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已有消息称,澳洲政府打算对所有海外网购商品征收额外的10%的GST(商品与服务税),也就是取消之前的1000澳元起征点。这项政策最终是否实行,要到8月21日联邦与各州政府的财长会议才能见分晓。
这里小编要提前再透露一个坏消息:如果1000刀起征点取消,那么你上缴的将不仅仅只是额外10%的GST!!因为对所有海外商品征收GST意味着海关要处理更多包裹,相应的海关处理费用也会增加,而增加的这些成本——自然也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有媒体就根据美国、英国及加拿大等低起征点国家的数据建了个模,结果发现新政一旦实施,澳人海外网购1000刀以下的商品将多付48%。
不仅如此,近年来多项review均表明,如果起征点低于1000,那么征收GST的成本是大于实际税收的,比如生产力委员会2011年的一项review就发现,如果起征点降为0,也就是对所有商品征收GST,那么税收收入只有6亿澳元,而征税成本超过20亿,理论上说这些成本可由政府和消费者负担,可是用脚趾头想一下都知道,最后肯定都落到消费者头上。
之后政府就专门成立了一个低价包裹处理小组(Low Value Parcel Processing Taskforce),这个小组在2012年发布了一份报告,称“简单改变起征点,而其他不变,那么成本效益以及效率方面将面临很大困难”。
简单点说就是,对所有海外零售商品征GST是桩亏本买卖,所以尽管四五年前已有人提议降低GST起征点,但后来迟迟未实行,毕竟亏本买卖谁愿意做?
不过,上个月副财长Josh Frydenberg表示,“现代技术”将提高对低价进口商品征收GST的成本效益,不过被问到是何种神奇技术时,财政部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等八月底的财长会议再说。
副财长还表示,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海外零售商品GST起征点都比澳洲低很多,这让澳洲“不合群”。
而消费者团体Choice的负责人Matt Levey针锋相对地表示,这些国家的消费者同时也要付一笔不小的海关处理费用。
降低海外零售商品GST起征点最大的一个目标是,增强澳洲国内零售商的竞争力,因为澳洲国内零售商品是一直征收GST的,海外零售商品1000澳元的高起征点显然对澳洲国内零售商不公平。
这个理由很充分,前面提到的消费者权益倡导人Mr Levey也同意这一点,他表示他们不是不支持对海外商品征税,而是如何以一种可行的方式征税。
不过,Mr Levey及其他一些专家也表示,澳洲国内零售商那套“不公平竞争”的说辞也要分两面看,因为很多澳洲零售商之所以没有竞争力,是因为他们效率太低,并非国外零售商品价格低,而他们只想通过抬高国外零售商商品价格来提高自己竞争力,这有点不思进取,而且是对澳洲消费者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