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的开始,要从7月份的一场演出说起。
那个时候,L先生是带着黑框眼镜穿着格子衬衫的文艺青年,耳机里放着Placebo,就像《与莎莫的500天》里的男主角一样,沉迷英伦哀歌无法自拔。
而我,我是那个在演出那晚指着L先生大喊“你的音乐口味好棒!”的奇怪女孩,拉着L先生探讨乐队的新专辑,跟他推荐一堆名不见经传的音乐。
就是这个女孩,在这场演出结束的时候惊讶地发现,他们的听歌口味真的很相似——有多相似呢?
保守估计的话,大概有100%。
出于共同探讨音乐思想的学术需求,L先生要了我的联系方式。就是从那一天起,我们每天都在聊天,在我吃饭的时候,在我睡前,在我上学路上,甚至在我约了闺蜜出去下午茶的时候。
L先生是南方人,不爱吃辣,在墨尔本读书。那个时候,我在上海的杂志社实习。
不久之后,L先生就回到了墨尔本,所以那次演出之后,我们并没有再见面。
可是L先生每天都会跟我说早安和晚安,翘掉了所有的社交活动只为每晚跟我联机打游戏,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耗在与我的交流中了。
我们发现了彼此身上如此多的相同之处,除了音乐以外,对于电影、艺术与文化的热爱,对世外桃源般田园生活的追求...
那种感觉像是发现了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中间相隔着一片海与几座岛屿的另一个自己。
在我们认识之后的第三个星期,8月的第一周。
L先生说,我们再见一面吧,之前我没有机会单独约你出来,但我们可以选一个地方见面,租一间小公寓,然后窝在沙发上看一整天电影。
我说好。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意味着什么,但夏天很快就在游泳池、冰镇可乐、联机游戏时频频出现的Game Over和与L先生的打打闹闹中结束了。
在夏天末尾的时候,L先生很严肃的问我,真的愿意跟他在一起吗?
就算没有正式的邀请我出去,没有给我一场盛大的约会,就算暂时不能见面,也愿意跟他在一起吗?
如果学业太忙暂时请不到假,一年半载之内都不能回国找我,我还愿意吗?
我说当然。
直到有一天L先生告诉我他请了假,订了回国的机票,就在11月,我生日的那一个星期,他说这是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日子都是在期盼与度日如年中度过,尽管离11月只有不到一个月,感觉却如同一个世纪般漫长。
夏令时已经开始,我们的时差变为了3个小时,每天能够交流的时间更少了,而L先生除了例行的早安晚安,每天都要重复的内容还多了一条,那就是我们出发去香港的倒计时。
那些曾经毫无意义的数字,竟然在此刻,每一个都被赋予了重要的含义,每一分、每一秒,我们看着它从26变为17,又从17变为3。
然而每一天又是如此的漫长,我们如同行尸走肉般重复着机械的生活,只有在每天晚上的时候才会变回人类,掐着指头计算再次见面的时日。
相聚的时刻永远是短暂的,我们走过上海的大街小巷,外滩和徐家汇,登上东方明珠看陆家嘴的熙熙攘攘。
我们挽着手臂漫步在郊区公园,远离人烟与纷扰,夜幕已经降临,我们坐在长椅前从山顶俯瞰城市的万点星光。
后来L先生说,当时他坐在那里,想着自己应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场景。我想我也是。
等L先生再次坐上回墨尔本的飞机的时候,他发消息告诉我,他坐在飞机上,止不住地流着眼泪,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坐在靠窗的角落里,没有人能看见他的狼狈。
之后的我们又回到了几个月前,每天隔着屏幕,挥舞着手指敲打出千篇一律的早安和晚安。
为了L先生,我申请了来澳洲的打工度假签证,这场持续了近一年的异国恋终于结束。
现在,我们住在两个人的小公寓里,养了一只狗。我偶尔做做零工,他准备自己的毕业作品,日子平淡如水。
等L先生毕业之后,我们就回国见家长,策划婚礼。
我认识的很多人,都因为害怕异地恋太辛苦而匆匆选择结束。甚至因为对方要出国而选择立刻分手。
但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异地恋并不是洪水猛兽,坦然面对,坚持到底,最终会等来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