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澳政府要求外资农地进行登记与汇报

2015年08月10日 澳大利亚豪力法律服务



澳大利亚政府
近日宣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所有持有澳大利亚农业用地权益的海外投资者都必须上报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这些新的要求已被列入澳大利亚海外投资政策的更新版本,并且预计将在2015年12月前成为立法要求。
该更新政策要求以下外国投资者必须通知ATO:
- 若其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澳洲农地的现有权益
- 若其在30天之内新收购了澳洲农地的权益
- 若其终止持有澳洲农地

ATO已建立了有效的网上通知系统,要求外国投资者提供有关地产的位置与面积、土地用途、市场价值以及其持有的权益百分比信息,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本人或者诸如律师等代理机构来进行通知。

网上通知将被用于农业土地登记册(登记册)的建立。该登记册计划将自2016年起公开。

政府公告中称,登记册的目的是强化报告机制的要求、并提供清晰而便利的外资持有农地情况。
如果您在决定是否需要对ATO披露持有澳洲农地权益事宜上需要协助,或者您认为自己属于需要上报土地权益的范围的话,请与Brian Healey律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为07 3135 0682或是[email protected]
作者: Lisa Ward
联系人
布里斯班
Brian Healey, 合伙人,全国农业经济及乡村产业负责人
电话: +61 7 3135 068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墨尔本
Howard Rapke, 管理合伙人, 墨尔本
电话: +61 3 9321 975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悉尼
Geoff Farnsworth, 合伙人
电话: +61 2 8083 041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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