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在网上求助,
自己的父母寄钱来,
却被ATO认定为海外收入!
相信很多在澳洲的同学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
父母寄生活费,学费等等,但是一旦ATO(丧)心谨(病)慎(狂)的认定这是你的海外收入,
那你可就有的烦了。。。
人们通常认为这些汇款行为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但是,从去年年初开始,澳洲税务局开始大面积的检查海外汇款项目。
如果纳税人在过去几年内有收到海外汇款但是并未申报纳税的,会收到澳洲税务局的通知,要求纳税人在28天内给出合理解释。
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给出合理解释,这些汇款金额将被认定为纳税人的个人收入,并被要求补税和拖延缴税的利息罚款和不正确缴税的失职罚款.
ATO对海外收入的定义
海外业务收入,就业收入,养老金,年金收入,银行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资本收益以及个人劳务所得。
* 任何海外收入,包括产生的,衍生的或直接收到的澳大利亚以外来源的收入
*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货币捐赠
*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除货币以外其他形式的捐赠
* 收到以上利益既没有被包含在你的应税收入当中,也没有在附带福利费(fringe benefit.)当中。
如果你的收入具备以下形式,那么你就要当心了!
* 周期性收到海外亲戚赠予的货币或其他形式利益
* 来自海外的商业活动和投资收入,即使是在澳大利亚已无需纳税的
* 如果你是临居,海外来源的收入
* 获得免税的海外就业收入
看完这些定义,你应该心里松了一大半。
重点词是:周期性,收入。
但是,如果被ato盯上。。。
你只有28天的时间回复ATO关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质询。如果你没有在28天内作出回复,税务局有权修改你的个人收入,从而影响应交税款,产生税务欠款,滞纳金,罚息等等。所以很重要。
如果你搬家或出外旅行,一定注意保持和ATO畅通的信息渠道,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28天还是很短,所以你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今日结语
ato想钱想疯了。。。同学们让父母汇款一定要保留好单据,以防被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