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招】如何应对ATO审查海外汇款

2014年10月09日 澳洲悉尼地产投资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已开展针对海外转入资金清查的活动,有些收到海外汇款的朋友心里难免不安。但只要提前准备,便无需过度担心。


海外收入包括海外年金收入,业务及就业收入,养老金,银行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资本收益以及个人劳务所得。


ATO定义的海外收入如下:


•海外收入,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澳洲以外来源的收入
周期性收到的来自澳洲以外的货币捐赠
周期性收到的来自澳洲以外的除货币以外其他形式的捐赠
•以上利益既没有被包含在你的应税收入当中,也没有在附带福利费(fringe benefit.)中的。


你需要在你的报税表中显示以下海外收入:


周期性收到海外亲戚赠予的货币或其他形式利益
•来自海外的商业活动和投资收入,即使是在澳大利亚已无需纳税的
•如果你是临居,海外来源的收入
•获得免税的海外就业收入


重点词是:周期性,收入。



需注意:


只有28天的时间回复ATO关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质询。如果未在28天内作出回复,税务局有权修改你的个人收入,从而影响应交税款,产生税务欠款,滞纳金,罚息等等。


若搬家或出外旅行,一定要找到并保持和ATO的联系渠道,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做出充分准备的具体建议如下:


避免周期性汇款。


必要时准备一份中英文带有双方签字的父母赠予书面说明,比如支持买房说明,若是父母税后收入, ATO不会再双重征税。一份中英文父母向借款买房书面说明,内容包括借款期限,是否需偿还,无息或低息,可延期等,双方签字。


父母收入证明,若税后收入,需注明。

原理


税局其实只是关心你的应税收入,如果你是澳洲纳税居民,那你就要申报全球收入。


理论上讲,如果两国之间有双边协议,那么在澳支付的多余税款可以在中国退回,反之亦然,视乎两国相应的税率高低而定。

但是中国的国情是钱进了税局就万难吐出来了。只是ATO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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