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旧金山湾区的圣巴勃罗市(圣巴勃罗市政府官网脸书网页图片)
刚到美国的时候,喜欢开车在乡间小路上转悠,路边不时会出现一块标识牌,告诉你又到了一个城镇或村落,牌子上显示的是村镇名字,居民人数,有的还特别注明它是在哪一年注册成为法人组织的(Incorporated in xxxx)。那时候只是觉得新奇:原来美国的城镇要按照公司法规进行登记。后来才渐渐明白,县市城镇等各级行政单位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从它的居民那里收取税费,然后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需求,例如城镇的土地规划、道路交通、学校图书馆、治安和消防等。就像一家公司一样,从顾客那里收钱,向客户提供商品,区别只是这种“公司”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各地的地方政府登记注册有不同的方式。以加州为例,它的各级地方政府既可以按照加州普通法规来建构(General Law City),也可以在不违反美国宪法和联邦法规的前提下,订立自己的宪章,成为所谓的“宪章城市”(Charter City)。
拿我现在的“邻居”、圣巴勃罗市(City of San Pablo)为例,它是按照加州普通法在1948年组成的城市,由一名市长、一名副市长和三名理事共5人组成市议会,是城市的最高权力机关。再加上由他们任命的一名书记官和一名财务主管,由这些人打理城市的日常事务。理事官员的选举与州一级选举同时举行,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使用政府经费。民选官员的薪金多少要符合州法,上限与该城市的居民人数相关。市政服务的员工工资必须符合当前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现行的最低工资。
任何超过5000美元的城市规划项目,无论是现有税收可以承受的还是通过举债来实施的,都要通过立法才能实施,而且还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在符合资质投标的公司当中,合同必须授予标的最低的公司。
圣巴勃罗市市议会每个月举行两次会议,时间是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一的下午六点钟。会议讨论当前与市民有关的事务,提前公布议程,面向公众,定在下午六点钟就是为了方便市民参加。
除了市议会审议行政和立法事务的会议向公众公开之外,市政府每个季度要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一份报告,总结前三个月的经费使用情况,以及立法动议、社区建设、交通治安、社群活动、老年服务等各方面的进展情况。
如果是一个宪章城市,则自由度大一些,它的政府构成、官员选举的时间等以不违反美国宪法为准,候选人有可能利用专门设立的经费参加竞选,市长的权力可以比普通法的城市要大很多,可以不经过理事会讨论投票就采取某些措施,其工资报酬也不受州法的限制。
宪章城市的职员工资,以及该城市自行筹集经费、没有享受联邦或州财政补贴的开发项目,员工工资可以不受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在征税的项目、税率的高低等方面,宪章城市也享有较大的灵活性。
无论是哪一类的城镇,在美国现行法律的框架下,都有可能因为整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的变化或者管理的原因,造成无法持续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和普通的法人公司一样,都有可能自行申请或经法院裁决破产。自从2010年以来,美国有将近10个城镇申请破产保护,最为轰动的就是老牌汽车城底特律在2013年的破产案。还有二三十个不同类型的公共实体例如医疗服务机构等,也因为入不敷出宣布破产。我们以后会介绍几个相关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