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移民案子不断积压、处理时间也逐渐延长,有的民众已符合申请“非永久居民取消递解出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 for Nonpermanent Residents)、俗称“十年豁免绿卡”的条件而不自知。
移民律师表示,根据联邦最高法院日前Pereira v. Sessions案的判决,若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简称NTA或I-862表格)的上庭时间标注“待定”(To Be Set或To Be Decided),处在递解程序中的非永久居民可继续累计在美居住时间、达到至少十年,从而申请“十年豁免绿卡”。
高院以八票对一票的这项裁决,涉及的是巴西工人培瑞拉(Wescley Pereira)居留美国至少十年期间奉公守法,因被递解其在美亲人生活将受波及,而要求给予“特别绿卡”的案件。
培瑞拉于2000年持观光签证来美,定居麻州玛莎葡萄园,在美育有两名子女。2006年,培瑞拉酒驾被捕,接获通知出庭移民法庭,但通知书未明列听证细节,一年余后,附有详情的信函寄给他但因无法寄送被退回,移民法官因他未出庭,对他下达递解令。
2013年,培瑞拉驾车车头灯未开被警察拦检,因递解令在案,移民当局将之羁押,当时他居留美国时间,已符合申请绿卡资格。
联邦政府表示,培瑞拉居留时间只能计入他接获通知前的时间。但高院持不同看法,指出未明列听证时间、地点的通知不是符合法律的通知,培瑞拉居留美国时间应将他直到申请特别绿卡的所有时间都纳入。
高院这个鲜为人知的裁决,似乎是针对“如何适当通知处于递解程序的移民出庭”的程序问题,但其在移民法庭的广泛运用,却决定了成千上万移民能否获准居留美国的命运。
自从高院今年6月做出此裁决,移民律师一再借此要求法官取消其客户的递解令。部分移民法官已因此拒绝下达递解令,此裁决也影响其他移民案件,例如最近在华盛顿州的一件案子,一名墨西哥农场工人非法入境罪名虽已确定,却因而控罪遭撤销。
目前不确定有多少移民受到影响,有的移民法官驳回律师取消递解的要求,但田纳西、新泽西和加州法官则准许移民律师上述所求。北卡罗来纳州移民律师麦金尼说:“这项裁决的潜在影响钜大而深远。”
文/世界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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