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已开展针对海外转入资金清查的活动,
海外收入包括海外年金收入,业务及就业收入,养老金,银行利息,
ATO定义的海外收入如下:
•海外收入,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澳洲以外来源的收入
•周期性收到的来自澳洲以外的货币捐赠
•周期性收到的来自澳洲以外的除货币以外其他形式的捐赠
•以上利益既没有被包含在你的应税收入当中,
你需要在你的报税表中显示以下海外收入:
•周期性收到海外亲戚赠予的货币或其他形式利益
•来自海外的商业活动和投资收入,即使是在澳大利亚已无需纳税的
•如果你是临居,海外来源的收入
•获得免税的海外就业收入
重点词是:周期性,收入。
需注意:
只有28天的时间回复ATO关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质询。
若搬家或出外旅行,一定要找到并保持和ATO的联系渠道,
做出充分准备的具体建议如下:
避免周期性汇款。
必要时准备一份中英文带有双方签字的父母赠予书面说明,
父母收入证明,若税后收入,需注明。
原理:
税局其实只是关心你的应税收入,如果你是澳洲纳税居民,
理论上讲,如果两国之间有双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