纽约,像我这样的二房东不少。
每月收房租的感觉蛮好的,但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我们家房间虽多,但厨房只有一个,凯瑟琳来了之后,两家人烧饭时间就得错开。一次,我们烧好了午饭,但凯瑟琳在房间里,不知道我家饭烧好了,也许正在房间里等着烧饭呢。如果我们家吃饭了,老人家还在挨饿,那多不好意思啊!想到这里,我就去敲门提醒她可以烧饭了!不喊她不要紧,这一喊可不得了!她大发雷霆,好像天塌下来似的,说我们干涉她的自由生活,说她还能知道自己何时该烧饭,等等。天地良心,我们本来是好意,却换来了这样的结果,真是哭笑不得。我们再三解释此举是善意的,是友情提醒,不是想干扰她的生活,但她还是不依不饶的,直到我们说“Sorry”,才勉强平息下来。我们夫妻俩都是学英美语言的,自认为了解西方文化,可是现实还是给我们上了一课。
另外,当初出租房屋没有签合同也留下了隐患。凯瑟琳入住一个多月以后就说要退房,因为主人家给她提供了住房。她那个月已住了24天,应该交一个月的房租,但她坚持按入住天数来付费。这明显违背了她原来“按月交费”的承诺,但是,我们当初没签合同,拿她没辙啊,只能按天结算。没想到,她一周后又回来想继续租房。我们心里有点不情愿,但也还是决定租给她,因为了解美国人的现实生活也是我们访学的重要内容。事实上,她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性格热情、开朗,我们之间曾发生一些龃龉,但沟通之后,她都会冰释前嫌,而不是小肚鸡肠。另外,她的金钱观念强,第二次租房时只答应付200美元房租,比第一次少了一半,如果我少收她50美分房租,她都会表示感谢!
光阴荏苒,我的访学时间已经过半,但好多工作没有完成。由于路途遥远,我每次都得赶早去参加博士生的讨论课和学术沙龙,下午5点钟就得往回赶照看孩子。因此,我未能充分利用纽约大学图书馆,也无法参加学校晚上的学术活动,更看不了TISCH艺术中心的戏剧表演等相关活动。权衡利弊之后,我决定重新租房。
曼哈顿地区交通方便,社会安全,图书馆、音乐厅、艺术中心等资源丰富,工作之余可带全家去饱览纽约的都市风光,是理想居住地,但是房价很贵。纽约大学附近的两室一厅月租金4,000多美元,一个单间月租金也要1,500美元;而哥伦比亚大学以北的哈莱姆地区,房租相对较低,单间月租金300-800美元,但是那儿社会治安不太好。
正当我们苦苦找房而不得结果时,我的合作导师托马斯班德教授在纽约大学为我租到了两室两卫一厅的房子,基本上全包,租金1,498美元!全家真是喜出望外!2007年圣诞前夕,我们全家搬进了纽约大学华盛顿广场二村。虽然二房东生涯结束了,但是我还是十分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