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忆网 8月11日讯 据《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报道,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在一起暴力入侵民宅的事件中开枪射伤了一个悉尼青年Justin McMaster,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做出的赔偿受害人50多万澳元的判决。
Justin McMaster现在面临着一笔大额的法律账单, 因为法院下令由他支付诉讼费。
2011年9月26日凌晨,McMaster先生从Holmes Street,Colyton的家里跑出,手里拿着一根从盲人手里得来的金属棒。
当时有两个男子闯入他家,用刀挟持他的妹妹。McMaster先生被妹妹的尖叫声惊醒,从家中跑了出来。警察John Fanning以为他是歹徒,开枪击中他的腹部。
2013年12月, 地方法院法官Phillip Mahony 支持McMaster先生的民事索赔,他认为John Fanning“蓄意攻击他人“,因此宣布赔偿受害人51.2万澳元。受害人两个妹妹得到8.9万和13.2万澳元的赔偿。
但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将这件事上诉到了州法院,申诉理由是“当Fanning开枪时,McMaster先生在离Fanning的同事不远处,Fanning是为了保护同伴才开枪的”。
周一,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案组支持这个申诉理由,并推翻了Phillip Mahony的赔偿决定。
法官Anthony Meagher表示:“在我看来,警察Fanning看到McMaster手上拿着金属棒,将其认为是歹徒是很合理的判断。当McMaster接近他的同事Kleinman时,Fanning等到了最后一刻,他没有看到Kleinman有任何使用自带枪防卫的预兆。在那一刻,为了防止对Kleinman造成伤害,他没有选择只能开枪阻止McMaster。“
此外法院下令, McMaster和他的姐妹们支付警察的诉讼费。这些可能达到数万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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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和图片来源于:Daily Telegraph
实习编辑:M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