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这是魏来先生于2018年8月14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位于市中心的律师事务所召开的记者发布会所说的第一句话。“近日来,高希仲先生通过‘City Discount都市折扣’对我进行诽谤诬陷,严重损害了我的形象,对我构成重大伤害,今天,我通过我的律师,向墨尔本“City Discount 都市折扣”以及其主编 Troy DENG提出了诉讼,法院诉讼文案已于今天早上递交到“都市折扣”被起诉公司和被起诉人手上。
对于诽谤者高希仲的起诉目前没有开始,并不是我们不起诉他,而是因为他不是澳洲长期居住者,对他的起诉,我们的律师会放在第二步。
故事回顾:
2018年8月1日,墨尔本自媒体“City Discount 都市折扣”发布了一则曝光头条:实名曝光华人明星企业家其实是网上追逃人员。
原文链接:【骗】国内,他是网上追逃人员;到澳洲后,摇身一变,包装成了华人明星企业家
被曝光的华人明星企业家魏来先生,曾经被评为“2016澳大利亚十大华商风云人物”之一。而爆料人高先生是美籍华人,投资商,计划在澳洲投资商业酒店项目。
很快澳洲中文媒体“华人瞰世界”刊登了魏来先生对于整件事情的回应:
原文链接:重磅! 那个"被网上追逃假扮明星企业家"的华人回应了…
8月3日,针对“华人瞰世界”中魏来先生的解释,“CityDiscount 都市折扣”又刊登了一篇文章,再次嘲讽魏来先生软硬兼施试图让该自媒体撤销爆料新闻。
原文链接:骗子的洗白很无力........在澳洲假扮成功企业家,说好的记者会咋没开?
8月9日,墨尔本聚澳传媒在同时采访了爆料者高希仲和被爆料者魏来(魏钢)先生上后,发文:
原文链接:独家!到底是”投资界大忽悠“还是实干家!魏先生首次面对媒体说出事情真相!
8月13日“City Discount都市折扣”再次刊登:
两位商人的个人恩怨,油然衍生成了一个社会问题,醒目的网络媒体标题,吸引了大量的眼球。
高先生借由“City Discount都市折扣” 爆料的事件核心问题如下:
1、“魏来先生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用别人钱投资包装自己的投资骗子,在澳洲没有投资过一毛钱,本身没有任何的实力;”
2、"魏来先生是网上通缉人员,被限制出入境,无法返回中国,2年内没有任何出入中国的记录;”
3、在洽谈合作的过程中,魏来先生向高先生借取100万人民币,用于偿还在国内的债务。
本次魏来先生举行记者招待会,首次面对墨尔本10来家媒体和墨尔本的一些社团领导们的20多人,讲出他的故事。
魏来先生的故事主要分三个方面讲,首先,魏来先生讲述了他在澳洲的投资实况,其次,魏来先生对他是否是中国网上通缉人员,进行了举证说明,最后,魏来先生他与高先生之间的往来,讲述了故事。
魏来先生的律师,也就本起诉案的法律事务,与到场记者进行了对话:
魏来先生说,当他看到第一篇“都市折扣”的文章时,连夜发布了要召集记者发布会的请求,并决定马上起诉凭一人之言,不进行核实就发布不实报导的“City Discount 都市折扣”和其工作人员Troy。很多媒体连夜都相应了,但是8月2日上午,魏先生在与律师沟通情况后,律师认为,既然魏先生决定要起诉对方,魏先生需要收集被诽谤和诬陷的进一步证据。律师不建议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召开记者发布会,所以魏先生在8月2日中午前,临时通知记者发布会延迟召开。
随之,不少媒体要求跟踪采访魏来先生。魏来先生在聚澳传媒明确表示他们已经对高希仲先生进行了视频采访,他们希望同时采访魏来先生,并准备同时实况播放两个采访视屏。面对这样一个公平的事实博弈,魏来先生接受了聚澳传媒的视频采访,但在聚澳传媒准备播报该视频时,被高希仲及他的律师叫停,对方不让播了。
魏来先生就三个他认为比较典型的问题,进行了如下阐述:
1、魏先生在澳洲的投资:
高先生描述
据高先生描述,魏来先生是一个到处蹭脸刷存在感,尤其是和各种澳洲政要合影的人。并且在高先生口中,魏来先生的投资方式就是空手套白狼为主:
(以上截图来源于City Discount自媒体的第一篇报道)
高先生表示,魏来先生对自己的介绍是:澳中投资集团董事长/创始合伙人、澳洲旅游文化集团(ATCG)董事局主席;曾任德丰杰龙脉中国基金投资合伙人;曾在香港21世纪通、香港南华传媒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及跨国机构任职,具有25年以上企业战略、咨询、管理、上市、融资、并购及市场运营等管理经验,擅长新产业、新项目的整体策划、资源整合与资本运营;众筹界知名人士,2014年主编过国内首部众筹专著《玩转众筹》,被誉为众筹领域的“圣经”。
而高先生是这样形容与魏来先生的接洽过程:魏来先生多次向高先生推荐酒店项目,还派遣美女诱使高先生购买了一辆20万澳币的豪车。
魏来先生回应
2018年4月,经港中旅集团高管黄先生介绍,高希仲到访澳洲,我在墨尔本接待了他,并派同事陪高希仲参观了我们在墨尔本和塔斯马尼亚投资的酒店项目,高希仲表示希望在澳州收购酒店物业方面能够与我合作。
我们的澳洲旅游文化集团Australia Travel and Culture Group(ATCG)在墨尔本和塔斯马尼亚投资购置了多家度假酒店,我家庭占有该集团40.85%的股份,这些在澳洲ASIC网站上都是可以查得到的。我相信高希仲先生在去澳洲工商注册局ASIC举报我的时候,应该已经对我们在澳洲的投资情况有所了解了。
我现在提供其中一些我们在澳洲投资酒店的购买合同、房契等,以正视听。
说我在澳洲没有投资一分钱,纯属无稽之谈!
City Discount在2018年8月1日和2018年8月3日分别刊登的两篇文章,说了大量定论性的关于我是骗子的话,但是文中并没有实例举出。 我诈骗了谁?诈骗了多少?是怎么诈骗的?
“City Discount都市折扣”文中说,我在澳洲投资酒店,都不是我自己的钱,我要说的是,他们在胡说八道。
事实上,我本人和我带领的团队在澳洲已经实际投资和并购了实实在在的度假酒店项目,而且我是实际出资人之一,我家庭是我们的旅游文化集团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我的公司股份,是我自己真金白银投资进公司的,并不是文中所说“几乎不花一分钱,却为自己赚大钱”,更不存在“魏目前多方欠钱,近期脱手了一部分在这些酒店的股份”一说,买进卖出,都是企业正常经营行为,而且公司的产品收购或销售,都是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的,而不是个人随心所欲的。
我在澳洲的投资行为,促进了中澳两国的经济、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并为澳洲创造了诸多就业机会。我的投资行为,是为澳洲政府所认可的。
在我目前面对高希仲诽谤诬陷的时刻,我的团队、我的合伙人都对我表示了极大的信任,他们支持我在澳洲用法律武器捍卫自我,这让我很欣慰。”
关于魏来先生是否是网上追逃人员
以及被中国禁止出入境的问题
高先生质疑
高先生通过“City Discount都市折扣”明确表述魏来(注册名魏钢)先生是网上追逃人员,已经被中国禁止出入境。
并且高先生表示,诚挚的邀请魏先生回国休假,全程费用由他支付。
而且高先生表示魏来先生之所以当时和他在香港见面,主要是因为已经被中国禁止入境了。
魏先生回应
一、我在中国不是“网上追逃人员,也没有被限制出入境”
1、在8月1日和8月3日 “City Discount都市折扣”的文章中,都提及我回不了中国,被限制出入境,并且声称“视频拍出来,护照拿出来展示一下,过去两年多,本子上有进出中国内地时边境给盖的章吗?”
我在8月9日向媒体和大众出示我的过去两年中进入中国14次记录的事实。
我本人声明,我不是网上追逃人员,也没有被限制出入境,而且自2016年4月至今,本人先后14次往返中国和澳洲,并有护照出入境记录为证。
2016年4月至今,魏来(魏钢)部分中国边境出入境记录:
时间 中国边检出境 入境
2016年4月4日 北京(出)0285
2016年4月23日 皇岗(出)1228
2016年5月27日 皇岗(出)1661
2016年5月28日 皇岗(入)1661
2016年7月14日 北京(出)1007
2016年7月15日 皇岗(入)1601
2016年8月18日 北京(出)0961
2016年10月19日 高崎(出)
2016年11月16日 北京(出)
2016年12月12日 北京(出)1149
2017年1月24日 白云(出)0941
2017年3月24日 浦东(出)1686
2017年5月5日 无锡(入)0011
2017年5月17日 南京(出)0088
2017年7月17日 浦东(出)1596
2017年8月29日 皇岗(出 )1381
2017年10月4日 深圳机场(出)0391
2017年10月30日 深圳湾(出)1127
针对如上依据,高希仲恼羞成怒地这样说:
高希仲居然怀疑我拿了别人的出入境记录作为依据,他真是敢想呀。在记者发布会上,魏来先生面对现场20多位记者和社会团体领导们,说,请看我的护照原件和护照原件上盖的中国海关边境盖的出入境章,并欢迎大家拍照。至于高希仲质疑的我的护照章“出境多、入境少”我向大家说明,中国一些机场设有电子自动入境装置,当我走自动入境渠道时,护照上是不盖入境章的,所以您这里看到的更多的是出境章。
2. 魏来先生接着说,在我接受视频采访时,我被问到,你今年5月为什么与高总约在香港见面而不是深圳、北京或者上海?我回答的理由很简单,原因是一方面高先生本人就在香港,另一方面我在香港还需要见其他商业伙伴。高先生当时因为我在香港除了见他,还见其他人感到不高兴,说我原来不是专门为了他而去的香港!我在香港与高希仲见面的时间是5月24日至5月26日,而5月26日至5月28日,我在香港与另外的商业伙伴开会。至于高希仲说我是因为网上追逃人员而不敢回国,纯属无稽之谈。
3.无锡官司的由来
我在中国无锡确实有过一桩民事经济担保纠纷,2012年我为我儿子在无锡产业园注册的公司签署了300万人民币股权投资回购的责任担保书,我同时也在这个公司里任职。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后,2016年4月投资方追究了我本人的担保责任,并判我支付股权回购款项。我本人对在要求我支付股份回购款前,没有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之流程有异义,我个人认为,公司资产应该先被清算,我应该支付300万人民币减去公司尚存资产的差价,为此我对一审进行了上诉,最终我败诉了。在我败诉的情况下,2017年5月,我与起诉方达成双方和解协议并开始分期支付该笔股权回购款项。
该案件的最终结果是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并未对我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及限制出入境的措施。
我2016年4月迄今的14次中国出入境记录以及中国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认证了诬陷者的谎言。
以下是中国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恼羞成怒的诬陷者只会骂人!
面对这样的质疑,魏来先生很坦然地出示了由律师在场公证的无锡滨湖法院的魏来不是网上追逃人员、魏来没有被限制出入境的证明并欢迎与会者拍照取证。
“高希仲先生的谎言实在不堪一击,我不是中国网上追逃人员!”魏来先生用这句话结束了这个话题。
关于100万的纠纷问题
魏先生回应
魏来说,断章取义,是高希仲管用的伎俩。我需要说明的是:
我与高希仲先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没有签署任何合作协议和借据,更没有收到过高先生的1分钱。
1、相识过程:
2018年4月,经港中旅集团高管黄先生介绍,高希仲到访澳洲,我在墨尔本接待了他,高希仲参观了我们在墨尔本和塔斯马尼亚投资的酒店项目,表示希望在澳州收购酒店物业方面能够与我合作。第一次见面时,高希仲说,他计划的投资额是2亿澳元。
2、交流过程:
我说,2亿澳元,这个数字有点太大了,我们从2000万澳元的标的起步吧。5月6日,高希仲再次来到墨尔本,并考察了我为他寻找到的潜在投资标的Bendigo和Geelong的两处酒店项目。我起草了“投资服务协议书”,但对于我提出的2%的启动资金,高希仲没有认同。后来,高希仲在启动资金到底是50万人民币还是100万人民币问题上继续与我讨论,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尽管我起草了投资服务协议书的草案,但是高希仲与我始终没有签署过=任何合作协议。
3、关于100万人民币的借条的来历:
5月24日,应高希仲邀请,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前往香港与高希仲再次洽谈合作意向和启动资金的数额问题,但在支付50万人民币还是100万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的问题上,仍然没有形成一致意见,高先生坚持只能出50万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期间,高先生提出,“如果你个人需要钱,我可以借给你100万”, 我说也可以,我正好也有一个个人用款需求,那我就以个人名义向你借100万人民币吧。
2018年5月26日下午12.40,我起草了一个个人“借据”草稿,从微信里发给高希仲,并语音留言:请看一下借据是否可以?
此“借据”草稿明确表示“借款期为一年,以高希仲先生转款入帐到魏钢先生所指定的银行账号之日起计算”。但此“借据”只是双方在沟通过程中的一个表述,并没有正式签署,更没有实际发生。魏钢(魏来)我从来没有收到高希仲任何款项。
4、关于100万人民币是否支付的问题:
2018年8月6日和8月7日,我分别被两家不同的媒体问到,高希仲说他在香港
以美金和港币形式给了我等同于100万人民币的现金,并且说他还能出示证据,让我就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我当时感到非常的震惊和愤怒,我的回答是:“这完全是捏造事实,我没有收到过高希仲的任何钱款”。
我是5月24日和一位朋友一起到达香港的,5月28日我从香港回到澳洲。5月26日我草起了借款协议草稿从微信上发给高希仲,5月28日回澳洲后,我分别于5月30日下午10.55、5月31日下午8.08和6月3日下午4.34用微信方式向高希仲催问100万人民币借款之事。这些过程,有高希仲先生向“City Discount 都市折扣”提供的微信对话为证。
从高希仲给“City Discount都市折扣”提供的我与他的对话时间和
对话内容,可以证明如下三点:
(1)5月24日5月28日期间,高并没有借款给我,更不可能给我100万的现金;
(2)如果这100万人民币的借款是用现金方式给我,高希仲至少是会需要我写收条并签字的吧?那么,请提供由我本人签字的 “收条”;
(3)如果在香港期间,高已经给了我100万人民币的现金,我怎么可能还在5月30日、5月31日和6月1日继续催问那个100万借款呢?
事实证明,高希仲在香港并没有给我100万元现金,他的说法缺少最基本的逻辑关系和法律依据,纯属诬陷。
如果您研读City Discount8月13日的第三篇推文,您显然可以看到,他们在这篇文章里,已经不提100万人民币借款的事情了,更不敢大肆发文,宣称给过我100万等值人民币的美金和港币的现金的谎言了。他改变了话题的目标,质疑一个商人只要借钱,就意味着是骗子,那么“贷款”这个词儿存在的意义何在呢?银行每年的那么多贷款,都是给骗子用的么?
如上三方面的问题,是我着重要说明的。
对其他质疑的解释
高希仲对我的质疑还有很多,例如:篡改法律文件,所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有诸多难以理解的描述,以及给安排美女买车等。
对此我认为:前三个最核心的指控,我已经都拿出了强有力的事实依据,证明高希仲完全是污蔑,是对我个人的栽赃陷害。
面对高希仲这样的人提出的其他指控,相信明眼人都不会再相信了!
我确认我在澳洲从事的所有工作都是符合澳洲法律法规的。接下来的事情我会全权交给律师处理,还我自己和澳洲华人投资环境一个清白。
我的律师在等待对方举证。
最后我想说的是,高先生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做?
很多人都问我,高希仲为什么要这样对你?你肯定做了什么让他不能接受的事情了。
我与高希仲的全部往来过程,如上文所示,整个见面环节,只有四次。
我在等待这个借款的过程中,错失了我用其他途径解决此款项的时间,在6月3日明确知道高希仲不会借钱给我后,我马上集中精力处理我的款项问题,而高希仲仍然一直频繁联系我,跟我谈论一些没有现实意义的话题,我实在没有时间陪高希仲讨论这些问题,我就把高希仲从我的微信上删除了。
高希仲后来联系我的朋友,对我删除他微信这件事表示极大的愤怒,并声称让我承担一切后果。他本次来澳洲,再次通过我的朋友找到我,一定要让我向他赔礼道歉。
我接受了高希仲的这个要求,便去墨尔本Westin酒店见了他,向他表示了我的歉意,我说:对不起高总,我不该删除你的微信。并当面把他的微信重新加上。
高希仲接下来说的话,却让我大跌眼镜了,他说:
他是为了我的项目来澳洲的,他是冲着我来的,为此,他自己购买了一辆马萨拉蒂的豪车,并在威斯汀酒店包了三个月的房间(并不像City Discount上说的包了一年的酒店房间),他还聘请了4个保镖。现在他跟我的合作没有成功,需要我为他承担他在澳洲的支出,我需要买下他的车子,并替他支付他的三个月的酒店费用和保镖费用。
我当时以为高希仲在跟我开玩笑,不曾想他是认真的。
我当然不会支付高希仲的这些个人消费,高希仲于是就说我在欺骗他。高希仲说,如果我支付他那些费用,我的支出将是最少的,不然,他会让我付出很高的代价。他说,我是美籍华人,不居住在澳洲,搞完我,他就可以走人的。并在微信里明确跟我说,你是知道我脾气的,你让我不开心了!
“你让我不开心了!”这是我目前能想到的高希仲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的理由。
魏来如何面对未来?
无锡的法院、我中国的朋友、合作伙伴等等,这几天分别都接到某某某或者“某媒体人士”的电话,他们被要求联合举报我,目前接到他们电话的我的朋友们都不齿与他们为伍,但是未来的故事会如何发展,我目前做不了推断。
清者自清,我既然遇到了这样的诽谤者,我将直面!
我感谢在不实报导出现后澳洲社团对我的理解和支持,我感谢澳洲有良媒体一直在追踪事情真相并且没有一家媒体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转载不实报导,我看到了公正、公平、合理的澳洲媒体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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